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9页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港口财产一切险附加条款(本条款适用港口码头行业)财产基本险附加条款适用于港口码头行业,包括扩展类、限制类和规范类三大类别,共196个附加险条款,其中扩展类附加条款99个,限制类附加条款12个,规范类附加条款85个。附加险条款一、扩展类1、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地点范围内由于罢工、暴乱或民众骚动造成的损失,包括在此期间罢工人员在本保险单列明地点范围内的行为造成的损失,以及在罢工、暴乱或民众骚动期间,因发生抢劫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但本扩展条款对由于政府或公共当局的命令、没收、征用或拆毁造成的损失以及因罢工人员或任何人故意纵火造成的损失不负责赔偿。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均不变。2、破坏性地震扩展条款一、保险责任直接因破坏性地震(国家地震部门最终测定的里氏震级4.7级及其以上且烈度达六度以上的地震)震动或地震引起的海啸、火灾、爆炸及滑坡所致保险财产的损失。二、保险金额按财产保险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并在保险单上注明。最高赔偿限额:。三、赔偿处理以投保附加地震险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附加破坏性地震保险金额为限。四、免赔额:。五、被保险人义务被保险人要主动提供建筑物本身的抗震设防达标证明和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及主要原材料工艺质量证明。六、争议处理有关本保险的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下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第2页共39页(一)有关本保险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有关本保险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本保险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附加保险条款与财产保险条款内容相悖时,以本条款为准,其他未尽事项以财产保险条款为准。3、地震扩展条款经双方同意,由于烈度达到或超过保险标的所在地抗震设防标准的地震或由此引起的海啸、火灾、爆炸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但由于建筑物未达到国家建筑质量要求(包括抗震设防标准)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保险标的因连续72小时内遭受一次或多次地震(余震)所致损失视为一次事故。被保险人应以书面形式向保险人申报建筑物结构类型、建筑年份、设计抗震能力及目前建筑物的完好情况,被保险人未能申报或申报情况不真实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本附加条款项下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超过主险保险金额的。本附加条款项下每次事故免赔额不低于人民币元或损失金额的,两者以高者为准。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4、地震海啸扩展条款保险人按照以下约定扩展承保地震责任:(一)责任范围本条款承保由于破坏性地震或地震引起的海啸造成的保险标的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本条款中的地震是指因地壳发生急剧的自然变异,致使地面或海底发生震动的现象。破坏性地震指震级在M5级以上且烈度在VI度以上的地震。(二)除外责任本条款对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1)地震引起的任何后果损失或间接损失;(2)本条款列明的每次事故免赔额。(三)保险期限及责任起止日期本条款的保险期限与主保险单保险期限一致。(四)赔偿处理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1)全部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第3页共39页(2)部分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比例计算。(3)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五)被保险人义务被保险人具有如实告知保险人保险标的的防震设计情况和使用年限的义务。保险期限内,一旦发生建筑结构更改而影响建筑的抗震能力时,被保险人应采取措施保证其抗震能力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并及时告知保险人。否则,保险人将不承担本条款项下的任何损失。(六)免赔额本条款每次事故免赔额为损失额的或万元人民币,以高者为准。被保险财产在连续72小时内遭受一次或多次地震(余震)所致损失视为一次保险事件。被保险人可以选择该72小时的开始时间,但两次事件的时间不应当有重叠部分。本条款若与保险单中其他规定相悖,则以本条款为准。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主险保险金额的%。5、内陆运输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交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在境内直接和不间断陆运过程中的保险财产,自其离开工厂、仓库、货栈或其他起运点开始,持续承保其后直接和不间断的正常陆运过程中,处于被保险人所有或经营的交通工具中的,或任何公共或契约承运人照管下的保险财产,至其运送至仓库、货栈或境内的其他目的地为止,并包括上述交通工具处于地域范围内的常规渡船运送的过程。每次运输及累计赔偿限额:。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均不变。6、铁路机车保险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自有的蒸汽机车、内燃机车、电力机车以及槽车、矿车等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出轨、倾覆、碰撞所造成的以下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1、机车、车辆自身的损失(以保险金额为限)。2、本保险单承保的其他财产的损失(以保险金额为限)。3、被保险人员工(包括驾驶操作人员)的死亡、伤残(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4、造成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其中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7、电器设备损失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电机、电器器具或电器设备的任何部分,因使用过度、电压过高、搭线、短路、电孤、电燃或漏电事故所引起之火灾导致其本身之毁损或灭失及火灾波及的部分,保险人按保险单约定负赔偿责任。第4页共39页8、恐怖活动扩展条款A经双方同意,由于恐怖活动引起火灾、爆炸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但对下列损失不负责赔偿:(一)公共当局没收、临时或永久征用所致的损失;(二)由于建筑物临时或永久被非法占据所致的损失;(三)由于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所致的损失。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超过主险保险金额的%。每次事故免赔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元。保险人可解除本附加条款项下的责任,但须提前48小时向投保人签发解约通知书注销本条款。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9、恐怖活动扩展条款B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经营场所出现任何恐怖分子或组织进行恐怖活动直接造成保险财产损失。