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镇小城镇建设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货币安置)协议书二○一三年月日新站镇小城镇建设房屋拆迁补偿货币安置协议书甲方:桐梓县新站镇人民政府乙方:新站镇村组根据省级重点示范镇的要求,结合210国道改线及项目建设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桐梓县新站镇小城镇建设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的要求,就征收乙方的房屋涉及相关安置、补偿等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被拆房屋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一)补偿方式为货币安置。由甲方对乙方主体房屋合法面积按照一个建房手续所建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在300平方米内的部分按照砖混结构1300元/㎡、砖木结构1200元/㎡、土木结构1150/㎡、其他结构11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超过的部分按照砖混结构750元/㎡、砖木结构700元/㎡、土木结构650元/㎡、其他结构600元/㎡重置价进行货币补偿。(二)乙方被拆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三)被拆房屋和附属物补偿标准及金额:产权人房屋座落村组产权证号土地证号类别面积(㎡)补偿价(元/㎡)价款(元)备注300平方米内房屋结构砖混1300元/㎡砖木1200元/㎡土木1150元/㎡其他1100元/㎡300平方米以上房屋结构砖混750元/㎡砖木700元/㎡土木650元/㎡其他600元/㎡灶头浆砌贴砖150元/m干砌石400元/个沼气池3000元/个太阳能热水器一次性补助300元,由被征收人自行处理电视接收锅盖一次性补助50元/个,由被征收人自行处理花瓶护栏100元/m畜圈厕所煤房等砖混结构500元/m2砖石浆砌450元/m2石土浆砌400元/m2砖木结构450元/m2纯木结构340元/m2土木结构360元/m2简易结构120元/m2水池、浆砌石130元/m3室外水窑、粪坑混凝土160元/m3厨柜浆砌贴砖300元/m2围墙砖围墙150-100元/m3分24墙和12墙浆砌石围墙170元/m3空心砖围墙150元/m3石砌围墙110元/m3堡坎浆砌石堡坎150元/m3干砌石堡坎110元/m3晒坝、街檐、道路混泥土晒坝70元/m2简易水泥地坪30元/m2零星树木景观花池150元/m浆砌并贴墙砖(含花草)100元/m简易(含花草)水户头450元/户保留恢复不予补偿电户头380元/户保留恢复不予补偿座机电话50元/部含移机安装费宽带80元/户含移线安装费有线电视100元/户含移机安装费内外装饰瓷粉3.5元/㎡瓷粉﹢乳胶漆10元/㎡墙纸5元/㎡木墙裙(高度1米左右)50元/㎡瓷砖墙裙(高度1米左右)20元/㎡电视墙70元/㎡内墙装饰吊顶(木架结构)45元/㎡石膏线条3元/㎡石膏板吊顶30元/㎡塑料扣板30元/㎡地板60㎝×60㎝地板砖60元/㎡60㎝×60㎝以下地板砖40元/㎡80㎝×80㎝地板砖80元/㎡水磨石40元/㎡金属门窗铝合金卷帘门100元/㎡铝合金窗120元/㎡防盗门100元/㎡钢条防盗窗30元/㎡实木门120元∕道实木门(包门)200元∕道成品套门300元∕道雕花门(包门)400元∕道包窗套15元∕m室内护栏木质30元∕m不锈钢50元∕m铁花100元∕m固定柜壁柜150元∕m吊柜(高70cm)以内70元∕m装饰柜100元∕m卫生间洁具台式面盆260元∕套浴缸400元∕套蹲式便器50元∕个坐式便器200元∕个不锈钢面盆100元∕套电线全封闭室内暗线、暗管15元∕m明线3元∕m大写拾万仟佰拾元(四)选择货币补偿的不享受临时安置补助(过渡费)。货币补偿的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纳入宅基地补偿,宅基地面积:平方米,补偿金额为:元。(五)搬家费及误工费:搬家费按已认定建筑面积7元/㎡计算,即拆迁房㎡×7元计:元正;误工补偿费:16—60周岁人×80元/(人·天)×3天=元。(六)自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须在一周内自行搬迁完毕,并将拆迁房屋交付给甲方,房屋及附属物的所有权归甲方。二、双方款项结算结算方式:经双方核定,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被拆房屋和附属设施补偿款共计价款为十万千百拾元角分(¥元)。三、被拆房屋相关手续交付: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原《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使用证》)分别交由桐梓县建设部门和国土部门收执、注销。四、违约责任(一)甲方如不按时兑现给乙方补助费及差价款,或者乙方不按时付清安置房价款,违约方承担补助费及差价款总额15%的违约金。(二)乙方如不按约定的时间搬出被拆房屋,甲方有权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三)乙方因隐瞒被拆房屋产权事实情况,导致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乙方必须退还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五、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六、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新站镇人民政府、国裕公司各留存一份。甲方:桐梓县新站镇人民政府(盖章)乙方(户主):二○一三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