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建设与产业投资基金--以重庆市为例谭志雄2011-06-01摘要: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工具,是连接产业市场和金融市场的纽带,其对促进产融结合、资本有效运营和管理等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以重庆市为例,从重庆市轨道交通产业发展现状出发,分析了轨道交通产业引进产业投资基金的现实性和作用。在此基础上,就重庆市设立以轨道交通为核心的产业投资基金的基本原则、发展模式以及运行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探索,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关键词: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模式,城市发展一、引言迄今为止,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已经有140多年的历史。当前,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加速发展,谋求城市轨道交通的进一步发展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大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城市轨道交通的科学规划、合理建设、运营将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总体看来,城市轨道交通在我国虽然发展迅速,但尚处于建设的起步阶段。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深圳、重庆等10多个城市的轨道交通干线已相继投入运营,然而,大部分城市的轨道交通项目公益性色彩浓厚,投资数额大、周期长,且项目投入运营后收益低于社会平均收益水平,鉴于此,当前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模式的选择和投融资模式的创新显得尤为重要与迫切。近年来,重庆市轨道交通发展迅速,轨道交通在改善重庆市核心城区交通拥挤状况、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轨道交通建设所需资金量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回收期长,单靠政府提供的财政支持远远不够,而其他融资渠道又相对欠缺,因此,重庆市的轨道交通在迅速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严重的资金短缺问题。为了支持轨道交通的发展,进一步发挥轨道交通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必须寻求新的融资方式以获取资金支持。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此次金融危机暴露了滥用金融衍生工具的危害,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及监管提出了新要求。而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具有良好的金融衍生工具使用能力和特有的经营监管制度,有利于融通资金、防范风险和完善金融体系。作为实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能够有效克服虚拟金融资本的弊端,防止资产泡沫的形成,有助于减轻银行贷款压力和贷款风险,进而实现产融结合,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因此,在轨道交通建设领域引入产业投资基金具有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本研究以重庆市为例,对大城市如何构建以轨道交通为核心的产业投资基金进行探索,并提出一系列对策建议,以期对缓解轨道交通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促进轨道交通事业的顺利发展有所裨益。二、重庆市轨道交通产业发展栅况广义的轨道交通是指集轻轨、铁路、地铁等于一体的公共交通网络。相对于其他大众交通工具而言,轨道交通具有运量大、能耗低、污染小、速度快、占地少、便捷、舒适等显著的技术经济优势[2。轨道交通产业是基础设施产业的一种,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渐演变为一种朝阳产业。轨道交通的进一步发展既是城市交通建设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文明的标志,是社会福利和效率公平机制的体现。重庆市“十一五”规划中提出要重点发展轨道交通,力争在2020年前形成“一环六线”线网,届时,轨道交通总里程将达到354公里;2050年前力争形成“一环九线”线网,总里程522公里。这一规划目标给重庆市轨道交通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目前,重庆市政府批准的轨道交通规划主要包括以轻轨和地铁为主的公共交通运输体系,其中,主城区的轨道交通建设以具有中等运输能力、建设周期相对较短、线路布置及运营相对灵活的轻轨为主,并迅速打造了一个全新的轻轨产业链。重庆市轨道交通产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基础,主要是基于装备制造业方面的优势。一些企业目前已经拥有一定的轻轨生产系统及车厢建造经验,如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船舶公司、重庆机电控股集团等分别为目前已投入商业运营的轻轨二号线提供了相关配套设备,一些关键性技术也是自主研发设计完成的。但是,从整体上看,重庆市轨道交通产业发展仍然滞后,没有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实物资产一关键性设备、无形资产一设计咨询服务等产业链上的企业发展效益较差,导致轨道交通建设交易成本增加,建设资金缺乏,这种恶性循环给依赖政府出资和银行贷款的负债型融资模式带来了挑战。因此,目前应当通过加强轨道交通产业链条上相关产业的开发,挖掘轨道交通产业的潜力,发展与其相关的建筑业、现代装备制造业、土建、机械、电气、电子及通讯业等技术密集型产业以及产业链前端利润率较高的设计和咨询服务业、房地产业、商业、文化业等产业,从而使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资金募集方向实现多元化,进一步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实现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三、轨道交通产业引进产业投资基金的意义轨道交通产业的迅速发展引发了巨大的融资需求,而现有的经济条件决定了不能单纯依赖政府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引人为该产业融资方式的创新创造了可能。(一)产业投资基金概述产业投资基金在国外通常被称为风险投资基金或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融资体制创新的一种表现。它产生于资本市场相对发达的欧美国家,是在证券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发展潜力增大与产业资金缺乏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的背景下,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逐步由证券向产业转化,并且在世界各国得到了广泛应用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是金融市场与产业市场联系的纽带,它通过提供一种新的股权融资方式来提高资本运作效率。目前,对产业投资基金概念和内涵的界定没有达成一致观点,结合不同学者的看法,可将其归纳为是通过提供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对有发展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和准股权投资,并由专门管理机构对投资者提供的资金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和分配,待企业发展成熟后,通过正确退出方式获得收益的投资组合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过程不仅指投资流程本身,而且是由筹集资金、项目评估及投资、退出投资等中间环节组成的一个投资集合体。基金的管理者通过采取合适的方式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组织形式管理和运营基金,投资于与产业相关的实业项目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选用正确的方式在合适时机、规定期限内退出,最终实现资本增值。总而言之,产业投资基金从根本上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权益性实业投资,主要着眼于投资对象的潜在价值而非投资对象的当前盈亏。