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铁路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某铁路工程建设的监督和管理,实现“质量、安全、投资、工期”控制目标,规范监理工作,提高监理水平,明确某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和监理单位各自的职责范围,依据《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本项目监理委托合同,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二条X公司设置监理管理部门(工程安全质量部),负责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负责监理进场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考核,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合同的履行情况和驻地监理的现场监理工作,负责对驻地监理单位的考评。第三条安全质量部对监理管理的主要职责:1.审查项目监理机构、监理站站长、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的资格;2.审查《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3.监督检查监理合同的履行情况;4.检查项目监理机构的现场监理工作;5.负责对项目监理机构的考评及信誉评价;6.负责监理费的验工。第四条对监理单位的主要要求:1.按照投标承诺建立项目现场监理机构,代表监理单位2履行合同职责;2.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合同和项目管理机构的有关要求配足上场监理人员,在满足现场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应有一定的储备;3.按招标文件、监理合同及投标承诺的要求,配备现场仪器和设备,仪器设备的数量和型号要满足现场工作需要;4.根据批复的《监理规划》,编写《监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认真开展现场监理工作,切实履行监理合同和投标承诺;5.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年龄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素质较高,并接受了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6.未经项目管理机构批准,不得更换主要监理人员。第五条施工监理组织1.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任务应依据合同要求,建立机构和配备各类专业人员。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和检测检查器具,应专业配套,数量应符合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2.监理单位应设置现场监理站,监理站站长1名,全面负责监理项目管理、协调工作;设总监理工程师1名,对工程监理的技术、质量工作负总责;其它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执行.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在全线设置若干个项目监理站,进行施工标段的监理工作。监理项目经理部内部严格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明细分工,各负其责,统一协作。3第六条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监理项目经理部(项目监理站),代表监理单位,履行合同职责。现场监理项目经理部实行总监负责制。根据批复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组织实施项目监理工作。第七条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依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款和专用条款,负责工程建设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参建各方之间协调等方面的工作。第三章监理工作的依据第八条监理工作依据:1.国家和铁道部制定的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和法规;2.国家和建设部、铁道部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的各项规定;3.国家和铁道部正式颁布的各项有关铁路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办法;4.经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设计文件、项目指导性施组、季和年度建设计划、变更设计、环保等全部技术、管理文件;5、X公司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签定的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6、X公司有关本工程的文件、规定,公司、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各方参加的联席会议纪要等。4监理项目部内部严格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明细分工,各负其责,统一协作。第四章质量监理第九条质量监理是监理工作重中之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行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监理工作程序办事,重在过程监理。第十条按相关文件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未经监理部门批准的项目不得开工,否则不予验工计价。第十一条工程停工、复工指令的下达1分部及分项工程,由于质量问题需暂停施工和恢复施工的指令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下发。2单位工程的停工和复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公司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停工令、复工令。第十二条对隐蔽工程等重要工程部位,监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及时检查并办理有关签证,严格把好质量关,实行旁站监理,并保留现场检查资料,作为工程竣工资料重要组成部分;对高性能混凝土的搅拌、运输、灌注等关键环节施行全过程旁站监理。第十三条由建设单位检查中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交由监理单位承办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处理;对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由于监理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将追究监理单位的责任。5第十四条监理单位积极参加并配合公司组织的月度、季度、年度工程质量检查评选活动。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对重点工程或关键部位,根据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报X公司审批后执行。第五章安全监理第十六条配备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证体系,审批施工安全控制措施,检查现场施工安全。第十七条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安全隐患,要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并报告X公司。第十八条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责令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向建设单位报告;责令施工单位进行事故调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措施。第十九条参加X公司组织的月度、季度、年度工程安全检查评比活动。第二十条根据X公司颁布的《安全管理办法》中有关重点项目的名录,制定各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理细则,报公司审批后实施。第二十一条结合X公司的安全目标,制定监理单位的安全目标及现场安全监理的具体要求,进行全方位的安全监控,确保目标的实现。6第六章进度监理第二十二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承发包合同》规定的工期和建设单位下达的年度、月、季度施工计划组织施工。