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10、盗窃险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保险期限内因抢劫、有痕迹的入室行窃或盗贼暴力侵入本保险单所列明的营业处所(以下简称“盗窃”),并经公安部门明确是盗抢行为所致的财产丢失、损毁或污损的直接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而造成被保险财产的灭失或损坏。保险人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二)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亲属、雇员、同住人员或寄宿人员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财产造成的损失;(三)放置在无人居住或看管超过七天的营业处所的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四)在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五)在发生火灾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如实报案,并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本保险单项下免赔额:,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第5页共39页11、偷窃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同意本保险单扩展承保非暴力侵入营业处所引起的偷窃损失。本条款不负责:a)由被保险人、其他利益方、或其雇员、代理人或保险财产托管人的不忠实或不诚实造成的损失;b)盘点时发生的不可解释的遗失或短量。本条款赔偿限额不超过明细表列明的限额。在每项赔案中,被保险人须承担的免赔额:。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12、媒介物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包括但不限于润滑油、冷却油在内的媒介物质损失。13、放弃代位求偿权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保险人同意放弃由于支付本保险单项下的赔款而可能获得的,对被保险人的任何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代位权,但须以被保险人的任何子公司、母公司所持有的保险单都类似的放弃追偿为前提,且不包括由任何恶意的、犯罪的、欺诈的或不诚实的行为直接导致的索赔所引起的代位求偿权。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14、恶意破坏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支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他人的恶意行为所致的损失,但不包括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玻璃破碎或任何室外招牌的破碎损失,也不包括偷窃损失(破门而入的偷窃损失除外)。赔偿限额:。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均不变。15、租赁财产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如发生保险事故,本保险单对由于租赁关系而对受损的保险财产拥有可保利益的其他关系方根据租约在其可保利益范围内进行赔偿。但如该保险财产已由其他关系方另行投保,则本保险单不负赔偿责任。16、公共当局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重建或修复受损财产时,仅仅由于必须执行公共当局的有关法律、法令、法规而产生的额外费用,但以下列规定为条件:1.被保险人在下列情况下执行上述法律、法令、法规产生的额外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1)本条款生效之前发生的损失;2)本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损失;第6页共39页3)发生损失前被保险人己接到有关当局关于拆除、重建的通知;4)未受损财产(但不包括被保险的地基)的修复、拆除、重建;2.被保险人的重建、修复工作必须立即实施,并在损失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或经保险人在上述12个月内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工;若根据有关法律、法令、法规及其附则,该受损财产必须在其他地点重建、修复时,保险人亦可赔偿,但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得因此增加。3.若在本保险单下保险财产受损,但因保险单的规定,赔偿责任减少,则本扩展条款责任也相应减少。4.保险人对任何一项受损财产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该项目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金额。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17、特别费用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如果被保险财产发生本保险单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则本保险单扩展承保:a)零部件的快递费用或特快专递费用;b)经同意进行的修理所必要的劳工加班费用包括星期日、节假日、夜晚加班。但赔偿限额不超过:。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18、空运费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空运费,该空运费须与本保险项下予以赔偿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有关,但本条款项下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以下列明限额。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9、专业费用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保险人保险单项下承保风险造成保险财产损失后,在重置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设计师、检验师及工程咨询人费用,但不包括被保险人为了准备索赔或估损所发生的任何费用。上述赔偿费用应以财产损失时适用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收费规定为准,但保险人在本扩展条款项下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赔偿限额:。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均不变。20、清理残骸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项下承保的风险造成保险财产损失第7页共39页而发生的清除、拆除或支撑受损财产的费用,但是本扩展条款项下的全部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赔偿限额:。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均不变。21、灭火费用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1.参加救火的被保险人雇员,但不包括工厂消防队专职队员的工资。2.除非另有其他保险,补充消防器具及损毁材料(包括雇员的衣服及私人物品)的费用,以及重置或修理救火过程中使用的材料或设备的费用。3.所有其他有关救火或防止火势蔓延,或因火或其他承保风险受损或存在受损的威胁,而提供临时安全装置的费用。但是,保险人对于上述工资及费用的责任限于,扑灭发生在本保险单项下保险财产所在地或其附近的,或即将危及保险财产的火灾过程中,必要和合理的支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