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塞尔协议下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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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金融系本科学年论文《巴塞尔协议III》下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以国内商业银行为例作者__梁可桢__专业__金融学__年级___08级___学号_080401025_指导教师__刘学华__成绩__________日期2011年8月16日指导教师评语签字:年月日摘要2008年下半年由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让更多的人意识到金融企业风险管理是金融企业甚至整个经济体系赖以生存发展的关键。本文以国内商业银行为例,在理论联系实际的基础上,探讨了以《巴塞尔协议III》为前提的商业银行运行过程中,尤其是融资过程中的风险管理的实施与创新。文章认为,随着国内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也应该与时俱进,形成一套以《巴塞尔协议III》为指导要求的动态、集成化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希望本文的阐述能为推动中国银行业的稳健发展贡献一份力量。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金融监管《巴塞尔协议III》引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浪潮,金融业已经成为了国家经济的核心,而银行业在金融业中处于重要的地位。金融危机之后,痛定思痛,金融从业者和学者对风险管理研究有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讨论。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外资金融机构纷纷抢滩登陆,国内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创新也日益提上了日程。如何从根本上监测和规避风险,建立一个全面的银行风险管理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改革的关键所在。另外我国正处于变革的时期,面临较为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银行业的发展相对落后,缺乏相应的风险管理经验。所以,就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所面对的风险其表现形式更为特殊,这为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创新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在这样的背景下,结合《巴塞尔协议III》对银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新法律法规,展开了对我国商业风险管理的研究,旨在为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创新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基本内涵(一)商业银行风险商业银行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活动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使其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产生偏差从而招致经济损失的可能性。(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指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处理等方法,预防、回避、分散或转移经营中的风险,用最低成本来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行为。(三)商业银行主要可控风险种类商业银行可控风险,指的是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内部结构治理等方法,进行影响及控制的风险。与一般企业相比,商业银行的可控风险主要有以下三类。1、操作风险中国银监会2007年5月14日印发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中,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银行的借款人或债务人不能或不愿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到期债务偿还义务的潜在可能性。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将信用风险限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而获得最高的风险调整收益。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信用主要分为道德风险和企业风险两大类。其中,道德风险来源于信息不对称,即银行由于缺乏对借款者借款目的和用途的完全了解而产生了带来损失的可能性。企业风险则是由于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佳而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3、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市价波动而导致商业银行营运或投资产生亏损的潜在风险,如利率、汇率、股价等变动对相关部位损益的影响。二、《巴塞尔协议III》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影响(一)《巴塞尔协议III》2010年12月16日,国际清算银行(BIS)的巴塞尔银行业条例和监督委员会的常设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BCBS)发布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BaselIII)的最终文本。其内容就金融危机中银行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如资本质量不高、数量不足,信用风险计量不够审慎,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管理薄弱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对1996年的《新巴塞尔资本协定》(BaselII)中存在的弱点进行修正,并要求各成员经济体两年内完成相应监管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以期形成国际上的风险控管的标准化制度,提升国际金融服务的风险管控能力。(二)《巴塞尔协议III》的形成背景《巴塞尔协议Ⅲ》受到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直接催生,引用美国金融危机调查委员会2011年1月27日对外公布的调查结果:“危机是因为人的错误,在金融监管方面广泛失责,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失败;过度信贷、高风险投资、缺乏透明度;政府没有做好应对危机蔓延、责任缺乏和道德败坏的准备。危机诱因是抵押借贷的低标准和不良资产证券化,危机的催化剂是场外衍生品市场和评级机构的失责”。由此推出,危机后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重点应该集中在内部结构治理与高管薪酬、衍生品设计与交易、信息披露及资本充足率等方面。而其中监管的焦点落实在较易制定和实施的资本充足率上,其代表就是巴塞尔协议III。