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读《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摘要:马克思哲学新视界生成于1845年。这一年他写下的两部论著《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标志马克思主义哲学新世界观的产生。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撰写正标志着马克思实践思维方式的确立。如何正确把握与理解辩证唯物实践观就成为真正读懂马克思的“瓶颈”,是在理解马克思社会视域中的其它理论的切入口。人们的实践活动总是在一定社会关系条件下的实践活动,并在自己的对象化活动中,人把本质力量连同自己的合作关系一并凝结于对象化产物中,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表现为“物化”和“异化”。本文试图解读《提纲》中的辩证唯物实践观思想,从而更好理解“异化”的概念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的理论基础。关键词:科学实践观、辩证唯物实践观一、就内容而讲,整篇文章可以分为四大部分《提纲》写于1845年春,最早发表于1888年。对于这个《提纲》,恩格斯给予了高度地评价,认为这是一份“非常宝贵的”、“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第24、25页)在《提纲》中,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究竟表现在什么地方呢?在这个《提纲》中心世界观的天才萌芽就表现在他十分强调实践的作用上。实践问题,就好是一条主线一样自始至终地贯穿在整个《提纲》的每一条中。在这里,马克思非常强调实践在人们认识中的作用、在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并且强调指出用革命的实践去改造世界,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以前一切哲学的根本区别之点。由于马克思十分强调实践的作用,并把人的活动了解为实践活动,把人看作是能够改造世界的实践的动物,这就为以后系统的制定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原理奠定了基础。因此,强调实践的作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领域中所做革命变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第一、揭露一切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第一条)唯心论先验论看到了主体的能动性,但夸大了能动性旧唯物论承认认识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但否认了主体的能动性第二、以实践为基础,把辩证法与唯物主义反映论统一起来,创立了能动的反映论,点明新唯物主义的特点:实践的能动性。(第二条)辩证唯物论能动反映论认为认识是主体在实践中对客体的能动反映。1、对实践作了科学规定——人类感性、能动、批判的活动。2、提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把主体和客体相联系,实践中主体和客体构成双向关系,表现为:人化自然(客体主体化):主体把自身的目的、愿望赋予客体,创造出自然界原本不存在的东西。自然人化(主体客体化):主体吸收了客体的本质、属性,转化为自身的能力。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真理是主观对客观的正确反映,检验真理的标准必须把主客观相联系。实践是主观指导下对客观存在的改造,实践把主客观相联系。第三、以实践为基础,把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相结合,对旧唯物主义的各种错误进行一一2的解剖和批判。(第三~九条)1、对人的本质作了科学概括人的本质是后天形成的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劳动实践是人和社会产生的决定性环节社会生活的最终根源在于实践3、思维、理论的世界根源于现实的世界第四、在指出新旧唯物主义立足点的不同的基础上,把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相统一。(第十~十一条)1、过去的哲学停留于“解释世界”,而不在力于“改造世界”。2、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改造世界。(1)、一种理论作用的发挥只能通过人们的实践活动表现出来。(2)、一种理论作用发挥的程度在于人们实践活动中被接受的程度。(3)、正确的理论最终会被大多数人接受,也才会在思想史上留下它的地位,成为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的组成部分。二、解读《提纲》第一条: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他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它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的活动,因此它在《基督教的本质》中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卑污的犹太人活动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因此,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马克思在开篇就深刻剖析了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种实践观的片面性和局限性。他指出旧唯物主义是一种直观的唯物主义,是“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其根本的错误就在于脱离了实践,只是从客体的直观的形式去理解事物而抹杀了实践活动的能动意义。马克思说,费尔巴哈和先前的唯物主义者一样,只是把事物、现实、感性当作有别于思维的存在,有别于主体的客体,而不是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的对象来理解,不是从主体所加于客体的能动作用来理解,由此即造成了主体的能动性被忽视了。相反,唯心主义实践观则只是抽象地发展了主观的能动性,把实践的能动性归结为意识的能动性,从而用精神去解释历史。两者都是从实践观上割裂了主观的能动性和客观的物质性的辩证统一关系。第二条: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指出:要克服直观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局限性,就要把能动的原则归之于物3质的自然界和人,体现为人的实践,人的感性物质活动。强调实践的主体性,实践才是思维的基础,“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第三条:关于环境和教育起改变作用的唯物主义学说忘记了: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一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这里马克思用“革命的实践”代替“异化劳动”的概念,从社会历史观的高度来清算了费尔巴哈人本唯物主义的影响,旧唯物主义者正是因为不能正确看待主体的能动性和客观的物质性的辩证关系,因此必然不能正确说明人与环境、人与教育之间的辩证关系,在历史观上必然会陷入唯心主义史观。