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媒体伦理学概论案例比较一2012年4月11日,一男一女两名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南加州大学校园附近街道上遭到枪击。当地时间4月14日,两名被枪杀的中国留学生的家属抵达洛杉矶,考虑到这些家属的悲痛和兼顾公众知情权等因素,到场的美国媒体商定承诺不提问,保持距离拍摄家属背影。汶川地震后,各大媒体奔赴前线进行救灾报道。在“记者不要给救灾添乱”的呼吁下,多数媒体记者都表现出较高的职业道德。然而,仍有少数记者在和营救人员“抢时间”,更有甚者提出“你让让好不好,我们先拍”的要求。案例比较二:1988年12月21日,美国《每日新闻报》在头版登出一幅美联社记者拍摄的照片,照片上“一位妇女在得知其女儿所乘坐的航班被恐怖分子炸毁后,哭倒在候机大厅里”。这张照片引来各方抨击,指责媒体未能保护被摄影者的隐私和尊严。如今,美国媒体一般不发表知名知姓的遇难者遗体的照片,以示对遇难者及其家人的尊重。2011年10月23日晚,深圳宝安区妇女遭联防队员毒打强奸,丈夫躲在隔壁眼睁睁看着妻子遭此横祸,一个小时后才悄悄报警。案件一出,群众哗然。消息一出,各类报刊、网络纷纷转载,将“世上最窝囊丈夫”等字眼直接列在了新闻标题或摘要中,媒体对受害者一家也展开了强烈的采访攻势。案例比较三:1996年9月,美国职业新闻记者协会(SPJ)制定了新闻记者的职业伦理规范,其中就有“新闻记者应该:对那些可能因为新闻报道而受到负面影响的人们表示同情。当面对孩子和没有经验的新闻来源或新闻主体时,要特别小心”;“当采访和使用正在悲伤中的人们的照片时,要特别小心”。而2012年4月11日的悲剧,美国媒体“不提问,只拍背影”的做法正是基于这一职业伦理规范。2011年11月9日最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也有类似于美国新闻记者的职业伦理规范的相关规范,如其中第六条第2款“维护采访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尊重采访报道对象的正当要求,不揭个人隐私,不诽谤他人”与第3款“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注意保护其身心健康”。然而,与《准则》形成鲜明对照的是2012年4月11日悲剧发生后,面对美国媒体的“不提问,只拍背影”,网友对中国媒体的反思:“美国媒体的市场化竞争更激烈,为什么记者在报道时会如此体恤?美国媒体的市场化竞争更激烈,为什么记者在报道时会如此体贴?1、美国媒体及媒体人已经在不断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中学会了自律在美国报业发展史上,曾经出现过两次黄色浪潮,凶杀、色情新闻大行其道。在黄色浪潮中,美国媒体和媒体人深受“缺乏媒介道德”这类批评之害,很早就已开始对新闻报道进行自我反思和自律。2、重视新闻伦理教育美国对新闻伦理的教育已经比较完善,几乎所有高校都开设新闻职业道德课程:以美国东北部最著名的新闻学院:纽约锡拉丘斯大学S.I.Newhous传播学院为例,新闻摄影伦理学是新闻摄影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必修课。3、成文且健全的制度规范1923年,面对种种新闻职业道德问题,美国报纸编辑协会在第一次年会上制定了《新闻规范》。其后,新闻报道规范逐渐深入美国媒体从业心中,并在实践中得到丰富与发展。1987年8月31日,广播电视新闻主任协会董事会也制定了相应的行业规范。1996年,美国职业新闻工作者协会制定的《伦理规范》至今依然是其新闻从业者进行新闻报道的道德与伦理准绳。反观我国1、新闻媒体发展时间较短中国近代第一份商业性报纸是1872年创办的《申报》,而欧洲早在17世纪就已经产生了世界上最早的报纸,所以仅就媒体发展历史看,中国新闻媒体发展历史相对于西方还比较短暂,自然在新闻道德方面有待提升。2、相关制度规范不明确中国目前没有成文的新闻法,新闻监督体制并没有形成。