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号:140401304姓名:张忠琦班级:14级3班刑事法务实训——文献综述第1页(共6页)浅析恐怖活动犯罪前言:2015年11月13日晚·,在法国巴黎市发生了一系列恐怖袭击事件,造成了至少132人的死亡,后确定该一系列行为系境外组织IS所策划实施,19日中国外交部确认中国公民樊京辉被IS杀害,除此之外此前的两名日籍记者被残忍杀害,10月31日俄罗斯空难等一系列均系该恐怖组织所为……纵观国内外近几年来如IS等恐怖活动频发,本文将就恐怖活动犯罪问题进行简要分析与论述。第一部分、恐怖活动犯罪概述一、恐怖活动犯罪的定义关于恐怖主义的定义国际上与国内均有争议,我国《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定义为“恐怖活动犯罪,是指以制造社会恐慌、胁迫国家机关或者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或者其他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犯罪行为煽动、资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实施上述活动的,也属于恐怖活动。”1二、恐怖活动犯罪的分类恐怖活动按其所需达到的最终目的来看有政治性与非政治性两种类型。21.非政治性的恐怖活动,其行为者的行为是出于某种反社会的心理,所要实现的目的是个人报复、泄私愤或是为了勒索赎金,没有社会背景,没有政治背景,属于突发和偶然的行为,只能算是一般的刑事犯罪。2.政治性的恐怖活动,其行为者的打击对象是一个国家的政府,或是一个民族、一个种族,或是一个教派,目的是迫使受伤害者改变政治态度或调整国内外政策等。(1)参见于《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2011年10月(2)李慎明、王逸舟主编:《2001年:全球政治与安全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学号:140401304姓名:张忠琦班级:14级3班刑事法务实训——文献综述第2页(共6页)这类恐怖活动以恐怖主义为主。究其根源可分为:恐怖主义类别:民族、种族恐怖主义,宗教、黑社会恐怖主义,极左、极右恐怖主义。3三、政治性恐怖活动犯罪的原因:1.全球一体化过程中经济方面的因素:经济全球化促使投资与贸易在全球范围内急速扩大,促使经济、政治、文化的一体化,为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提供了物质条件,大大激发了恐怖主义犯罪的极端倾向。贫富差距过大,易滋生“反全球化”运动,反全球化,“事实上,它是另一种全球化,是全球化的产物。相对而言,它是弱势与受害群体对全球化黑暗面的微弱抗争,是对全球化的所谓不可规避的挑战。”42.政治格局的因素:国内方面:冷战结束后,全球化速度加快,资源分配不均,发达国家肆意掠夺发展中国家,致使贫富差距扩大,引发了不同国家与地区的利益分配调整,促使了传统国内政治格局的变化,引起国内动荡;国际方面:发达国家依仗其在国际中的超然地位,在处理国际事务时以大欺小,肆意干涉别国主权与内政,致使弱小国家与地区采取极端手段予以反抗5。3.文化上的出现的问题:宗教对人类文明发展影响深远,但是在近代诸如伊斯兰极端主义分子以具有强烈宗教色彩的言论为外衣,实际上进行着一种激进的政治行动6,例如我国的新疆民族分裂主义就打着就以“圣战”达到政治目的;此外民族冲突与种族冲突也是恐怖活动诞生的土壤。第二部分恐怖活动犯罪的现状与发展趋势新科技革命的发展、现代科技知识的逐渐普及、武器的微型化和国际民用航空事业的发达,以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制造技术的扩散,使得国际恐怖主义如虎添翼,(3)余潇枫著《非传统安全概论》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11月(4)庞中英:《另一种全球化一对“反全球化”现象的调查与思考》,《世界经济与政治》,2001年第2期,第l一11页。(5)参见王国强、胡凡:《国际恐怖与反恐怖斗争》,国防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7一29页。(6)王逸舟主编:《恐怖主义溯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学号:140401304姓名:张忠琦班级:14级3班刑事法务实训——文献综述第3页(共6页)其活动变得机动灵活,令人防不胜防,杀伤力和破坏力变大,震撼力增强7;与此同时,现代发达的大众传播媒介对恐怖主义事件耸人听闻的报道,扩大了恐怖效应,使得公众的被威胁感和不安全感急剧加剧。由此,现代国际恐怖主义具有了一些新的特征:1、恐怖主义行为日益多样化。除了使用传统的暴力和暴力威胁外(包括爆炸、暗杀、劫机、绑架等),还有现代的智能性犯罪,如网络恐怖主义8。2、行动范围扩大,国际化趋势增强。恐怖主义的动因常常是国际矛盾的激化;恐怖主义的目的常常是争夺国际范围内的利益;恐怖主义袭击的对象不只是本国政府或有关人员,而且更多地指向别国政府,甚至是一些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各国恐怖主义组织之间的跨国合作与联手行动日益增多,3、恐怖活动导源因素多元化和作案主体多样化9。可以分为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种族/民族和其他特殊要求等多方面。作案主体的多样性体现在,从事恐怖活动的不仅有民族分离主义组织、宗教极端分子、极右势力,而且还出现了过去意想不到的一些团体和个人。第三部分中国当下的恐怖活动受到国际恐怖活动影响,我国境内的恐怖活动相对于前些年也处于一个活跃期,恐怖主义在我国已然上升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威胁10,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宗教极端主义:如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出现,组织的反党,反社会活动,违背了人道主义精神,蛊惑善良群众,给国家人民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在我党的领导下,邪教问题已得到有效抑制,目前已不是恐怖活动的主流。