马克思提出:“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人与环境、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是双向互动的。人的实践就体现在这种互动的过程中,用实践回答了康德发现的人与环境二律背反的难题。因此,这不是对人的主体性的一般理解,而是对现代工业在确立人类主体在客体世界中的主导作用的真实理解。第四条:费尔巴哈是从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世界和世俗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他做的工作是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但是,世俗基础使自己从自身中分离出去,并在云霄中固定为一个独立王国,这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因此,对于这个世俗基础本身应当在自身中、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并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因此,例如,自从发现神圣家族的秘密在于世俗家庭之后,世俗家庭本身就应当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被消灭。第五条: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喜欢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的感性的活动。马克思肯定了费尔巴哈在批判宗教上做出的贡献。但他认为费尔巴哈虽然是批判了强调抽象思维的唯心主义,但他的唯物主义同样是不彻底的,正如他对宗教所作的批判一样:“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他的“工作是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而没有揭露宗教的社会根源,对宗教的批判只是立足于理论上而没有“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总而言之,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一切旧唯物主义都是因为不能看到实践的主观能动性,其性质都是属于直观唯物主义。第六条: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费尔巴哈没有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因此他不得不:(1)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2)因此,本质只能被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4马克思指出:站在直观唯物主义的立场,其社会历史观只能看到的是“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把人只看作是‘感性的对象’,而不是‘感性的活动’”,原因在于费尔巴哈理论脱离了实践,没有从人们现存的社会联系中来观察人们。在这个角度来说,其社会历史观仍然没有摆脱唯心主义范畴。马克思从实践出发,揭示了人的社会本质。费尔巴哈“撇开历史的进程”,孤立的、抽象的理解人,马克思则认为,人是“现实的人历史的人”,是社会实践的产物,而环境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其中每一代都在前一代所达到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前一代的工业和交往方式,并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它的社会制度。”[1]实践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人可以能动地创造历史,但人不可以无视客观条件而去强求无法得到的结果。所以,马克思深刻地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与环境都是人的实践的产物。实践是人的本质规定性,人在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实践的存在物。实践对象、现实、感性,一切都是“人的感性活动”,都是“实践”,突出了人的主体能动性。实践虽然是一种人带着自己的利益、意志、需求和价值认同进行的客观的物质性的活动,目的在于改变和超越。人和环境、主体和客体之间关系是双向互动的,人的实践就是这种互动关系的完整体现。如马克思所说:“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正是在这种实践活动中,才能达到了人与自然、社会和环境的和谐统一。第七条:因此,费尔巴哈没有看到,“宗教感情”本身是社会的产物,而他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旧唯物主义没有看到,“宗教情感”是作为一定形式的人所天生的内在属性,因此单从宗教的“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批判宗教是不彻底的。在马克思看来,人并不是一个抽象存在的、孤立的人的个体,“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是属于一个社会范畴、一定阶级的、具体的个人,也就是他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第八条: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在完成对直观唯物主义的批判后,马克思重新强调了自己的哲学观点: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马克思在这里把实践活动放到了历史语境中去理解,实践不是抽象的个体,而是具体的社会历史环境中的感性活动。实际上马克思是强调对实践概念的把握必须要研究到历史事件得以发生的情景,实践是历史的,不存在超越历史的一般的实践。个人与社会、主观与客观、非理性与理性都是在人类的实践中获得了具体的统一。因此,包括宗教在内的精神意识形态都可以在实践中得到检验。要彻底完成对宗教的批判就必须立足于人的实践,“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到的:“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由此还可得出下述结论:意识的一切形式和产物不是可以用精神的批判来消灭的,也不是可以通过把它们消融在‘自我意识’中或化为‘幽灵’、‘怪影’、‘怪想’等等来消灭的,而只有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由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历史的动力以及宗教、哲学和任何其他理论的动力是革命,而不是批判。”[2]第九条: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达5到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马克思指出:直观唯物主义由于其自身的缺陷,是不可能从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