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失业保险LOGO失业保险定义: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终端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对象:失业人员(就业专业失业人员、新生劳动力中未实现就业的人员)我国仅限定于就业转失业的人员意义:1)控制失业人员数量2)提供帮助,降低消极影响LOGO我国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1950年《关于救济失业工人的暂行办法》1957年宣布消灭失业失业保险被排除在社会保险制度之外1986年《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国有企业率先建立失业保险制度1993年《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进入正常的运行时期LOGO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简介中国特色的失业保险制度:目标:制度完善、资金雄厚,管理服务优良一)社会统筹,集中、统一征收地区统筹,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税务机关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二)覆盖范围国有企业、城乡集体企业、外资企业、城乡私营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员截至2010年底,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337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60万人。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199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47万人。LOGO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简介三)失业保险基金构成: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财政补贴、其他资金费率:城镇企业事业单元按照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员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2010年,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50亿元,比上年增长12.0%;基金支出423亿元,比上年增长15.4%。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750亿元四)失业保险待遇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期限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最低工资标准LOGO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的运行参保人数正在较少,基金支出增长明显快于基金收入,结余增长缓慢,失业保险岌岌可危LOGO国外失业保险制度四种失业保险模式:一、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即由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失业保险制度,主要体现在对雇主、雇员为失业保险基金供款的强制性规定。如美国、加拿大、意大利、法国、日本、中国等国家均如此。二、非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即非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而是由劳动者的意愿决定是否加入所实施的失业保险制度。但是一旦加入了保险,就必须根据失业保险法律规定接受管理,包括承担一定义务和享受相应的权利。丹麦为代表,还有冰岛、加纳、冈比亚、坦桑尼亚、尼泊尔等国家。三、失业补助型制度。是由国家单方出资,领取失业救济必须经过收入调查后,经有关领导机构批准,才能对贫困的失业者进行救济。如澳大利亚、新西兰、阿根廷等国家。四、双重失业保险制度。是既有强制性失业保险,又有政府提供资金以调查经济状况为发放失业金依据的补贴制度,如德国;或者,采取失业救济制度与非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相结合的办法,如瑞典和芬兰等。LOGO小时以上的劳动记录已在劳动局申报过失业,并正式提出申请失业保险金瑞典加入公会满1年(工会会员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基金会)过去12个月中工作过5个月,每个月不少于10天有劳动能力,已向地方职业介绍所登记,对所分配的“合适工作”不得拒绝日本一般被保险人失业前一年合计投保6个月以上失业后须立即到职业介绍所登记丹麦最近12个月为基金会会员最近3年(可增加到4年)内就业26周已进行就业登记后,能工作并愿意工作澳大利亚澳大利亚永久性居民已经失业,有能力参加工作并正在寻找工作阿根廷失业前已缴纳12个月的失业保险费已经参加失业登记并正在等待合适的工作机会爱尔兰缴纳保险费26周并在最近1年内缴纳和记账缴纳有工作能力和就业意愿,并经职业介绍所登记LOGO、失业保险模式的选择(复合式失业保险结构:失业保险+失业救济;失业保险+企业补充失业津贴;失业保险+特殊失业补助)2、关于失业保险和失业津贴的水平(中国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按民政救济的120%~150%;理想计算:社会平均工资的40%~45%之间+半个家庭成员负担系数的最低困难补助数)3、三方负担和社会统筹4、享受失业保险的资格(三个条件:就业期、投保期、非自愿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