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监督1.教育法律监督的含义2.教育法律监督的主体客体和内容3.教育法律监督的依据4.教育法律监督的构成体系5.教育法律监督的意义6.教育法律监督的启示一•1.法律包括制定、执行、监督三个环节,对应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2.监督即防止权力的滥用,确保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孟德斯鸠: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定律•3.教育法律监督;对教育法律的制定、执行、遵守的监督•一句话:谁监督、监督谁、监督依据、监督什么二•教育法律监督的主体:•1、广义:全体群体,跟教育法律有关的个人或机关都是监督的主体。具体来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人•2、狭义:仅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教育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监督•法律监督的客体:教育法律息息相关的机构和个人。也就是从事教育法律活动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法律监督的内容:客体所从事的活动是否合法即国家机关、学校、教育工作者或者受教育者的教育活动合法性的监督三•教育法律监督的依据:教育法律监督的标准应该是教育法律本身。也就是说,教育法律既是各有关国家机关、有关组织和公民要遵循的行为规则。•教育法律监督的方式:也可以按照内外部监督进行划分,同一系统内分为上下相互监督和平级监督四•教育法律监督的构成体系•1.国家机关对教育法律监督体系: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和司法机关•2、社会力量的法律监督体系:指非国家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主要有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各民主党派、人民政协、各社会组织、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等。••1.国家的权力机关:对教育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是立法机关,是法律监督体系的最高层次,在整个国家机关监督系统中处于重要地位,是最权威的监督。•主体: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1)即权力机关对有权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在制定的程序和实体内容上的合法性进行监督•(二)对教育法律实施活动的监督,就是对宪法中的教育条款、教育法律和教育法规等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主要包括对行政机关执行教育法和司法机关的教育司法活动所进行的监督,并监督所管辖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及公民全面贯彻、遵守宪法、教育法规的情况。•2.行政机关的教育法律监督:包括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教育行政机关、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行政机关对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执行和遵守法律、法规等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一)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教育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二)政府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监督(三)教育行政机关内部之间的监督包括审计、行政监察和教育督导•上级教育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表现:1.改变或撤销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或规章2.教育部门还要监督办学机构依法办学•教育监察:专门的行政监督。•对象: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和教育机构、教育团体等部门的行政领导•内容:1教育部门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2教育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合法程度•3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教育审计:是教育部门内独立的专职机构和人员根据国家的财务法规,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审核和评价。•教育审计:教育部门内的专职机构和人员根据国家的财务法规,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教育督导:对象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3.司法机关的监督: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非国家机关监督•中国共产党:通过制定正确的教育方针政策,指导并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模范地执行和遵守教育法律•社会组织:指人民政协会议及各民主党派和各社会团体的监督•社会舆论:新闻舆论监督•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直接进行的法律监督通过•共产党的监督:制定教育方针政策指导要求党组织和党员模范执行遵守教育法律•政治协商会议:通过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对教育法律监督•民主党派:以参政党的身份参加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教育法律监督的意义:•1.教育法律法规的制定程序更加规范透明•2.推动了教育法律的贯彻执行•3.完善教育法律法规•4.促进了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5、保护了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教育法律监督的启示•看似完整的体系却漏洞百出•1、监督主体缺乏独立性•2、监督主体的层级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