虽然2011最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有关于新闻记者职业伦理规范的相关规范,但也不尽完善3、记者素质参差不齐4、竞争压力大“君子喻于义”、“舍生而取义”——关于名利与道义间的抉择案例二:成都公交车火灾2009年6月5日8时25分许,成都北三环附近一辆9路公交车发生燃烧,致27人遇难72人受伤。公交车从冒烟到起火仅几分钟,事故现场有30米长的带血脚印。成都市动物园一名女员工曾多次提醒司机公交车已冒烟,遭到1责骂。事故系有人携汽油上车引起。有网友拍摄时长2分多钟、女性哭声撕心裂肺的公交燃烧视频,凤凰卫视6月7日播出后,女主播低声说了一句“太可拍了”。案例三:冬奥会上的记者要求采访冬奥会记者自律点名提到中国记者环球网实习记者关翔报道,据加拿大《都市网》2010年2月28日报道,日前,有关部门向电视记者及有权采访温哥华冬奥会的人员发出电子邮件,要求其维护新闻独立性,不要作出与运动员拥抱等有损新闻专业形象的行为,其中,中国记者被点名批评,要求自律。报道称,过去两周,记者们表现出了过度的爱国热情,令许多坚信新闻独立和客观的业界人士大跌眼镜。直面“惨淡的人生”与正当性由于包括网络传播在内的现代大众传播无处不在的特点、在特定环境下政治支配和商业驱动的现实,因此其行为的合乎法律性之外的合乎伦理性(正当性)也经常成为社会争议的焦点。上述拍客的行为无任何违法之处,而且为我们提供了传统媒体难以捕捉的珍贵画面,但是灾难面前见死不救总是一个涉及生命伦理的大问题,引发争议自然难免。那么我们怎样进行能够自圆其说的伦理选择呢?我们对这个比较复杂而众说纷纭的主题进行一般性的探讨,并试图为新闻工作者的伦理选择提供一般指导。“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做好人、做善事,是先辈对后人的告诫。有价值的人生是道德的人生。苏格拉底说:“每天探讨德性以及相关的问题,对于人来说是一种至高之善,没有经受这种考察的人生是没有价值的人生。”康德说:“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经常、越是执著地思考它们,心中越是充满永远新鲜、有增无减的赞叹和敬畏--我们头上的灿烂星空,我们心中的道德法则。”(康德:《实践理性批判》人类思想史上最气势磅礴的一句名言)“Twothingsfilltheheartwithrenewedandincreasingaweandreverencethemoreoftenandthemoresteadilythattheyaremeditatedon:thestarryskiesabovemeandthemorallawinsideme.”德育,伴随着一个人所受教育的全过程;任何社会都不会拒斥道德包装。没有哪个统治者、圣人贤者和教育家不提倡道德。道德和伦理没有界限吗?关于什么是道德,什么是伦理,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如何,国内学界的意见并不一致。况且,伦理学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从古希腊就形成了体系而在西方语言中,最常见的与道德、伦理相关的概念如何与中文对应,彼此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也是众说纷纭。一种典型的观点是,道德和伦理在现代是同义词,可以互换。其含义为:人际行为应该如何规范。中西方伦理学的差异性中文“伦理”的“伦”字的本意就是人际关系,伦理也就是人际关系之理。中国伦理的核心是“仁”而西方伦理学更偏重于神性。西方伦理学不少理论建立在哲学思辩的基础之上,而哲学处于神学与科学之间。过于抽象和理性—“理”有余而“伦”不足。中国伦理学则反之“伦”有余而“理”不足。科学具有跨文化的普适性,而伦理学则表现为强烈的文化依存性。伦理学并不是诸善的发源地,只是诸善的解释者,也就是说道德不是论理学家创造发明的,伦理学家不可能控制道德的发展方向,因为伦理是不能超越实践的。区分伦理与道德:参照《摩西十诫》(I)为了将对“伦理”和“道德”做一区分,本书借鉴美国教科书《媒介伦理学》的界定和划界方法来理解道德和伦理。