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对中资银行的产权渗透与我国银行业的安全摘要:本文通过对外资参股中资银行的原因进行分析,认为海外战略投资者参股中资银行是一种双方都有内生需求的股权交易。但外资对中资银行的产权渗透是一把“双刃剑”,中资银行要想借外资入股之机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必须加强内部改革以取得实效,否则又会面临新的风险。关键词:外资;中资银行;金融安全一、引言在金融自由化过程中,外资对发展中国家银行体系的渗透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加入WTO后,特别是2003年以来,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进程明显加快。截至2006年6月底,来自21个国家和地区的71家银行在我国24个城市设立了营业性机构,其中外国银行分行183家,占我国引入外资金融机构总数的80%。随着中国银行业改革的深入,海外战略投资者纷纷参股中资银行,其中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改催生了新一轮的外资金融产权渗透浪潮,而由此另一个担忧又在萦绕:外资对中资银行参股比例越来越高,金额越来越多,对象越来越广是否会影响未来中国的金融安全?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以来,中资银行预计出让的股权总标的超过200亿美元,境外战略投资者对三家国有银行的投资已达到158亿美元左右。二、海外战略投资者与中资银行股权交易的历史回顾从1996年到2002年9月底,外资金融机构与中资商业银行开展的资本合作一般可分为直接参股合作和就某项产品开展资金合作两大类。其中,直接参股6起,涉及国内光大银行、上海银行、南京市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市商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6家银行。从2003年开始,直接参股的势头越来越猛,在2005年,这种投资热情不但继续“增高”,而且交易规模越来越大。通过参股,外资将获取中国银行业超过10%的市场份额,远远高于外资银行占中国银行业不到3%的市场份额。迄今为止,境外战略投资者对城商行的投资已接近40亿元,在股份制银行方面的投资达到了29.55亿美元。然而,国内银行向境外战略投资者出售股权的重点是出售国有银行股权。对于国有银行来说,即使出卖5%的股权也能够卖出至少10多亿美元的价格。因此,出售国有银行股权不仅是对海外战略投资者的考验,也是对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真正考验。在参股中国银行业的过程中,海外战略投资者比较青睐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一方面是这些银行有公司治理较为健全、历史包袱较小等优势,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海外战略投资者更看重的是银行控制权。这些外资银行一旦进入中小银行,往往比较容易在董事会或某些领域取得控制力,而在国有银行则难以实现这一目标。另外,在外资参股中资银行的热潮中,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一些中小型的中资银行,其合作伙伴反而是一些国际知名的跨国商业银行;而国有的四大商业银行,其入股的外资伙伴却主要是大型的投资银行,或是区域内并不是特别显著的外资商业银行,如工行引进了包括高盛、安联和美国运通在内的投资团,他们分别在投行、保险和信用卡方面拥有全球领先的实力。这一做法最大好处在于,合作伙伴不会和工行的主营业务——商业银行业务产生不必要的竞争和利益冲突,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这是我国政府和银行出于“竞争规避”的考虑。三、外资参股中资银行的经济效应分析1.中外资银行股权合作的双向需求。我国经济处于高速增长阶段,企业投资资金需求依然相当旺盛,银行业的发展前景仍相当乐观。随着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住房按揭、信用卡以及理财产品市场规模都扩张得比较迅速,零售业务作为银行业未来重要利润来源的潜力正在显现。而另一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市场的竞争还远未充分,银行业竞争还处于相当粗放的状态,可以挖掘的利润空间相当大。因此,对国际银行界的巨头而言,尽早在中国市场抢滩登陆,以最大限度地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是其进入中国最主要的动机。其中参股中资银行成为许多外资银行的选择。外资银行积极寻求国内的战略投资伙伴,并非只是为了获得对它们来说并不十分丰厚的收益,其真正目的是:扩大市场占有率,削弱中资银行市场份额,为最终实现低成本扩张战略铺平道路。而外资金融机构的上述选择又与中方充实金融机构资本、改进内部治理结构等目的重合,因此,近几年中资银行竞相向海外战略投资者出售股权。2.外资银行参股后的经济效应。作为海外投资者,在中资银行资产占比较高的情况下,参股中资银行,可以借助中资银行的力量,更容易地渡过在中国市场的磨合期,用较小的成本实现对中国金融市场的渗透。另外,外资金融机构参股后还可能获得协同效应,即一旦它加入了中资银行,在与中国政府博弈的话语权随之加重,一旦受资银行上市,便能得到诸多政策上的惠利。另外,银行业是中国经济改革中最落后的一部分,其他行业的市场、机会随着改革开放已经释放出来,银行业现在正在开放过程中,潜在的市场和机会相比之下是最多的。国外知名银行基本上都是消费型银行,如花旗、渣打等,而中国的消费信贷刚刚起步,除了房地产和汽车信贷,给消费者提供的产品还很少。另外,中国居民储蓄率很高,2005年12月底中国居民储蓄存款规模突破了14万亿元,而供居民投资的金融产品很少,因此消费信贷在中国是一个非常有前景的业务。从这个角度讲,外资银行参股中资银行主要是瞄准消费信贷,如果可以做大消费信贷,既可以解决人民币来源问题,又可以为现有的人民币存款提供金融服务。3.外资参股中资银行的经济效益分析(1)资本形成效应。中资银行引进海外战略投资者的关键原因是可以实现其资本充足率“达标”的目标。2004年4月中国银监会颁布了有关法例,详细列明了银行在2007年必须达到有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2006年11月中国银行业必须全面向国际市场开放,中国将严格执行巴塞尔协议规定的资本充足率要求,目前欧美银行资本充足率大约为8%,香港约为13%,而我国目前不到5%,必须在两年内大幅提升到8%的水平,对于大多数银行是难以实现的。仅有少数银行(目前境内有5家上市银行)可以通过增发、可转债等方式来获得资金,而且数量有限。那些非上市银行,如果需要资本金的补充,尤其是核心资本的补充,只能靠增资扩股的手段,而引入海外战略投资者是一个很好的选择。(2)管理理念和技术扩散效应。