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寿康永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1规章制度管理办法(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湖北寿康永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即时性、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对规章制度的长效管理,不断完善集团公司各级规章制度体系,促进集团公司各项事务的规范管理,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集团公司下设的各级组织机构根据管理职权,以本机构名义制定发布的,用以调整集团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工作关系的工作制度、细则、办法、规定、标准及其它政策性文件等。第三条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建、改、废并重,并且根据实际需要,坚持规章制度的经常性清理。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的汇编管理制度,方便集团公司各级组织机构及干部职工查阅使用,促进内部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的不断提高。下级组织机构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上级组织机构有关文件相抵触,并应在上级规章制度管理部门备案,由制定部门对其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第四条对于集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委员会审批的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由集团公司企管部负责组织并监督;对于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各职能中心(含事业部和分公司)经理审批的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由各职能中心(含事业部和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并监督,未设综合办公室(行政人事部)机构的由制度编制部门负责湖北寿康永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2组织并监督。第五条规章制度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凡集团公司职工均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据规章制度要求开展工作。2、管理人员负有培训、指引和监督职工依据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的责任,应确保职工遵守管理制度,按要求开展工作。3、各级组织机构负责人,负责本机构职能范围内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包括:编制、宣传、执行和检查等。第二章体例第六条规章制度的名称应当准确、规范,并符合集团公司有关公文制定规范。第七条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当讲求实际,注重实效,严格程序,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一般应包括下列事项:1、制定的目的、依据和原则。2、管理对象、适用范围和主管部门。3、主客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4、工作程序(如果管理内容涉及工作流程)。5、制度的监督、培训、执行和落实。6、处罚和奖励内容(标准)或依照其他等办法。7、实施期限。第八条规章制度应当措辞严谨、条理清楚、文字简明、用词准确,湖北寿康永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3不得使用有歧义或易误解的词汇、概念。第三章制度管理机构与编制、修订归口部门第九条制度管理机构主要分为以下五个层:1、董事会是集团公司制度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根据公司章程与“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制度进行决策审批。2、集团公司管理委员会对跨职能中心(含事业部和分公司)制度进行决策审批;总经理认为有必要的,可提交董事会决策审批。3、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对各职能中心(含事业部和分公司)内部跨部门(含超市公司各经营中心)制度进行决策审批。4、各职能中心(含事业部和分公司)负责人对各自下属部门(含超市公司各中心跨部门)内的制度进行决策审批。5、超市公司各经营中心负责人对下属部门内的制度进行决策审批。第十条集团公司企管部和各级综合办公室(行政人事部)是公司规章制度对应归口管理部门,上级管理部门对下级管理部门有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职责。第十一条制度的编制、修订部门如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制度):1、集团办公室:文件管理、公章及执照管理、会务及会议室管理、档案管理、合同管理、保险管理、小车管理等相关制度。2、战略发展中心:战略规划管理、集团治理结构管理、集团经营计划管理、流程制度体系管理、投资管理、购物网站规划管理、团购规划管理制度管理、品牌规划管理、直营店管理、加盟店管理等相关制度。湖北寿康永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43、风险控制中心:审计规划管理、内控管理、预决算管理、法律事务管理、合同法务管理、安全消防管理、应急处理防损管理、诚信维护、廉政建设、内部稽核等相关制度。4、人力资源中心:培训计划、培训管理、干部管理、组织管理、招聘计划、员工招聘、人才资源管理、绩效管理、薪酬与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相关制度。5、财务中心:投融资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结算、财务检查、税务管理、成本费用管理、风险控制管理、财务分析、预算管理、财务流程管理等相关制度。6、信息中心:信息化战略规划、信息系统开发、电子商务管理、数据库建设、科技创新信息系统维护、硬件维护维修管理、硬件采购、数据审核、信息安全管理、信息授权管理、信息流程管理等相关制度。7、后勤保障中心: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动力设备采购、动力设备维护保养、基建工程管理、资产仓储运输管理、办公环境管理、物业管理等相关制度。8、超市公司:零售管理、门店管理、质量管理、物价标识管理、团购管理、商品结构管理、商品数据管理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会员管理、促销管理、损耗控制管理等相关制度。9、百货事业部:百货招商管理、餐饮招商管理、超外租赁管理、商户管理、招商合同管理、招商后勤服务、门店管理、防损管理、质量管理、物价标识管理、促销管理等相关制度。10、酒类专卖公司:新品引进、营销管理、客户管理、资金计划管理、销售管理、质量管理、采购管理、仓库管理、等相关制度。湖北寿康永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511、物流公司:物流战略规划、客户关系管理、物流安全管理、仓库管理、运输管理、车辆管理、物流信息管理等相关制度。12、投资事业部:投资项目管理、项目开发流程管理、招标管理、项目合同管理、项目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13、党办、工会、团委:党建工作、工会工作、团的工作管理等相关制度。第四章制度的申报、立项、编制第十二条规章制度申报。规章制度的建、改、废,必须提前申报,申报包括计划性申报和即时性申报两种:1、计划性申报制度归口管理部门每年11月份开始负责组织年度规章制度需求调查,各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本部门规章制度建设工作进行合理安排,科学预测本部门当年的规章制度建设需求,于每年11月30日之前填报《年度规章制度建设申请表》(附表1),并按制度审批权限上报对应的制度管理部门。