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货物装卸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条件规定了经营道路运输货物装卸业在开业时所须具备的设备、设施、资金、人员和企业组织等方面的基本技术经济条件。1.2本条件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道路运输货物装卸的业户。1.3本条件是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申请经营道路运输货物装卸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开业审查及对已开业的道路运输业户新增项目、扩大规模进行审查的依据。2.道路运输货物装卸分类2.1机械装卸2.2人力装卸2.3起重吊装2.4危险货物装卸3.道路运输货物装卸业户一般开业条件3.1设施条件3.1.1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3.1.2租用他人房屋、场地设施作为经营办公场所者,要签订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租用合同3.2资金条件3.2.1须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流动资金。3.2.2须有2万元的资金或资产作为事故赔偿的保证金。3.2.3开业时应出具合法的资信证明或资金担保书。3.3人员条件3.3.1主要业务人员须掌握与道路运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货物装卸业务等方面的基本业务知识。3.3.2聘用专业人员须签订合法有效的聘用合同。3.4申请经营道路运输货物装卸业时,应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写明要求经营的范围。4.道路运输货物装卸业开业的补充条件4.1机械装卸4.1.1有性能可靠、技术完好、符合安全要求的装卸设备。4.1.2有停放装卸设备的场地,租用他人的应有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租用合同。4.1.3装卸设备的驾驶、操作人员须有有效的证件。4.2人力装卸4.2.1有生产人员休息的场所和洗浴的设施。4.2.2生产作业人员的年龄必须年满18周岁。4.3起重吊装4.3.1有适合起重吊装的设备和机具。4.3.2至少有三名从事起重吊装作业5年以上的技术工人。4.3.3至少应有一名具有中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4.4危险货物装卸4.4.1有从事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4.4.2装卸作业人员须持有危险货物装卸岗位培训合格证。4.4.3至少应有一名具有衩级职称的化工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