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战略投资者对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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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境外战略投资者对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作用姓名:方晨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工商管理指导教师:马忠20080501境外战略投资者对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作用作者:方晨学位授予单位:北京交通大学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葛海蛟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效率研究2008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公司治理问题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通过对英美与德日两类不同类型公司竞争力的考察,经济学家和实业者意识到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经营绩效的重大影响,并由此引发了全球对公司治理问题的高度关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①公司治理体系演进的历史也是中国经济变迁的历史。整个演进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新中国成立--1978年,该阶段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一统”时期;第二阶段为1978年--1993年,该阶段为有计划商品经济时代的专业银行时期;第三阶段为1994年--2002年,该阶段为转轨阶段国有银行改革时期;第四阶段为2003年至今,该阶段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构建现代公司治理框架时期。那么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政府干预、市场结构与所有权安排等外部治理因素对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影响如何?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治理情况如何,有何缺陷?在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中,公司治理绩效的演变趋势是怎样的?影响国有银行公司治理绩效的因素有哪些?现代公司治理框架的建立对其公司治理效率有何影响?国有商业银行现代公司治理框架的建立对效率影响的作用渠道是什么?国有商业银行现行的内部治理框架的特征对其治理效率产生影响如何?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进行不断分析与探讨.本文以国内外的有关理论为指导,从新制度经济学、产业经济学、金融学等角度对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进行了分析。在研究过程中,贯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逻辑与历史相结合的思想方法,以定性分析为主,辅之以定量分析,以求达到预期的研究目的。本文既从理论上阐述了制约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因素以及商业银行特殊的所有权安排,又从实践角度对现今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两种基本模式进行介绍和比较,而且对实践中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的特殊问题--控制权收益问题进行了分析;既从规范的角度出发,对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应该是什么”问题进行了回答,也从实证角度对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是什么”问题进行了解答;既从定性角度阐述和分析了国有商业银行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干预之间的关系,也用一些数据来说明中国银行市场结构变化与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之间的内在联系,以此作为定性分析的旁证。本文的实证分析部分通过国有商业银行效率的变化来说明其公司治理的变化轨迹,即使用非参数的DEA方法,主要以X非效率为评价指标,以10家股份制银行为对比组,用实证的方法考察1996年--2006年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绩效的演变,力求反映在中国金融业持续推进的改革过程中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绩效的演变趋势。另外,本文对国有银行公司治理绩效的决定及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使用了多元线性回归、DID和GeneralDID等模型和方法,目的在于寻找国有商业银行构建的公司治理框架推动其自身治理效率改进的经验证据。本文研究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三个部分:(1)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历史考察中,以政府干预为研究视角,对其如何影响国有商业银行治理问题进行探讨;(2)对国有商业银行内、外部治理结构进行分析。外部治理包括市场结构与国有商业银珩公司治理和所有权安排与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两个部分。市场结构决定了商业银行的经济行为,而经济行为又决定了市场运行在各个方面的绩效与公司治理效果,并且按照企业契约理论,对国有商业银行如何合理分配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问题进行探讨也十分必要。内部治理主要分析了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结构安排的变迁、缺陷以及下阶段改革的取向。(3)以X非效率为指标,考察1996年--2006年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绩效的演变。以10家股份制银行作对比,通过对银行间X非效率的时间序列比较等方式,力求全方位、多角度反映改革进程中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效果的变化。(4)从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的角度,对影响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绩效的因素进行分析。具体包括,一是对国有银行经营特征对其治理效率产生影响的分析;二是建立模型量化三家国有商业银行现代公司治理框架的建立对其运行效率的影响,以期对改革的效果进行初步评价。三是从扩大业务量和节约成本两个角度分析国有商业银行现代公司治理框架的建立对效率影响的作用渠道。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1)中国商业银行市场属于典型的寡头垄断市场,国有商业银行出现了垄断市场结构与低收益并存的现象。在银行市场结构发生变化之后,中国商业银行业的服务质量较以前专业银行时代已经有了极大提高。其中,银行业之间的竞争对服务质量提高功不可没.国有商业银行的控制权掌握在各级行长(经理)手中,而剩余所有权为中央政府垄断。长期以来,在各上级行拥有人事决定权的情况下,决定经理人员能否升迁的关键是其公关能力而非其经营能力。新的干部选拔制度应该改变国有银行经理人员的激励机制入手,通过降低净控制权收益,提高货币性收益促使经营管理能力强的人员走上高层管理岗位,同时通过增量指标考核来完善评价体系。(2)国有商业银行现在主要在产权主体虚设、缺乏对董事会和经理层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约束机制弱化与内部人控制、激励约束与委托代理机制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等方面存在缺陷,对现阶段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的探讨必须在市场机制尚不健全的条件下考量治理结构的设计。第一,应当遵循被事实证明行之有效的关于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第二,要积极为治理结构有效性的提高创造条件;第三,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必然要面临占据控制地位的国有产权的产权主体虚置状态下的治理结构问题;第四,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还面临进行规范化公司制改造的任务,因而建立有效治理结构的过程中,需要同时推进明确产权关系,建立所有者和董事会之间的信任托管关系的改革。