2、即时性申报根据工作需要,当出现未列入《年度规章制度建设申请表》内容的规章制度需求时,应向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填报《即时性规章制度建设申请表》(附表2)。第十三条规章制度立项。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开展规章制度立项工作。1、计划性规章制度需求立项湖北寿康永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6企管部应根据集团公司的战略规划、结合当前的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对规章制度需求进行评估、立项,于每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下一年《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各级综合办公室(行政人事部)应根据集团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各自相应的规章制度细则和标准年度计划方案,并于1月15日之前报至企管部备案。计划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立项时间安排;(2)具体修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3)编写责任和相关事项。2、即时性规章制度需求立项接到《即时性规章制度建设申请表》,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论证,经上级领导审批,签署《规章制度审批表》(附表3)后立项。第十四条规章制度编制。规章制度编制部门根据《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或《规章制度审批表》开展工作。1、编写初稿。规章制度编制部门根据管理需要编制规章制度初稿。2、提交初稿。完成制度初稿工作后,将规章制度初稿以及《编制说明》提交规章制度归口管理部门,用以征求对该规章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编制说明》应包括详细的制度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实施范围、实施时限、管理流程以及与其它制度的配套情况。湖北寿康永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7第五章制度的论证、审定和发布第十五条组织论证。制度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规章制度的专题论证,参与论证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填写《规章制度(草稿)征求意见表》(附表4)返回制度归口管理部门。论证的主要内容包括:1、制定、修改和发布规章制度的主体,是否符合本部门的职能,是否超越权限。2、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有关上位政策、法规、文件的规定。3、规章制度合理性、现实性与集团公司内部其它规定是否统一、协调。4、规章制度内容所涉及的管理措施是否合理、有效,是否有明确的程序和要求。第十六条规章制度审定。经论证有必要进行修改的,发回编制部门进行修改,5个工作日后再次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形成《规章制度送审稿》,由相关部门会签后(原则上2个工作日完成),并经编制部门的上级管理部门审核后(原则上2个工作日完成),按决策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管理机构或审批人进行最终审定。对于最终审定未通过的,规章制度发回编制部门按审定意见和修改期限进行完善,并再次提交审定。第十七条规章制度发布。规章制度审定通过后,由集团公司办公室、各级综合办公室(行政人事部)按照发文层级的规定程序正式办文;未设综合办公室(行政人事部)机构的,由制度编制部门负责办理;当日在OA上发布,并对签收纸质文件的部门发放到位。各部门应对收到的规章制度正式文本进行登记,妥善保管,制度文本应保持整洁、齐全,不能修改、涂污、损坏、丢失。湖北寿康永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8第六章制度的督导执行第十八条制度的贯彻。各部门在收到新发布的规章制度一周之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贯彻并做好记录。第十九条制度的培训。制度下发前,制度编制部门要编写制度培训教案和培训计划,填写制度培训计划单(附表5),并提交到人才发展与培训部,在制度下发的15天内,人才发展与培训部牵头会同制度编制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第二十条制度的执行。各级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各部门检查管理制度在本部门执行情况时,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有检查执行情况的原始记录,且记录一定要真实、全面,要留下管理的“痕迹”,以作为检查、督导和明确责任的依据。第二十一条制度执行中特殊情况的处理1、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果认为制度脱离实际难以落实时,要及时与制度编制部门或制度归口管理部门书面沟通,如无异议就要对制度在本部门的落实负责。2、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重大情况确实不能按制度执行的,制度的执行部门或相关部门必须履行请示报批程序,经制度编制部门同意后方可灵活处理,并要对此过程存档备查。第二十二条制度落实的督导检查制度下发时,应附一年内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计划:制度下发后执行的前半年,制度编制部门对各相关部门执行制度情况要进行全面检查;制度下发半年至一年内,编制部门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要进行再次检查;每次检查都要填写制度检查(制度评审)报告单(附表6)或形成书面报湖北寿康永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9告交给制度归口管理部门。第七章制度的评估、修改、清理第二十三条规章制度实施后,应由制度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评估。评价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在适用范围、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并确定规章制度在实施范围、具体措施以及实施效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二十四条鼓励职工对规章制度正式印发实施后提出意见或建议。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应对受控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1、各部门和职工个人可通过填写《规章制度意见、建议跟踪反馈表》(附表7),向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反馈有关意见或建议。2、可通过总经理信箱、监事会信箱以及OA办公系统接受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反映。3、采取不定期抽查或问卷调查的方式,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具体负责规章制度制定、调整工作的集团公司各组织机构,应当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本机构职能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修改,进一步理顺各项工作程序,确保实施效果。第二十六条各组织机构应当组织对职能范围内的规章制度进行经常性清理,原则上一年至少清理一次,确保规章制度结构合理、数量适当、合法有效。第二十七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湖北寿康永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101、有效原则。凡不符合工作实际的规章制度必须进行及时清理。2、精简原则。对规范同一类管理事项的规章制度进行最大限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