—1—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土建部分)工程资料是工程实体质量的文字体现,是反映建筑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过程管理的核心部分。在工程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后工程资料可被作为追查责任的依据之一,因此,希望通过对工程资料的严格监督检查能起到提高工程实体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同时,工程资料的完整、齐全、有效又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一、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资料监督管理依据轨道交通工程资料管理应执行《轨道交通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土建篇)(JQB-182-2008)、《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另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轨道交通工程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工程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2、国家及本市有关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如:(1)建设部令第2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根据200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建设部令第78号(2000年4月4日发布)修正(2)京建施[2006]43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和质量管理,2006年5月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度本文(3)京建质[2006]1097号《关于加强轨道交通工程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对进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阶段工程的现场安全管理和专业接口质量管理。未实施总承包管理的,建设单位必须明确现场总负责单位,由总负责单位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并在合同中明确总负责单位的职责、权限、义务,同一区域作业的施工单位,应服从总负责单位的管理。(4)发改投资(2009)3183号《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安全监管总局七部委联合发文,通知于2009年12月14日发布通知要求充分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质量管理、1、建设单位要全面负起管理职责、2、加强设计服务,3、加强施工管理,4、加强工程监理,减少安全质量隐患,5、建立施工实时监测和工程远程监控制度。—3—(5)京建质[2009]289号《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6)京建发[2010]326号《北京市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7)京建法[2007]722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材料的使用管理,确保达到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的各项要求,根据《建筑法》、《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市建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联合发文。本规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8)监督总站[2009]73号《关于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预制梁生产安全质量管理的通知》,09年6月2日出台(9)京建施[2009]140号《关于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意见》(10)京建质[2010]111号《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从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建立全员教育培训制度制度建设、关键人员岗位管理、过程质量控制等方面对参建各方提出了具体要求,通知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11)建质【2010】5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4—办法》以上三个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明年将正式纳入动态监管,希望大家认真执行文件要求。(为维护本市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企业及其人员行为,推进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经我委研究决定,并报请建设部和市政府同意,从2007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施行动态监管;为规范工程监理企业行为,2008年底对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也出台了)。(12)京建发【2010】344号《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原《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若干规定》(京建质[2007]1137号)同时废止。(13)建设部令2005年第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最新的2个标准:(14)《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2010年7月1日实施(1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2010年12月1日实施最新下发的两个通知:(16)《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建发〔2010〕745号)为加强对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旁站监理的管理,规范施工现场旁站监理行为,2010年12月13日下发本规定,规定包括附件: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旁站监理动态监管记分标准—5—(17)《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建发〔2010〕746号)为加强对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规范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行为,办法于2010年12月13日下发,附: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动态监管记分标准及相关施工前条件验收表。二、工程资料的一般要求1、工程资料要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的要求。2、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的要求。3、工程参建各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严禁伪造或故意撤换。对工程资料核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4、工程资料应本着”谁施工、谁形成、谁签字、谁管理”的基本原则。参与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应各负其责,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不得伪造或故意抽撤替换资料。签字执行111号文5、参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程资料。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必须保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保证—6—相关质量证明文件的完整、真实和有效。建设单位要经常性的组织全线检查,全面提高资料质量。施工单位应实行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技术负责人员要经常性地对资料进行检查,确保资料有效、齐全,杜绝由不懂技术的资料员闭门造车做资料,各类施工资料应由相关技术人员填写完成。杜绝做资料的人不懂技术、不了解现场、不看图纸和变更,懂技术的技术人员又不预检查把关,结果造成资料与现场、图纸脱节。监理单位要严把上报的每一份资料,严格认真审查。6、配备专职档案资料管理人员。设立独立的资料室,配置相应档案器具和计算机7、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培训不能走形式,光拿到证,不学东西。今后,各级培训单位也将加大培训考试制度的管理。我们也要抽查资料员的持证情况三、轨道交通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土建篇)(JQB-182-2008)介绍(以下简称新规程)在介绍轨道交通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之前先介绍一下09版《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亮点,这本规程2010年2月发布,2010年4月1日实施。《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亮点:1、强调参建单位工程资料实行“谁施工、谁形成、谁收集、谁签字、谁管理”的基本原则2、突出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的检验批验收理念,3、减少了归档保持的资料,提出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资料的—7—概念目前,轨道交通工程资料管理执行《轨道交通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土建篇)(JQB-182-2008),同时借鉴《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另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近年已经交付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地铁5、10、奥支、机场线、4号线等工程,施工过程中资料的分类、整理和保存及工程的竣工验收,地铁车站工程执行的是《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目前该规程已经修订(编号为DB11/T695-2009)。区间隧道工程执行的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但是由于轨道交通工程不同于一般的建筑工程,它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工程建设潜在风险大,施工工艺复杂,施工工法多(拿车站工程来说就包括明挖法、暗挖法、盖挖法等不同施工工法及高架车站工程),另外,地下作业难度大,地质情况复杂多变,盾构施工技术含量高。所以原有的两个规程已不能满足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需要。地铁监督组至2006年3月份成立以来,不断的强调、宣贯施工资料管理的重要性,强调施工资料管理重在过程控制,而过程管理的核心原则是“谁施工,谁负责”,无论发生任何安全质量事故工程资料首先是要拿出来接受审查的。2007年初,为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和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会同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北方交通大学等单位组织编制了《轨道交通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土建篇)(JQB-182-2008),(以下称新规程)作为北京市工程建设技术企业标准于2008年4月22日在北京市建委备案—8—(等于推广地标),新规程要求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土建篇是针对于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轨道工程、声屏障工程而言的。新规程要求凡参与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均应执行。建设单位在合同履约中已明确要求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刚刚竣工验收即将交付通车的5条新城线(亦庄线、大兴线、房山线、昌平线、15号线一期2010年通车段)及目前正在建设的地铁6、8、9、10号线2期及今年新开工建设的地铁7、14号线,工程资料的管理执行新规程,轨道交通工程中有关安全资料的管理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规程或文件的规定。新规程工程资料是按收集、整理单位和资料类别的不同进行分类的: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其中施工资料又根据类别划分为8大类(C0-C7):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C0、施工管理资料C1、施工技术资料C2、施工测量及监控量测记录C3、施工物资资料C4、施工记录C5、施工试验记录C6、施工质量验收记录C7新规程共分13章,分别为:1总则、2术语、3管理职责、4工程资料管理、5工程划分及代码、6工程资料分类与编码、7基建文件(A类)内容与要求、8监理资料(B类)内容与要求、9施工资料(C类)内容与要求、10竣工图(D类)内容与要求、11工程资料编制与组卷、12验收与移交、13计算机管理。新规程与《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相比新增加了工程划分及代码这部分内容作为第五章(子)单位工程代号(共2位),施工工法及工程类别(2位)、—9—分部工程代号(2位)、子分部工程代号(2位)、资料类别编号(2位)、分项工程代号(2位)、检验批工程代号(2位)和顺序号(4位)组成编号共18位。新规程中工程划分:1、土建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轨道交通土建工程划分为车站工程、区间工程、车辆段及综合基地工程。车站工程包括:地面及高架车站主体工程、明挖车站主体工程、盖挖车站主体工程、暗挖车站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区间工程包括:明挖工程、暗挖工程、盾构工程、路基工程、桥涵顶进工程、桥梁工程、U形槽工程;车辆段及综合基地工程包括道路工程、路基工程、房建工程(单体工程)、室外建筑工程、室外安装、管道(线)工程、车辆段工艺设备安装工程2、轨道交通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轨道交通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划分为通信工程、信号工程、供电工程、屏蔽门/安全门系统、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