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搜索引擎收费服务销售代理管理规定7-1新浪网搜索引擎收费服务2006年度销售代理管理规定1.定义和解释1.1新浪网:在本规定中指新浪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1.2搜索引擎收费服务:指新浪网提供的在新浪网网站(包括但不限于)上爱问搜索引擎目录及搜索结果页面上展示客户网站信息的一种有偿服务。1.3代理商:指与新浪网签署《新浪网搜索引擎收费服务销售代理合同》(以下简称《代理合同》),代理销售搜索引擎收费服务的单位或个人。1.4客户:指与代理商签定搜索引擎销售合同,购买搜索引擎收费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2.搜索引擎收费服务内容及申请认定代理商代理商身份2.1新浪网提供的搜索引擎收费服务具体内容包括:2.1.1本地快速登录:客户的广告信息将被收录在新浪网本地搜索的搜索数据库中,并能够通过爱问本地搜索结果页面的左侧检索到客户信息,但不保证位置排名。2.1.2本地固定排名:客户的网址链接将出现在爱问本地搜索关键词搜索结果的第一页的右侧固定位置。2.1.3爱问搜索广告:在知识人搜索页面输入客户所订购关键词后将在知识人搜索结果页面的右侧搜索结果中显示客户的网址链接。2.1.4知识人分类通发:客户的网址链接将在知识人问题分类搜索页右侧通发栏中显示。2.1.5网页右侧固定排名:在网页搜索页面输入客户所订购关键词后,将在网页搜索结果页面的右侧搜索结果中显示客户的网址链接。以上服务说明以tuiguang.sina.net及bendi.sina.net上的说明为准。如有变更参照chanxun.sina.com.cn和tuiguang.sina.net、bendi.sina.net及代理商平台,对于涉及销售的重要改动,新浪网会提前10天通过上述网站通知代理商。2.2以上产品不论是通过系统自动提交还是单独下订单手工提交都可以计入代理商业绩。明确声明的产品除外。2.3代理商的身份认定:2.3.1代理商必须为合法的公司,并在签约前提供当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及股东证明。2.3.2代理商应具有专职的SINA搜索引擎销售团队,一般城市不低于5人,中型城市不低于10人,大型城市不低于20人。2.3.3该团队具备专业的SINA搜索引擎知识,精通销售技巧,并在SINA备案;拥有良好的办公条件及客户服务能力证明;对欲拓展的区域或行业客户业务进展可行性分析,定期举行客户见面会(要求一季度至少一次),自身优势弱点分析,业绩成长承诺,当地竞争对手分析,有能力通过渠道覆盖其直销不能覆盖的市场,并有详细的渠道发展计划。2.3.4承诺达到新浪网对新浪搜索服务的季度任务,新客户数及客户续费率的要求。新浪网再根据其2005年业绩和其它代理商提交业务计划综合评估是否授予当地代理商的代理身份。经授权的代理商没有按照业务计划的承诺开展业务或有其它违反本管理规定的情况,新浪网有权随时调整其代理商资格。新浪网搜索引擎收费服务销售代理管理规定7-23.搜索引擎收费服务的代理价格3.1新浪网搜索引擎收费服务中的代理商按年度签署《代理合同》,按照《代理合同》的约定确定代理价格,每季度末考核确定是否继续享有当地代理商身份。如果季度末考核任务达不到设定的标准或没有按照提交的2006年业务拓展计划和专门销售人员招募培训考核计划,新浪有权取消该代理的代理商资格。3.2代理商身份及代理区域确定后,双方签署《代理合同》,并在其中确定代理商适用的代理价格、返点比例及预付款、保证金金额。3.3返点是指:在任何一个考核季度,在《代理合同》中约定的考核地区内,若代理商实际向新浪网支付的代理费用金额达到或超过《代理合同》中规定的季度任务,新浪网将以返点的方式奖励代理商,具体返点金额按该季度内代理商向新浪网支付的代理费用总额乘以《代理合同》中规定的相应返点比例计算。新浪网将返点金额加入代理商的返点帐号,代理商提交订单时按代理价格在返点帐号中扣除相应返点金额,该订单金额计入相应季度的业绩考核。在代理商代理期限内,代理商对返点金额的消费不受时间限制。3.4新浪网每季度末统计应提供给代理商的返点金额,并在每一自然季度(即1-3月为第一季度,4-6月为第二季度,7-9月为第三季度,10-12月为第四季度)结束之后的第一个月内统一向代理商提供该自然季度内代理商应得的全部返点。3.5搜索引擎收费服务的公开报价及代理折扣制度由新浪网根据市场情况制定,代理商无权干涉。新浪网有权根据需要调整搜索引擎收费服务的公开报价,并提前10天以网站形式通知代理商。4.代理费用及支付4.1代理商按照《代理合同》中的规定向新浪网支付预付款,无预付款到帐《代理合同》无效。在新浪网经审核同意为代理商发展的最终客户提供搜索引擎收费服务时,新浪网将按照代理商的代理价格从代理商预付款中扣除相应的代理费用。在该预付款余额因抵扣代理费而不足时,代理商必须按照《代理合同》中的规定及时补足预付款。4.2如代理商单方提前终止《代理合同》,或新浪网因代理商严重违约而提前终止《代理合同》,新浪网无需退还剩余预付款,可以按照该代理折扣价格提供企业服务部的等额搜索推广资源。4.3当新浪网凭代理商的汇款底单原件或副本为代理商加入代理预付款后,如果该笔预付款在10个自然日内未到达新浪网的财务帐户,则新浪网有权封闭该代理商的搜索引擎服务的提交平台。如果20天内该笔预付款未到达新浪网的财务帐户,则新浪网将暂停从加入该笔预付款后代理商所提交的所有客户的搜索服务,由此带来的客户纠纷和损失由代理商承担。5.代理商订单提交和处理5.1代理商应向客户如实告知新浪网所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期限及报价等,并与客户签定搜索引擎销售合同,该合同中必须包含下列内容:5.1.1客户的网站必须有一定有益的实质内容,此项标准由新浪网全权决定。5.1.2客户的网站必须能够支持多种浏览器,并且正常运行、能被访问。5.1.3客户在使用新浪搜索引擎收费服务时必须保证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守所有与使用搜索引擎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5.1.4如客户违反其任何义务,给新浪网造成损失,客户必须负责相应的赔偿。5.1.5新浪网有权随时删除含有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诽谤(包括商新浪网搜索引擎收费服务销售代理管理规定7-3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有损他人名誉、利益、侵权等违法或有违公序良俗的信息或链接的网站。如果客户的网站因为以上原因,被新浪网删除,则客户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将不予退还;由于新浪网原因导致不能继续服务的订单,新浪网将退还未执行服务期的费用。5.1.6新浪网有权随时修改客户网站所在目录及其上级目录名称和结构,但客户网站的排名将得到保证。5.1.7新浪网有权在其服务器上保存所有客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登录信息);5.1.8其他新浪网以书面方式要求代理商在销售合同中体现的任何内容。