2.民族分裂主义,近几年来因民族分裂主义造成的恐怖活动日益频繁主要活动在如下几个地区:其一,在传统的南疆地区,“暴恐”活动的选择地点也不再仅限(7)毛振军:《分析暴恐新特点探究防控新对策》,《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年第7期。(8)皮勇:《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我国网络恐怖活动及其犯罪立法研究》《政法论丛》2015年01期(9)付晓雅:《惩治、防范恐怖主义犯罪的反思与应对》(载于《法学杂志》2010年第2期,第137页)(10)李敏:《当前国内外恐怖活动的态势、特点及我国的对策》龙源期刊网学号:140401304姓名:张忠琦班级:14级3班刑事法务实训——文献综述第4页(共6页)于偏远不名之地,而是趋向于政治、经济、文化重点市县。譬如,“4·23”事件中的巴楚县色力布亚镇,就是新疆传统的重镇之一。其二,“暴恐”活动出现在巴州库尔勒市、鄯善县等地处内地、一向稳定的北疆市县。其三,从2013年开始,暴力恐怖活动地点开始向内地转移,如2013年北京发生的“10·28”事件,2014年3月份发生的昆明火车站遇袭事件等11,这些恐怖分子受“圣战”“殉教”等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比有组织的恐怖团伙更难被侦测和预防12,是令世界各国防不胜防的且最难对付的恐怖活动13。第四部分中国对于恐怖活动的立法问题与举措我国近几年来恐怖活动频发恐怖活动,针对恐怖主义立法不断更新,但是还有诸多不足之处:结构上法条较少,不成体系;《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对“恐怖活动”的界定过于宽泛,不利于对中国目前面临的主要恐怖活动犯罪的集中打击14;缺乏对恐怖活动犯罪刑罚的特别规定,无法做到对恐怖犯罪分子打击的罪与刑相适应15。故此我国在此方面立法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完善体系,扩充实质条文。中国面临的恐怖活动主要是暴力活动,因此立法的明确有利于进一步对其进行打击,可在一定程度上加重处罚,例如荷兰的《恐怖主义罪行法》规定,如果重大犯罪具备恐怖主义目的,其最高处罚可增加50%(直至法定的最高处罚即终身监禁刑)16。可以适度扩充对恐怖活动犯罪刑事处罚的刑种,明确规定对以普通刑事犯罪罪名为表现形式的恐怖活动犯罪依照各该罪名的规定从重处罚17(11)王新婷:《当前社会暴力恐怖活动特点及对策探析》人民论坛(12)李湘北,程春喜.“独狼行动”:西方国家的心腹大患中国国防报,2013年06月04日)(13)李青燕.全球恐怖主义发展态势《国家安全新态势与中国外交新应对》:世界知识出版社2013(14)孙季章《中国打击恐怖活动犯罪的刑事立法完善》(15)张旭、罗高鹏:论中国反恐怖主义立法的完善《联合国公约在刑事法治领域的贯彻实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16)赵秉志、杜邈:反恐立法模式的理性选择,《法学》2008年第3期(17)何秉松、廖斌:恐怖主义概念比较研究,《比较法研究》,2003年第4期学号:140401304姓名:张忠琦班级:14级3班刑事法务实训——文献综述第5页(共6页)2.立足中国国情,纵观世界反恐局势,在我国国家立法的过程中应当从我国具体国情出发,认识我国恐怖主义萌芽的原因并从中找寻解决方案,同时要从国外相关立法中汲取养分,顺应国际规约的要求,增设相应恐怖活动罪行18,正如赵秉志老师所说“我国反恐刑法立法必须紧紧围绕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遵循刑事立法的发展规律。我们既要态度积极,又要切忌急躁,要认识到刑法立法不可能在一朝一夕之间完备,而应当扎实稳步地推进。要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遵循客观规律,把握立法时机,制定科学合理的立法规划,在推动反恐怖斗争的同时,更加注重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利。”193.强化对恐怖组织的预防与打击。加强涉恐情报的搜集研判。对恐怖活动犯罪进行精确打击,情报信息是反恐制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20,强化网络信息安全防护,针对网络恐怖渗透,必须针锋相对地采取各种措施,组织调动社会防控力量。反恐怖斗争要树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基本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单位部门和广大群众参与反恐怖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构建政、军、警、民一体化的立体反恐体系,形成联合打击恐怖主义的整体合力,从根本上打压恐怖组织的生存空间21。结语:打击恐怖活动犯罪是中国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鉴于恐怖活动对中国的国家安全造成的现实而迫切的危害性,淡化其政治色彩,强化制裁措施和力度是大势所趋22,从中国乃至全球反恐斗争的基本共识来看,虽然反恐法治应当包含多个法律领域,但由于恐怖活动往往都是最严重的罪行,因而刑事法治无疑应当在当今中国反恐斗争中扮演重要的角色23。中国刑法研究依然处于上升期,在这段(18)赵秉志:《论惩治恐怖活动犯罪的国际国内立法》(19)赵秉志:《我国惩治恐怖活动犯罪的刑法立法经验考察》《法学论坛》(20)陈家林:《“恐怖主义组织”界定问题探究》《法律科学》1998年第二期(21)孙昂:《国际反恐前沿———恐怖主义挑战国际法》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13.(22)孙季章《中国打击恐怖活动犯罪的刑事立法完善》(23)班克庆煽动型犯罪研究:以宪法权利的保障为视角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学号:140401304姓名:张忠琦班级:14级3班刑事法务实训——文献综述第6页(共6页)时间里我们要立足社会,立足具体国情,同时也要面向世界,博采众长,强化相关立法的完善,从而实现对恐怖活动早日实现标本兼治,建设和谐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