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工程名称:总包方(甲方):分包方(乙方):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总包方(甲方):分包方(乙方):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江苏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内容(范围):分包方式: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三、安全生产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江苏省、常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及其他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5.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11.分包方必须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汇报,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12.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3.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14.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15.总包方应为分包方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完全因总包方的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有总包方负责。16.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管理的有权进行处罚或令其停止作业。17.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18.补充条款: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分包方要遵守如下规定:(1)、分包方在施工期间委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工作,相关施工人员、特殊工种身份证、上岗操作证、劳务注册等手续必须要齐全。如果隐瞒项目部,造成手续不全和与事实不符的,发生了问题责任由分包方负责。(2)、分包方的特殊工种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85)》经安全技术培训,经相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岗操作证,持证上岗,否则不能进场操作。严禁持伪造假证上岗。如果违反本规定发生任何问题,责任全部由分包方承担。(3)、分包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必须执行安全交底中的全部内容。如分包方因不遵守各项制度和不执行交底中所列条款,发生任何问题及事故,责任全部由分包方承担。(4)、分包方的队长、技术员、专(兼)职安全员、要认真宣传并执行国家、市政府等行政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遵守有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5)、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分包方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专职安全员一人,50人以上必须设两名以上专职安全员,配合安保部安全员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保卫、消防工作。(6)、分包方负责的施工区、宿舍、伙房、厕所、库房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有专人负责。(7)、分包方的工人和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施工现场杜绝吸烟。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特殊工种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如果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发生任何问题及事故责任由分包方承担。(8)、分包方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交通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各项法律法规,并做好班前安全教育、交底和记录。(9)、施工现场的所有临建设施、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临电设施、机电设备等,不经项目部允许,不得随意拆除或搬运。如违反规定,发生任何事故由分包方承担。(10)、分包方不得使用年龄未满18周岁的童工和建筑业规定的超龄职工及患有特种疾病人员,不准给女工安排重体力的劳动,否则发生任何问题全部由分包方承担。(11)、楼梯口、通道口及预留洞口,分包方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及其它各项安全规定做好各洞口的防护工作,否则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分包方承担。(12)、施工时必须搭好脚手架,作业面满铺脚手架、设护身栏、安全网及爬梯,并且符合安全要求,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发生事故责任由分包方承担。(13)、分包方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做到“定人定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人员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和机械设备。(14)、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的施工人员,分包方严禁安排其施工生产,否则造成后果全部由分包方承担。(15)、分包方必须按期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16)、分包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重视安全工作,若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执行项目部所列的各种条款和上述规定,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全部由分包方负责承担,并处以1000元—10000元的违约款,情节严重者直至无条件退场。四、违约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总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整,直到符合约定条件。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五、争议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六、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总包方:(盖章)分包方:(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期:日期:承诺书兹有工程,由江苏武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其中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给(分包单位,下面简称本公司)施工,本公司自愿遵守如下承诺:1、本公司对承接项目所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承担一切责任,与总包单位无任何连带责任关系。2、本公司对所分包项目(包括工人工资支付、福利、保险、或经济纠纷处理)违规违法等情况,与总包单位不存在任何关系。3、本公司对分包范围内施工质量满足合同要求,负责资料归档及工程验收工作,不影响总承包方竣工备案工作。4、竣工后对所施工的工程发生的一切质量、安全、维修、服务等问题均由本公司承担。特此承诺承诺单位盖章:承诺人(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承诺人(建设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备注:适用于在总包范围内,专业施工由建设单位指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