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工程程开开工工报报审审表表工程名称:江苏省兴化市经济开发区纬九路两侧绿化景观工程编号:A1-致:泰州市路德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我单位承担的开发区纬九路两侧绿化景观工程/分包工程的准备工作已完成,并已报验通过下列内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A3.11-)□工程用材料和设备(A3.21-、A3.22-、A3.23-)□施工用大型机械设备(A3.14-)□首道工序的分项施工方案(A3.12-)□施工测量(A3.5-)申请于2015年5月21日开工,请核准。附件:1、项目经理部到岗人员情况一览表及有关证件。2、进场材料、设备名称、数量、规格、性能一览表。3、工长与特殊工种的姓名、职称、上岗证一览表及有关证件。4、施工合同对以上3条内容的对应要求。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章):项目经理:日期:项目监理机构签收人姓名及时间承包单位签收人姓名及时间监理审核意见:□同意。□不同意。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注:1、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应提前48小时提出本报审表。2、建设单位应已取得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江苏省建设厅建设监理处监制园林绿化工程开工报告工程名称兴化经济开发区纬九路两侧绿化景观工程合同开工日期2015年5月20日工程地点开发区纬九路合同竣工日期2015年7月19日工程类别绿化工程合同工期60天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建设单位兴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计单位扬州上成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泰州市路德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广吴建设园林有限公司申请开工条件:工程所需材料、机械以及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队伍)均准备就绪。工地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现场了解、实地勘察、资料收集)。工程所需流动资金已就绪到位。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已审批。上述准备工作已就绪,定于2015年5月21日正式开工,希建设(监理)单位于2015年5月18日前进行审核,特此报告。施工单位:江苏广吴建设园林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公章)年月日审核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公章)年月日注:工程类别分为“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和“喷淋工程”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