(三)《巴塞尔协议III》对中国商业银行的挑战对于中国商业银行,由于银监会长期坚持的“资本质量与资本数量并重”资本监管原则,短期来看,《巴塞尔协议III》对中国商业银行营运的影响与欧美银行对比而言较小,但长远影响却不容忽视,主要体现在:1、信贷扩张和新的最低资本金配置要求的矛盾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国民经济都将保持一个较快的经济增速,同时我国又是一个以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信贷增长快于经济增速,在某些年份甚至可能更高。因此,如果我国GDP保持8%—10%的增速,银行信贷必须达到更高的增速。如此迅速的信贷扩张,势必会增加巴塞尔协议III尤其重视核心资本的补充的压力。根据近期中国商业银行业的主要经营数据,国内的商业银行,尤其是四大国有银行的资本金不足问题是比较明显的。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充足的资本储备和合理的资本结构是维护社会公众对银行信心的基本需要,也是银行自身承受损失和风险的主要“缓冲器”。表2:国内商业银行2008—2010年核心资本充足率(单位:%)银行名称/年份于2010年12月31日于2009年12月31日于2008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10.099.0710.81中国工商银行9.979.910.75中国建设银行10.049.3110.17中国农业银行9.757.748.04数据来源:《中国银行2010年年度报告》《中国工商银行2010年年度报告》《中国建设银行2010年年度报告》《中国农业银行2010年年度报告》除此以外,《巴塞尔协议III》关于二级资本工具制定了一系列关于赎回的限制性规定。例如“期限上不能赎回激励、行使赎回权必须得到监管当局的事前批准、银行不得形成赎回期权将被行使的预期”。目前国内商业银行补充附属资本的长期次级债券大多拥有赎回激励条款,为满足《巴塞尔协议III》关于流动性的有关要求,长期次级债券的需求必将会有所下降,从而导致次长期债券发行难度的增加。2、满足监管要求和盈利能力增长的矛盾(1)《巴塞尔协议III》对流动性监管新要求《巴塞尔协议III》进一步增加了对流动性管理的要求。为加强流动性管理和降低银行体系的流动性风险,《巴塞尔协议III》引入了流动性监管指标,包括流动性覆盖率(LCR,LiqudityCoveredRatio)和净稳定资产比率(NSFR,NetSteadyFinanceRatio)。同时还提出了其他的辅助监测工具,包括合同期限错配、融资集中度、可用的无变现障碍资产和与市场有关的监测工具等。(2)《巴塞尔协议III》要求下的资产结构调整困境表1:国内商业银行2008—2010年资本充足率(单位:%)银行名称/年份于2010年12月31日于2009年12月31日于2008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12.5811.1413.43中国工商银行12.2712.3613.06中国建设银行12.6811.712.16中国农业银行11.5910.079.41为满足流动性覆盖比率的要求,商业银行理论上应持有更多的现金和超额准备金等流动性高的资产。例如风险加权系数为零的证券,其中包括主权国家发行或担保的证券、中央银行发行或担保的证券、政策性银行、中央政府投资的大型国有企业发行或担保的证券等。但是,从提高商业银行盈利的角度看,公司证券和资产担保证券的收益明显高于风险加权系数为零的证券收益。因此与未实行流动性监管标准时期相比,《巴塞尔协议III》实行后,商业银行可能会倾向于选择风险加权系数为零的证券,这将导致银行收益下降。然而为实现通过向公司证券和资产担保证券再融资来补充核心资本,降低融资成本,商业银行又不得不提升盈利能力,从而使银行陷入资产结构调整的困境。3、调整负债结构与网点数量间的矛盾由于国内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结构比较简单,复杂证券的数量也比较小,通常会更加依赖存款融资,所以在针对《巴塞尔协议III》所进行的负债结构调整可能会在增加长期性融资方面以平衡负债结构上会面临一些困难。为满足监管要求,商业银行显然倾向持有更多的短期存款,而不愿意持有过多的同业存款。因此,无论商业银行网点数量是否符合实际要求,为了吸收更多的零售存款和中小企业存款,商业银行会偏向新增更多数量的营业网点,这无疑会加剧其经营压力。4、其他与此同时,还有一些可能的因素,将导致国内商业银行融资的压力上升。这包括未来几年内到期的债务问题、非常规经济刺激政策退出、利率上调、再融资成本上升等因素。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创新(一)目标根据《巴塞尔协议Ⅲ》所确定的银行资本和流动性监管新标准,国内商业应在全面评估现行审慎监管制度有效性的基础上,加强风险监管,提高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贷款损失准备等监管标准,以确保金融机构资本充足,融资来源稳定。同时建立更全面、审慎、有机统一的风险制度安排,以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最后,应尽快的建立一个覆盖面广、能够实现信息高度共享的金融信息管理体系。(二)政策1、强化资本监管措施(1)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结构现状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相近,资产结构也都以贷款、证券或债券投资、存放央行或同业为主。《巴塞尔协议III》应对金融危机开出的“药方”并不完全适用于国内的商业银行。现阶段,设定杠杆比率要求,并提高资本充足率要求对我国银行业资产规模扩张的约束更有针对性。(2)调整资本结构的关键对风险加权资产总量的有效控制是我国商业银行控制资本充足率的关键。由于政府、央行、政策性银行违约风险较低,同业存放或拆放也处于信用风险相对较低的水平,此类资产的规模的扩张一般不会对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总量造成很大压力。这样,公司贷款(尤其是中长期公司类贷款)和零售贷款的风险程度就成为决定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总量的关键。2、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1)审慎风险管理理念安全性是对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首要要求。从商业银行内部看,高杠杆率要求商业银行不应该承担过高的风险。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在进行重组改制的过程中,应首先树立理性、稳健、审慎的风险管理理念。(2)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国际经验表明,银行风险管理的失败往往不是由于缺乏政策、程序和技术,即使设置了非常科学的政策、程序、监察、报告等控制手段,如果缺少了一个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所有这些都将流于形式。风险管理文化是一种融合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思想、管理理念、风险控制行为、风险道德标准与风险管理环境等要素于一体的企业文化,是风险管理机制有效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3)完善组织构架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系统的组织构架进行完善,是确保资产安全、识别和计量风险并进一步预防和规避风险的重要保证。银行组织构架应强调银行各个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和相互协调,要求董事会层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而具体风险管理业务则由风险管理部(或风险部)执行。在整个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过程中,应由风险管理部具体牵头,相关部门结合本行具体情况,确定要采取的市场风险管理理论和流程。虽然风险管理部处于核心地位,但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非常重要。风险管理的结果涉及银行各个部门的经营,因此,重视项目后期的维护也是非常必要的。从《巴塞尔协议III》可以推断,商业银行全面、集成化的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并不仅意味着组织架构形式上的建立,同时还包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