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参股中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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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外资参股中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姓名:王佳佳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金融学指导教师:冯文伟20070501外资参股中国商业银行的影响作者:王佳佳学位授予单位:华东师范大学相似文献(2条)1.学位论文姚敬外资参股我国商业银行定价问题研究2008金融全球化的浪潮正席卷全世界,我国在加入WTO后,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国际间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2003年12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允许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向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最高为20%,为银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随着对银行业入世的5年保护期的结束,中国银行业进入全面开放阶段,我国对外资银行经营的业务、地域和客户对象的限制已经解除,巨额的国外资本正摩拳擦掌伺机大举进入我国银行业,掀起了入股中资银行的热潮。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已成为境外金融机构进入中国的首选方式。引入外资参股对解决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不足,改善法人治理结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等产生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大大增强了国内公众和国际投资者对我国银行业的信心,也为IPO的成功增加了一个重要的砝码。但是,引入外资参股也引发了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金融安全威胁论”和“国有资产贱卖论”两方面,而其中争论最激烈的就是外资参股定价是否合理的问题。从三大国有商业银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以来,就不断有学者提出股权转让价格过低,国有银行贱卖的言论,而政府官员则对这一观点大加反驳,否认股权转让价格过低。外资参股价格是我国商业银行引资谈判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直接决定着引资谈判是否成功,也关系到新老股东的利益,低估会给我国银行带来损失,高估则会影响境外金融机构的参股动力,因此外资参股我国商业银行定价理论和方法亟待明确。研究境外金融机构参股中资银行的定价问题,对于保障我国商业银行的利益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战略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深化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具有积极意义。从已有的文献来看,针对这一问题大多都只停留在对参股价格高估和低估的表面定性分析,仅把股权转让价格与每股净资产、IPO价格进行简单比较就得出结论,而没有进行深入的定量分析。因此,本文借鉴了国内外成熟的公司价值评估方法,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探寻了适合我国商业银行的价值评估理论与方法。同时,本文还提出了完善定价机制的若干建议,以促进我国商业银行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的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为绪论,主要阐述本文的研究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本文的研究方法和思路,以及创新与不足。国内外对外资参股商业银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参股的动机和效率两方面,对银行业的外资参股定价问题均没有进行专门系统的研究。国外少有对参股定价的研究,而大多集中于对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研究,并且已建立起相对成熟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体系,而国内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则多集中在高估与低估的定性分析之上。本文综合了定性和定量分析,研究成果对我国商业银行今后引入外资进行股权定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有助于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引入外资的效率和效益。第二章为外资参股我国商业银行现状分析,分别从总体概况、特点、中外资银行在股权合作中的利益三方面进行了分析。1996年亚洲开发银行入股光大银行,开创了外资参股国内商业银行的先河。之后,外资参股国内商业银行这一合作方式开始逐渐发展起来,并成为当前外资与国内商业银行合作的主要方式。大批的城市商业银行纷纷引入了境外战略投资者;1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全部引入了境外战略投资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除农行之外,建行、中行、工行三家银行均在2006年年初之前引入了境外战略投资者。截至2007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利用外资余额823.2亿美元,共有25家中资商业银行引入33家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总额达212.5亿美元,并呈现出以下特点:参股的外资金融机构呈现多元化;范围逐渐扩大,被参股银行由城市商业银行逐渐扩展到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外资参股的比例不断上升并趋于上限;外资参股方式灵活多样。在股权合作中,中外双方均能获利,国内商业银行可以提高资本充足率,优化股权结构,改善公司治理,借鉴先进技术和经验,提升银行综合竞争力,而外资金融机构可以降低进入中国市场的成本,规避管制,获得国内商业银行的资源优势,获取丰厚的投资回报。第三章为当前外资参股定价问题分析,主要对“贱卖论”进行了评述,并针对当前外资参股的定价方法——市净率定价法,阐释了其存在的不合理因素。“贱卖论”的观点与反“贱卖论”的观点各执一词,不过,其实银行资产是否被贱卖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银行股权转让价格受卖方策略、买方自身特征和市场定位的影响,差异性很大。买卖双方讨价还价而最后实现的交易价格一般不可能是预期中的最大值,因此,总是会有持更高预期的人说这个交易是“贱卖”。国有股“贱卖论”的主要观点缺乏成立的依据,但是也不能将“贱卖论”全盘否定。事实上,关于这一问题正反两方面的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如果能够在比较严格的评估程序下,经过反复的比较与筛选,双方又在多次谈判与博弈下达成成交价格,那么这种交易价格就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国有银行股权贱卖之争实际上是一个十分表面的问题,存在的定价差异实际上是监管制度、会计制度的差异等造成的。