5.2代理商向新浪网递交的有关登录内容,一经代理商递交,新浪网便视为代理商及客户同意网站登录,新浪网在代理商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开始审核客户是否在该代理商代理范围内,及网站的标题、描述、关键词、所在目录是否合理,并且新浪网有权修改不合理的部分。5.3代理商必须按照订单格式要求填写真实的客户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新浪网将一一予以核实,如有不实信息,按照13.4条款予以处罚。5.4上述审核通过后,新浪网按照代理商在设定折扣档次项下的代理价格从代理商预付款中扣除相关的代理费。5.5上述审核通过前,经新浪网允许,代理商可以修改有关登录内容;审核通过后,当客户要求终止服务时,经过新浪允许,可以删除订单,并扣除已服务时间的费用,以年为单位的服务,按月扣除费用,不满一月按一月计算;以月为单位购买的服务,按周扣除费用,不满一周按周计算;对于已经审核通过的未开始执行订单的删除申请,将扣除提交日到删单日的金额。只有客户属性发生变化,并提供相应法律证明时,或代理商与新浪网签订补充协议时,代理商才可以申请修改客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关键客户信息,否则新浪网不予修改。6.对代理商业务地域的限制6.1地域限制:新浪网实行地区保护政策,按照部分地区本地客户本地代理提交的原则,代理商只能在其所授权代理的区域内及开放地区进行搜索引擎销售业务,否则订单不予处理。封闭地区以中的代理商名录列出的地区为准。7.代理商拥有的特殊权利7.1享有当地除全国性直销代理商和特殊客户外的最优惠的折扣;7.2拥有发展二代的权利和平台二代接口;7.3在新浪网拥有固定的推广位置;7.4享受新浪网组织针对代理商的新浪销售团队的专业培训,定期组织代理商管理团队培训;7.5新浪网用资源互换的形式取得各地的展会展位,支持当地代理商参加;7.6客户会的支持,SINA酌情承担部分客户会议费用,并派相关人员前往支持。7.7对当地的过期未续费用户及来电咨询新浪服务的客户只推荐给当地代理商;7.8新浪网的各种促销活动也是以当地代理商来进行;7.9产品资料及销售工具的优先提供;7.10订单出现问题时的优先解决(在管理规定允许的范围内);7.11渠道冲突发生时的倾向性政策扶植;(在管理规定允许的范围内)。7.12代理商拥有优先代理新浪网企业服务其他产品的待遇,包含但不限于邮箱,竞价排名产品。7.13新浪网优先支持代理商进行公司形象规划,职场布置等,并优先授予代理商新新浪网搜索引擎收费服务销售代理管理规定7-4浪网品牌支持。8.代理商其它权利义务8.1代理商应遵守并促使其客户遵守新浪网搜索引擎收费服务的在线申请/注册服务条款,代理商的客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代理商的行为,新浪网将直接向代理商追究责任。8.2代理商必须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期限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新浪网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8.3新浪网向代理商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代理商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8.4对因新浪网过错造成的损失,新浪网只向代理商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8.5对于代理商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代理商与客户自行解决,新浪网不介入代理商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9.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9.1代理商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新浪网搜索引擎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式授权,代理商不得以新浪网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新浪网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新浪网新浪搜索引擎新浪搜索等与新浪网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新浪网等引人误解其为新浪网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代理商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代理商是新浪网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9.2在履行《代理合同》期间,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新浪网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能有超越代理商授权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代理商在使用新浪网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合作双方在《代理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代理商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新浪网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新浪网,并获得新浪网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9.3代理商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代理合同》期间及在《代理合同》期满后不对新浪网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新浪网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代理合同》期间代理商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9.4代理商承诺,若与新浪网终止、解除《代理合同》后未经新浪网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新浪网之商标、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