(二)轨道交通产业引进产业投资基金的意义轨道交通作为国家和地区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其投资周期长、建设成本高等特殊性导致仅靠政府财政支出和银行贷款难以承担轨道交通的建设费用,轨道交通自身运营一般在短期内也很难实现建设资金的回收。轨道交通产业的技术经济优势以及轨道交通产业发展所存在的问题对融资方式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的日益加深,国外的产业投资基金已经将触角伸到了国内市场,国外发达的金融市场、完备的法律制度、先进的基金管理经验为我国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及实践提供了参照。近年来,国家对产业投资基金实行了积极推进、稳步试点的政策,中央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要加快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国家发改委制定和修改了产业投资基金实施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国家支持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政策意图日益明朗的形势下,将产业投资基金引入轨道交通产业具有现实的可能性。当前我国金融结构的一个重要特点和缺陷是以银行体系为主导的间接金融占主导地位,导致融资渠道过于单一。产业投资基金是融资方式的一种创新,是一种新的资金集合制度,是直接融资的代表。将产业投资基金引入轨道交通产业是筹集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利于拓宽轨道交通建设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同时,产业投资基金包括很多环节,如监督管理运营的进程,即以产业投资基金为中介,通过对轨道交通资金的运用进行监督和管理,从而规范和促进资金的市场化运作。因此,它不仅能提供一种新的资产运营管理方式,还为有效利用资产创造了良好条件。总而言之,轨道交通产业引进产业投资基金,不仅将为轨道交通产业的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增加投资需求,而且可通过提供新的资金运营管理方式对与轨道交通产业相关的产业部门的投资运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从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轨道交通产业的持续发展。四、重庆市构建以轨道交通为核心的产业投资基金的设想鉴于轨道交通的重要性、轨道交通产业的强关联性、重庆市轨道交通产业存在的问题以及产业投资基金作为连接产业市场和金融市场的优势,本研究将借鉴国内已批准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的经验,就重庆市构建以轨道交通为核心的产业投资基金的一系列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一)重庆市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的原则1.效益性原则。产业投资基金的使用要体现国家宏观调控导向,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遵循优化投向、突出重点、适度集中、择优扶持的原则。产业投资基金不仅要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发展,而且要实现自身的价值增值,这就要求它的运作机制灵活,机构设置方式、组织形态有效,使各利益主体为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减少“内部人控制”。在选择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模式及运行制度时,应以保障基金的高效运营和良性发展为前提。2.可操作性原则。任何金融工具作用的发挥都离不开客观环境,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一种创新性的金融工具,也有其发展的特殊环境。为保证基金设立和运作的可操作性,必须充分考虑我国国情,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资金供给状况以及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因此,在设立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基金时必须与经济环境相适应,使设计的模式和机制具备可操作性。3.可持续性原则。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方式的选择必须有利于产业可持续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本身也要实现可持续性发展,而不是投资一两个项目就结束了,应当实现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良性循环。作为一种需要长期发展的金融工具,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可以随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而变化发展,因此,在设立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基金时,应以产业链长的轨道交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基本目的。4.阶段性、渐进性原则。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由于在产业投资基金的运行过程中,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会发生变化,并且发展的过程也是一个逐步探索的过程,这就要求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要分阶段、有区别、渐进式地推进,不能急于求成。(二)重庆市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模式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离不开市场,资本的逐利性要求保证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高效运营,主要表现在基金作为一种独立的商业化运作主体,要投向有市场前景并且有盈利空间的企业和项目。同时,政府的作用非常关键,主要表现在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基金要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需要政府的扶持、引导和管理。本研究认为,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应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模式。“引导”是指政府在轨道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中仍然具有重要作用--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机制需要政府规范,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需要政府监管。只有坚持这种发展模式,才能实现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合理化、投资策略正确化,最终使其实现价值增值。(三)重庆市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运行机制根据上述原则,有效的基金组织形式、正确的基金募集方式和对象、合理的基金投资对象和区域、合适的基金类型以及灵活的退出机制等成为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基本要求。1.基金的组织形式。一般说来,基金的组织形式分为契约型、公司型和合伙型三种。重庆市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组织形式在设立初期应采用契约型形式,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则应选择公司型组织形式。虽然契约型基金的设立方式存在一定的弊端,但从微观层面来看,契约型基金更为大众化,审批程序没有公司型复杂,经营成本较公司型略低,加之我国目前法律制度不完善,采用公司制会导致对基金企业的双重征税,增加交易成本;而合伙制适合于资本市场体系完备的西方发达国家。因此,在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初期,采用契约型组织形式更加符合我国国情。具体可以选择这样一种路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投资人三方共同订立一个信托投资契约,基金管理人将资金筹集起来组成信托财产,并根据信托契约进行投资;基金托管人依据信托契约负责保管信托财产;基金投资人根据信托契约分享投资成果。而公司型基金是现代企业制度发展至今的一种较为完善和正规的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