而针对当前外资参股的定价方法来看,我国银行业在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过程中的定价策略基本上采取的是市净率定价模型,但是,市净率定价模型由于其自身存在的一些局限,也不完全适用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参股定价。第四章为外资参股合理定价方式探析,是本文的重中之中,深入探讨了公司价值评估的各种基本理论和模型,主要包括三种方法: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其中,成本法包括账面价值法、调整账面价值法、重置价值法等;收益法包括公司自由现金流折现法、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法和股利折现法等;市场法包括市盈率法、市净率法等。除了以上三种方法,本文还分析了期权定价法和三段论定价法等新兴的定价模型的基本模型、优缺点及适用性,并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将三段论定价法应用于美国银行参股中国建设银行这一案例的股权定价,依据确定基础价值、确定资产溢价、确定增长期权溢价三个步骤确定出建设银行的股权价值,并将其与实际转让价格对比,从而验证了该方法的适用性。最后,本文更创新提出了在定价的过程中引入充分竞价机制,由双方竞价为主向多方询价为主转变,积极引进股权拍卖和招股投标方式,弥补协议转让的不足,完善银行股权转让的价格发现机制,从而在理论价格的基础上得出市场化的合理交易价格。第五章为对完善外资参股定价机制的思考与建议,其中分析了外资参股定价的影响因素——外资入股的时机、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引资方式、业务合作领域和范围、中方财务和管理上的透明度、资源稀缺程度等,并对我国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提出了相关建议。建议政府功能再定位;加快法规建设;重视中介机构的作用,并规范其行为。建议商业银行明确自身目标,筛选合作对象;作价方法与国际接轨;分析外资机构的动机和需求,准确把握自身需要,确定合适要价的区间;充分发掘和展示自身资源和优势,增强要价和谈判能力。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在于在吸收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更加合理的外资参股定价方式,即在计算出理论价格的基础上引入充分竞价机制,从而得出市场化的交易价格。由于竞价机制取代了以往单一的协议转让形式,所以使得股权转让的价格更加符合其实际价值,避免了贱卖之嫌。而本文最后对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提出的建议也有利于促进今后外资参股我国商业银行的定价机制更加规范,使双方能够在股权合作中取得双赢。当然,由于本人理论水平有限,考虑不够周全,本文也有众多不足之处。本文的不足之处主要在于文章对定价理论的分析虽然较为全面,却深度不够;同时,由于资料收集不够完善,对国外银行业参股定价的实例了解和借鉴不够充分;再者,由于上述两个原因,本文对外资参股合理定价方式的探寻可能在某些方面把握不够准确。总之,本文诸多不足之处希望能够在今后的研究中得以修正。2.学位论文陶京伟中国企业利用ADR融资研究2007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进程的加速,资本在国际间流动愈加频繁,各种金融创新工具不断涌现,并在国际经济体系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存托凭证(ADR)作为国际股权融资的衍生工具,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成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美国市场上进行股权融资的主要途径。通过发行ADR,发展中国家筹集到大量建设资金,有力的促进了经济发展、提高了人民生话水平、缩小了世界各国之间的贫富差距、也增加了世界国民生产总值和世界贸易总额,同时更优化了资源配置,使国际分工合作在世界范围内充分展开,从而促进世界经济进一步协调发展。近年来,中国企业也纷纷通过发行ADR进入国际市场,进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仅2000年1月至2007年3月间,就有34家中国企业通过发行ADR进行IPO,融资额达85.49亿美元'①。本文希望通过对企业发行ADR的过程和利弊得失的具体分析及相关实证研究,为那些准备在美国上市的企业提供一定的借鉴。本文共分为四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存托凭证(ADR)的概要介绍。存托凭证(DR)是一种可以流通转让的代表投资者对境外证券所有权的证书,它是为方便证券跨国界交易和结算而设立的原证券的替代形式。DR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存在于DR的发行和流通国境外,通常是公开交易的普通股票,现在已扩展到优先股和债券。DR可以象基础证券一样在证券交易所或场外市场自由交易,并且同时在几个国家的市场上流通,从而可以同时在多个国家筹集资金。对于国际投资者而言,这是一种投资股市的有效方式,因为存托凭证流动性更强,往往比相应的基本股票更容易转手。而且,它们还能被用来避免在公司本国的市场可能遇到的清算、外汇交易和外资参股等困难。在美国发行和出售的存托凭证(DR)称作美国存托凭证(简称ADR)。存托凭证有两种形式可供公司选择:非参与型和参与型的存托凭证。非参与型存托凭证由一家或更多的存券银行因市场需要而发行,但存券银行与发行公司之间无正式的协议。因其无法控制计划的执行过程和难以核算隐蔽成本,现已极少采用。公司参与型的存托凭证由存券银行发行,存券银行与公司之间须签署存券协议或服务合同,参与型的存托凭证提供了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的灵活性和筹措资金的可能性。参与型存托凭证共有五类,其中两类用于扩大现有股票的销售,以扩展发行人的股东基础,包括公司参与型存托凭证(称第一级)和挂牌的存托凭证(称第二级),另外三种的目标在于以发行新股集资,包括在美国公开发行的存托凭证(第三级)、在美国不公开发行的存托凭证及全球交易的存托凭证三种。第二部分,中国企业ADR融资发行折价的实证分析,对中国企业发行ADR是否降低了企业资本成本做出分析判断。1、通过对34支中国企业ADR折价率的分析,认为中国企业折价率总体水平偏高,一方面说明“中国概念”受到市场追捧,但另一方面也表明中国企业融资效果并未达到最优化;中国企业ADR未出现融资规模越大,折价率越低的现象;石油业和电信业有较低的折价率,说明在较为成熟的行业,市场投资者更为理性,另一方面,说明其发行定价也更为接近市场可接受的范围;中国企业ADR的发行折价率与上市时间密切相关,提醒中国企业要注重上市时机的选择,以获取融资的最佳效果;国有垄断型企业折价率远低于竞争型企业,说明国企发行价格制定相对合理,并未出现国资贱卖的现象,这与人们普遍印象并不一致。2、Smlz(1999)实证检验了全球化对股权融资资本成本的影响,认为全球化通过分散风险,降低了风险,从而也降低了单个国家的资本成本。根据Stulz提出的理论,如果某国的市场组合收益与世界市场组合收益是负相关,全球化肯定能降低资本成本。中国市场组合与世界市场组合收益的相关系数为-0.087,是负数,而且其条件为正,表示世界市场的股权资本成本要低于中国国内封闭市场。以上这两点说明进行海外上市的企业相比于那些没有海外上市的企业,能够获得降低股权资本成本的好处。但是与其他亚洲国家相比,中国与世界市场组合的相关系数很低,说明中国A股市场与世界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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