(3)1996-2002年期间,国有商业银行的X非效率虽然有所波动,但一直在高位运行,自2002年开始,X非效率急速降低至2006年的0.063.而从作为对比组的股份制银行来看,结果却恰恰相反.以2002年为拐点,国有银行呈直线下降趋势,而股份制银行呈上升趋势,两条曲线竞于2004-2005年期间相交,说明两类银行的相对效率状况发生了转换。两类银行的比较结果表明,2002年以后的国有银行X非效率发生的巨变是排除了宏观因素干扰的,是由于自身以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造为根本目的的股份制改革而产生的。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国有商业银行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效果有所显现,国有银行X非效率下降速度开始加快。(4)现代公司治理框架的构建使三家国有商业银行的X非效率净下降12.1个百分点,即相对于未进行此项改革的对比组来说,改革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的整体治理效率得到很大程度上提升,说明了现代公司治理框架的构建使国有商业银行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改善经营状况的目的;三家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效率在公司治理框架构建的作用下实现8.7%的净增长。配置效率在公司治理框架构建的作用下出现5.3%的净下降,但是三个效率指标中变化幅度最小的一个。(5)国有商业银行开始构现代公司治理框架后,其年度营业收入增长(开源)和营业费用增长(节流)均发生了一定变化,但两者比较而言,国有商业银行营业收入增长高出了营业费用的增长0.7个百分点,说明2002年以后,国有商业银行的治理效率的提高主要是源于其自身业务规模的扩张,但这一规模扩张同样也伴随着营业费用的大幅上涨.。2.期刊论文司武飞.SiWuFei硬币的两面: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公司治理与全面风险管理-特区经济2006,(1)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银行业的主体,也是我国金融业的主体.在渐进化改革的转轨时期,国有商业银行在结构调整中承担了大量政策性业务,导致了国有企业绑架国有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又绑架国家财政.针对国有商业银行累积的大量体制性政策性风险,政府推动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化改造相继展开.国有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是公司治理有效运转的基础性制度.全面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是国有商业银行现代银行企业建设这枚金币的正反两面,要在现代公司治理的同时构建国有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3.学位论文邱义闽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2006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一定的特殊历史时期内担负了社会资金的主要供给者和社会经济的稳定者这一角色,进行股份制改造前形势严峻:不良资产比例大,资本金理论上已枯竭,人均利润低,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公司治理结构非常落后。所以从2003年开始的股份制改造,目的不仅仅是为了筹资,更是为了建立符合商业银行运营要求的现代化的公司治理结构。目前最为广泛接受的公司治理的定义是经合组织(OECD)1999年发布的:公司治理是一个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或框架,其基本理念是优化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关系,通过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合理使用资源,提升工作效益,促进实现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目标。银行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更是一切从头开始,所以本文将以《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为基础,从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东、公司内部治理(管理层)和外部治理三个方面来进行论述。一、股东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中的法律地位和作用:这一章从股东讨论如何使股东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中发挥真正的所有者的作用,包括国有股股东和战略投资者。财政部出资成立汇金公司是为了解决国有企业所有人缺位的问题,但汇金公司仍由于其本身就是国有的,以前存在于国有商业银行的问题依然有可能存在,对于国有商业银行能否尽到所有者的责任,有待时间证明。所以应进一步明确出资人的责权利,建立市场化考评机制,给予其充分的选择代理人的权力和足够的激励与约束,将其推向与银行兴衰共存亡的风险境地。为了制约国有股一股独大,各家国有银行纷纷引进战略投资者以借鉴国际先进银行的理念和经验,改善公司治理。对战略投资者的引入银监会提出了五个标准。符合以上五个标准的略投资者更能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股东平等原则是战略投资者对一股独大可以加以制约的法理基础。但也不能无限度地强调小股东的利益。建行、中行在引资过程中,都对境外投资者做出了一旦今后每股净资产低于对方的入股价,汇金将给予补偿。这一承诺违反了《公司法》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是否有效有待商榷。二、经营管理者在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者包括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党委成员及各分支机构中的高层管理者。股东与经营管理者及经营管理者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构成了公司的内部治理。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根本性作用。新《公司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对董事的权力义务做了集中规定。董事会选派出总经理后,应始终使其经营决策活动保持在董事会的监督视线之内。股票期权计划是对公司管理者实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主要作用是:防止“经理人”短期行为、使所有者与管理者的利益协调一致,以“金手铐”形式留住人才。依内外形势,国有银行建立股票期权制度已势在必行。新《公司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时尤其要关注存款人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应加强职业化独立董事的培养;建立董事责任保险和科学的报酬与激励机制及声誉激励机制。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是兼容互补的关系。国有商业银行监事会目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独立性较差,具体职责不明确,难以发挥独立监督作用;地位较低,考核激励机制不到位,难以调动监事工作积极性。在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行业改革中,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有利于把握改革方向。但要明确其与董事会、管理层的职能分工,不应干预管理层的决策。建议采用纯粹市场化的用人机制,将董事长和党委书记分设,还企业决策权于董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兼任党委书记,由党委会来担当监督权主体的角色,将董事会之下的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下的审计委员会合二为一,设在监事会之下。这样可以极大地加强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理的审计监督力度,有助于国有商业银行完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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