第二十三条监理单位应控制阶段工期,监督和指导施工单位采取必要措施,按施工组织设计和计划施工,确保阶段工期和总工期目标的实现。第七章投资监理第二十四条投资监理的依据是“工程承发包合同”、“招标文件”及X公司制定的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按X公司发布的《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和其它相关规定办理验工计价签证,保证验工签证的工程质量,数量准确。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返工处理达标;未达标的工程不予验工计价。第八章合同管理第二十六条监理工程师应熟悉、掌握施工合同内容、监督施工单位完全履行合同,并全面了解和执行公司提出的有关工作内容,开展监理工作。第二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审查各施工单位的资质和人员机具到位情况,对无能力施工的施工单位或人员及时向X公司报告。第二十八条监理单位按招标时承诺和上报的人员名单7执行,持证上岗。未经公司同意,不能随意更换或缺员,不允许一人兼多职。监理人员需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发现有营私舞弊和违规违纪问题,严格追究监理单位责任。第九章环保、水保监理1.对施工单位环保、水土保持措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水土保持方案、办法、措施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3.在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时,应专门列出环保、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内容。4.施工过程中跟踪检查施工单位环保、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对环保、水土保持工程项目进行验收。第十章监理工作制度第二十九条监理会议制度:各监理站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每周按期组织召开监理工作例会;监理项目经理部每月下旬召开一次由施工单位参加的月度监理工作例会,总结本月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部署下月工作计划及注意事项,及时调整施工进度和完善各项工作。第三十条监理报告制度:按《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07]176号)、《铁路建8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合同约定的监理报告的时限和内容,检查和处理各项监理报告。第三十一条监理站长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负责履行监理合同,无特殊原因,不能随意更换,需要更换应提前一个月报公司,并经动换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按招标文件给予相应的处罚。第三十二条在工程建设中,因监理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时,监理单位应更换监理人员,并承担监理责任。X公司按合同要求扣减监理费用。第三十三条在建设过程中,X公司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单位履约情况和监理工作及内业资料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检查中提出的问题,监理单位应及时整改,确保监理质量。第三十四条监理考核按《某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考核办法》执行。第十一章监理人员工作要求和守则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员工作要求1.工作独立、生活自理;文字为凭、数字为据。2.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严格规范管理,统一着装,佩带某铁路工程监理证。3.严禁现场监理人员委托承包单位代行隐蔽工程检查。第三十六条监理人员守则1.维护国家的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9的准则执业。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严格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力和义务。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4.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5.不能在施工、材料、设备生产供应单位兼职。严禁向所监理标段介绍施工队伍,指定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的生产厂家。6.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7.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平等待人。不收受施工单位礼品、礼金。第十二章监理人员的管理第三十七条X公司对全线监理人员严格实行“监理人员违纪、违规、失职警示卡”制度。(一)凡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亮红牌清退出场并给予通报:1.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给施工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的;2.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的;3.吃、拿、卡、要或接收施工单位礼金、礼物,经核查属实的;4.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出现与监理职责有关的工程质量事故;5.伪造原始资料、监理凭证、未经检查盲目签字的;106.执行和掌握技术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施工承发包合同不严格,且造成损失或影响的;7.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失职行为经核查属实的。(二)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予以黄牌警告1.执行和掌握技术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施工承发包合同不严格,情节较轻的;2.不认真填写监理日志,经提醒不纠正的;3.其它一般违纪、违规、失职行为经核查属实的。4.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检查无记录,应旁站而不到场的;5.擅离职守,给工程建设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第三十八条黄牌累计达到2次,勒令该监理人员退场,并给予通报。第十二章监理报表的要求第三十九条监理报表的要求1.各监理站每周组织召开一次现场监理例会,具体召开时间由各监理站自行确定,并将例会纪要在会议结束后两天内报公司安全质量部和工程管理部。2.月、季、年报填写讫止时间和上报时间的规定:⑴填写讫止时间①月报: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②季报:为上季度末月26日至本季度末月25日;③年报:为上年12月26日至本年12月25日。11⑵上报时间:月、季、年度报表在本月30日前报X公司安质部和工程管理部。3.报表填写应做到:文字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漏页、漏项。4.各类报表的数据一定要真实可靠,文字阐述准确,签字盖章齐全。第四十条工程竣工后,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和环保、水保监理的总结报告。第十三章监理工作的考评第四十一条考评实施1.X公司组织对监理工作的综合考评工作。2.X公司依据监理合同,每季度进行两次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月度考评打分,占季度综合考评的30%;每季度第三个月结合质量信誉评价活动进行综合考评,其评分占季度综合考评的70%;年度取四个季度考评的平均值。3.考评内容和标准考评的主要内容为人员、仪器、设备履约情况、管理水平、监理业务、环保水保、监理行为和综合因素等。采用综合打分的方法进行考评,具体考评的项目、分值及评定标准详见监理考核办法。第十四章附则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铁道部有关12监理管理规定和监理合同执行。凡与国家及铁道部有关文件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及铁道部相关规定为准。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X公司安质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