在银行业对外开放之后,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国内银行业的管理水平亟待提升,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方式可以较快地引进一些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目前我国引入的外资都是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投资者,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管理水平,可以带来许多先进的管理经验。通过与海外战略投资者在具体业务上的合作,国内银行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自己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工行选择的战略投资者德国安联保险集团甚至还同时控股德国大型商业银行德累斯顿银行,美国运通公司则不仅是旅行、金融和网络服务公司,属下还有运通银行。这些都有助于工行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的转型。中小商业银行可以从与大型跨国商业银行的合作中取经,而四大银行却可以从与国际投行的合作中提升管理,甚至发展相关业务。从已经开始与外资合作的一些中资银行的进展来看,它们的国内业务均已经开始好转,以福建兴业银行为例,该行2005年的年报显示资产总额为4740亿元,同比增长39.4%,利润也大幅度增长,2005年增幅43.16%、税后利润达23.9亿元,而不良资产比率仅为2.08%。(3)海外上市效应。把外资作为策略性投资,可以使国有银行的上市实现定价最优,有助于国有银行到海外上市,建设银行2005年10月27日成功在香港上市就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尤其在海外上市前夕,国外大型银行作为战略伙伴的“战略性”意义显得十分重要,因为国际投资者把这些战略伙伴看成能够推行公司治理与财务健康的保证。四、外资产权渗透后我国银行面临的新风险1.海外战略投资有可能在盈利后套利变现。所有的战略投资者都不会保证永远不出售或转让其持有股权,因此国内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要防止其套利变现、恶意收购。战略投资者的目的都是为了盈利,当股票价格上涨、溢价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时,出于集团利益的整体考虑,战略投资者将盈利变现的例子不胜枚举。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引进的战略投资者的股权冻结期定为3年,因此在思想上要做好对方撤资套现的准备。2.中资银行内部信息的泄露和弱点的暴露。外资对其参股的中资银行的管理也从原来的不派驻董事到派驻董事会代表,再到同时派驻总经理,则意味着给了外资银行打入中资银行内部的机会,使其掌握了中资银行的核心信息和弱点,其中的国家经济利益和金融安全值得深思。目前汇丰银行已向交行派出几名高管协助管理,今后还会派出技术人员,这一方面能对交行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技术更新有一定帮助,但同时交行大量信息也被汇丰掌握,汇丰完全可能利用自己成熟的服务吸引交行高端客户转移。3.海外上市对受资商业银行股权结构的长期影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一国外战略投资者入股国内银行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0%,所有外国机构入股比例上限为25%。也就是说,引进了境外战略投资者,从中短期来看,国家仍然对国有商业银行保持绝对控股。但是,随着银行公开发行上市(尤其是海外上市)和持续发行新股,境外投资者所持入股比例可能会进一步“稀释”,上市后将有20%左右被国外投资者购买,这样就有40%-50%由国外投资者持有,这是根本性的股东结构的改变,最终将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这是未来一两年最值得关注的问题。4.引进海外战略投资者不一定能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效率和竞争能力。国有商业银行引进海外战略投资者是寄希望于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风险控制方法、产品创新能力等,而海外战略投资者在股份比例过低的时候将缺乏提供此类核心竞争力手段的动力,而给予外资过高的股份,将会影响国有商业银行的控制权和收益权,所以双方将会进行长期的股权博弈和争夺。如果不满足外方的要求,加上双方在管理和文化方面的碰撞带来的负面影响,国有商业银行将难以根本性改善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另外,国有商业银行在引进外资过程中如何衡量利益冲突,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五、结语综上所述,从正反两方面对海外战略投资者参股中资商业银行的行为进行了分析,如何更好地在与海外战略投资者合作中取得多赢,笔者以为,我国银行的下一步不是“防外”(拒绝与海外战略投资者的合作),而是“改内”(进行银行内部的改革)。要解决中资银行未来的真正挑战,还要从自身找原因。引进海外战略投资者的策略能否成功,关键在于中资银行机制设计和改造是否真正到位。为确保引入外资参股能达到双赢的目标,国有商业银行在开展入股各项工作的同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不能只着眼于能够获得多少资金的注入,也不能只关注参股合作方的资金实力和知名度,而应考虑的是外资银行能否帮助自己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明确意愿,能否提供较为详细的技术援助计划,该计划是否符合当前发展战略目标。二是在开展吸引外资参股工作的时候,商业银行的决策层还必须保持一个坦诚合作的态度,不要刻意粉饰自己的经营管理现状。这种做法不仅违背诚信原则,还不利于及早发现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阻碍参股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三是外资银行参股时提出的一些“报价”,由于制度、国情、经营管理水平的差异可能难以履行,有的甚至违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对此,一定要不同问题,不同对待:对于由于国情、行情和经营管理水平不同而出现的非原则性问题,应该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通过协商加以解决;而对于有违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条件,一定要坚决予以回绝,切忌不能为急于搭上“外资参股”这辆班车,而降低标准,放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