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XXX公司工伤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工伤事故后的处理程序及有关工作要求,确保员工发生工伤后得到快速、有效的医治,确保与其相关的待遇得到有效落实等,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XXX有限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3职责安全环保部:负责工伤申报、劳动能力鉴定、工伤有关费用的处理、工伤处理有关资料档案的保管、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管理监控部:负责工伤有关的工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安排等善后处理工作。4工作程序4.1工伤认定4.1.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d)患职业病的;e)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g)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h)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I)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1.2员工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认定为工伤:a)故意犯罪;b)醉酒或者吸毒;d)自残或者自杀;e)当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私活、工作时间离开本生产工作岗位干私事、私活。f)虽经领导指派,但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私活。g)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因会亲访友,游山玩水或在公务以外线路上发生的伤亡。h)职工斗殴、酗酒等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伤亡,经交通部门鉴定属无证驾驶机动车、酒后开车,以及未经本单位调派私自出车等造成的伤亡。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i)探亲、休假期间因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伤亡。j)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2工伤申报4.2.1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负责人应立即按规定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上交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24小时内通知威远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威远县和成都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伤认定申请的,必须经报社会保险部门同意。4.2.2发生工伤后安全环保部经办人及时将工伤人员情况报管理监控部备案,以便后续处理。4.2.3如单位或个人发生工伤事故拒报或瞒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公司不予承担,并追究事故责任人瞒报责任。4.2.4公司对工伤职工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该员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威远县和成都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4.2.5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a)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b)员工劳动合同;c)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d)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病历卡或病历卡复印件;医疗发票、用药清单、诊断证明、门诊病历、住院档案、出院证明、CT报告单等一切医院开具的资料;e)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f)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出差申批表》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证明料;因工外出期间,属于由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决书;j)属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h)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交单位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旧伤复发后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劳动鉴定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委员会的鉴定结论。4.3工伤医疗4.3.1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如果伤情严重,单位必须及时通知威玻医院进行抢救和临时急救处理,威玻医院作为威玻园区员工工伤的首诊医院,对于伤情严重或病情恶化而医院又无力医治的,由医院出具转院证明或直接送上级医院治疗,转往成都市以外其他地区治疗的要向威远县社会保险机构报告。4.3.2转送上级医院治疗的工伤伤员,公司应要求医院应指派专人定期了解上级医院治疗情况,凡病情稳定或好转可以转回威玻医院继续治疗的,应当转回威玻医院治疗。4.3.3工伤员工治疗期间,公司应要求医院应作好伤情记录,伤愈后应作出医疗鉴定,并留档保存备查,为善后处理提供依据。4.3.4工伤员工入院后,公司应要求医院应及时处理,不得拖延时间,在治疗期间不得擅自乱开国家规定不能报销的药物纳入工伤治疗(确因伤情需要除外)。4.3.5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确需护理人员者,需要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专员、员工所在单位第一负责人、安全环保部部长共同讨论决定。护理费暂时按照50元/天执行,如果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增加护理费的必须经安全环保部长签名同意,否则不予报销。公司已经支付给护工或者工伤员工家属的护理费,必须让工伤员工签字确认护理费已享受。4.4工伤工资4.4.1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治疗期间内,按原工资标准执行。原工资标准参照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执行。停工留薪期按照医院出院证明上医嘱为准,不能超过12个月。4.4.2停工留薪期超出12个月,必须经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超出停工留薪期限,按照2050.00元/月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68元/天计算。4.4.3工伤事故发生后,员工应及时去威玻医院诊治,医生应根据伤者当时伤情对症治疗、住院治疗、休息治疗等。如果确实需要休息的,开具休息证明,不得乱开休假证明,员工绝对不能强行要求医生开具休息证明或小伤大养,一经查处员工本人和医院责任人都要严处。员工持医院开具的休息证明经安全环保部和管理部审核后交所在单位考勤人员(用于)核算工资。4.4.4工伤医疗期限一般不能超过12个月,医疗期满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医疗待遇,特殊情况的必须经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4.4.5工伤员工经治疗痊愈后,医疗终止,确需做伤残鉴定者,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专员负责办理工伤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管理监控部备案,以便做善后处理。4.4.6员工工伤等级鉴定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查出,将依规严重处罚。4.4.7员工工伤休假期满后,受伤部位仍未痊愈者,必须先到安全环保部报到,由安全环保部进行确认或到医院进行确认,经查证确认不能上班时,按实际情况填写续假时间,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以掌握伤情进展情况。反之休假期满未按时到安全环保部报到者(特殊情况除外),视为伤情痊愈,其后不再享受工伤薪资补贴,不上班则按旷工论处。4.4.8工伤员工出院后要自觉接受所在单位安排的工作,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脱,如果经医院核实可以上班而不上班的,停发工资和社保待遇,并按照旷工处理。4.4.9安全环保部必须建立并完善工伤员工的档案资料,包括工伤事故登记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住院治疗情况记录、出院诊断证明、鉴定结论。4.5工伤费用报销4.5.1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专员负责将工伤报销资料提报工伤保险部门,并建立台账,列明提交的票据金额、社保基金应赔付金额,并时时跟进与社保经办人对账,要及时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款项返回公司。4.5.2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员工,工伤医疗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4.5.3工伤医药费报销后,需要再次住院治疗的,必须提供医院证明交安全环保部审核批准,否则不予报销医药费。4.6工伤基金支付待遇4.6.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6.2员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员工到威远县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安全环保部经办人收集票据,报社保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到公司账户:a)员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在成都市范围内就医的,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补助;成都市以外的其他地区就医的按每人每天20元标准补助;b)工伤员工需要到成都市以外就医的,所乘的列车(硬卧以内)、客车(普通型)和公交车等普通交通工具,所必须的交通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c)工伤员工需要到成都市以外门诊就医的,所需住宿费按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的标准补助;d)工伤员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e)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成都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4.6.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7工伤待遇4.7.1工伤员工工伤待遇见下表: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4.7.2因工死亡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4.8工伤责任划分及考核4.8.1工伤事故性质划分事故性质轻微事故轻伤事故较重伤事故重伤事故特大事故直接损失金额(含药费、工伤工资、护理费等)0~1000元1001~5000元5001~20000元20001~100000元100001~200000元4.8.2考核标准(元/次),根据事故原因及情节轻重可增减额度。职别事故性质安全委员会主任安全委员会分管安全副主任责任部门安全部门直接责任人班组长工序负责人单位第一负责人安全专员安全负责人轻伤事故//200100100///较重伤事故//50020020010010050重伤事故100010001000300300300300500特大事故40004000200010001000100010001000说明:针对以上两条内容,如在有关事故调查和处理有关规定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丧葬补助金:6个月成都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员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员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老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上加发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总额不超过死者本人生前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4、伤残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5、一级至四级伤残员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4.9安全奖励4.9.1若全年安全工作较好,无重伤事故发生,给予安全环保部门及相关人员奖励。4.9.2若超出以上事故性划分与考核标准的,则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处理执行。5考核未按本制度要求实施,履责归口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责任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6附则6.1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修订、完善。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7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