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新政培训目录/Contents01纳税人识别号03六项专项附加扣除02综合所得计税规则和累计预扣法0404相关问题3Part01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所得人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4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5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办理各项涉税业务“一人式”数据归集与外部门信息共享6纳税人识别号作用7Part02综合所得计税规则和累计预扣法经营所得1工资、薪金所得3稿酬所得5劳务报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财产转让所得2689综合所得范围89综合所得扣除范围综合所得扣除项目基本减除费用1六万元专项扣除2专项附加扣除3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4商业健康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年金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减除扣除项目后,再对照7级税率表。10综合所得税率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36000元的3%0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2520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16920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31920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52920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85920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181920实施新税制后扣缴义务的主要变化点0102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四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计税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可能需要办理5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住房租金继续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员工选择将专项扣除信息给任职受雇单位的,单位在发工资预扣税款时进行扣除12工资薪金所得累计预扣法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累计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纳税人申报的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对照《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减除已预扣预缴税额后的余额,作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级数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36000元的3%0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2520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16920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31920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52920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85920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181920税款计算-居民个人-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例1: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月应预扣预缴税额: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555元;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上述计算结果表明,由于2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0元,已适用10%的税率,因此2月份和3月份应预扣预缴有所增高。税款计算-居民个人-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如果计算本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税款计算-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16Part03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17注意: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享受条件标准方式子女教育(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上述接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不同子女间,父母可有不同的扣除方式)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起止时间备查资料子女教育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未成年子女监护人养父母继父母生父母子女父母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享受条件标准方式继续教育(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起止时间备查资料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23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应在此之后取得的。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同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24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一般由本人扣除。但有一个例外,个人接受本科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享受条件标准方式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扣除人: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起止时间备查资料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住房贷款利息27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或首次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可以通过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等方式确认。专项附加扣除28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享受条件标准方式住房租金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这里市辖区的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起止时间备查资料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住房租金31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申请扣除,并且是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如果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双方均在两地没有购买住房的,则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分别进行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享受条件标准方式赡养老人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具体分摊的方式:兄弟姐妹均摊或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起止时间备查资料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采取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留存分摊协议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享受条件标准方式大病医疗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起止时间备查资料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备注: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才能办理。大病医疗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方法例2:如某员工2019年3月份向单位首次报送其正在上幼儿园的4岁女儿相关信息。则当3月份该员工可在本单位发工资时扣除子女教育支出3000元(1000元/月×3个月)。例3:如果该员工女儿在2019年3月份刚满3周岁,则可以扣除的子女教育支出支出仅为1000元(1000元/月×1个月)。例4:如某员工2019年3月新入职本单位开始领工资,其5月份才首次向单位报送正在上幼儿园的4岁女儿相关信息。则当5月份该员工可在本单位发工资时扣除的子女教育支出金额为3000元(1000元/月×3个月)。专项附加扣除的办理途径日常由单位发工资时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0102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办理途径38预扣预缴汇算清缴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①大病医疗;②不愿意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③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④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获取填写提交计算扣缴1234纸质表格远程办税端—APP端远程办税端—WEB端电子模板专项附加扣除的操作方法个人所得税扣缴客户端获取远程办税端远程办税端2019年1月1日正式发布远程办税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各省电子税务局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