“伦理”(ethics)是建立在某些得到普遍接受的准则上的理性过程。而“道德”(morals)是宗教领域的用语,往往表现为各种戒律及其形成的道德体系。《摩西十诫》是犹太教与基督教共有的道德体系。《摩西十诫》第一条:除了耶和华以外,不可有别的上帝。第二条:禁止拜偶像。第三条:不可妄称上帝的名。第四条:遵守安息日。第五条:孝敬父母。第六条:不可杀人。第七条:不可奸淫。第八条:不可偷盗。第九条:不可做假见证陷害人。第十条:不可作非分之贪恋。区分伦理与道德:参照《摩西十诫》(II)犹太教和基督教认为,十条诫命的前四条是神和人立的约,事关信仰上帝这个总纲:尽心、尽性、尽意、尽力地爱上帝,后六条是人和人之间立的约,核心是爱人如己。基督教承认,那些归向上帝的人也不能完全守住这些诫命,因为就是最圣洁的人,在律法面前也只是一个小小的起步;但他们既然因信称义,就被基督的爱激励,不仅照着这些诫命,也照着上帝的一切诫命开始生活,一生一世竭力追求,忘记背后,努力面前,向着标竿直跑。《摩西十诫》实际上是十条诫命。“诫”就是上帝所禁止的;“命”就是上帝的命令。也就是说:上帝让你去做的,你就去做;上帝不让你去做的,你就不要做,这就是诫命。十条诫命中只有第四条和第五条是“命”,其他八条都是“诫”(戒律)。在大哲学家康德的道德世界中有两类义务。严格义务一般是消极的:不谋杀,不失信,不撒谎。善意义务更积极一些:帮助他人,发展某人的才能,表示感激,等等。哲学家们一般认为,严格义务(例如不伤害人)比善意义务(例如帮助他人)更具有道德上的强制性。消极义务与积极义务社会公德应当体现消极义务与积极义务的平衡。一般而言,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是底线性质的基本义务,人人必须遵守。底线实际上是一种类似于禁忌的基础生活秩序,这种基础生活秩序往往是由道德信念、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则、非正式的或正式的基础秩序混合在一起构成的。比如“不许杀人放火”、“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应该说这是一种维系社会正常运行的“最低道德保障”,底线失守是一种很深刻的社会危机。而积极义务(作为义务)则是一部分人承担的义务,指义务人需要以一定的行为为内容的义务.它多是塑造高尚人格,但是许多人做不到。过于强调道德中的积极义务,制定高不可攀的道德标准,制造“道德理想国”,往往导致“规而不约”,从而失去操作性。我们可以发现,一部成熟的职业道德与伦理规范,通常是既有积极义务又有消极义务,但通常是以消极义务为主的。积极义务主要体现在概述性的“工作观”,尤其注重发展自我和服务社会这两点,但绝不是规定什么“圣人”标准,因为它要求从业者做一个达到一般道德标准的合格公民,而不是助人为乐的善人。从业者必须完成专业技术性强的本职工作,而本职工作不能等同于乐善好施,甚至要排除业外人士的干扰。伦理困境与现实选择但是,现实世界远远不像学童背诵人生格言和宗教诫命那样简单。一个道德体系中的多个因素(诫命)有可能相互冲突,这时伦理就开始起作用了。康德200多年前描述了一个典型的伦理困境:当一个持枪男人来到你家门前,问另一个人在哪里(正藏在你家壁橱里),因为他想杀了他,你应该怎么做?你是撒谎,还是说实话?犹太教与基督教共有的道德体系认为杀戮和撒谎都是不对的。但是,你必须痛苦地在二者之间做出选择。与其说伦理解决的是对与错的矛盾,不如说解决的是价值观之间的矛盾,并决定如何在二者之间做出取舍。伦理学意味着:(1)学习在善与恶、合乎道德的正义行为与非正义行为之间做出理性的抉择。(2)运用理性对若干个可能都合乎道德的正义抉择进行区分,挑选出其中更加合乎道德的。职业道德与职业伦理一个社会职业要得到公众的认可和尊重,就必须遵循这个职业特殊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原则。所谓“职业伦理和道德”大体包括工作观(人为什么要工作?)及专业规范两部分。媒体职业道德与职业伦理媒体职业伦理就是媒体从业者和媒介机构在媒体职业道德体系中的诸个因素(道德诫命)发生冲突时的理性抉择原则。媒体职业道德就是媒体从业者和媒体机构自身,遵循体现普遍性的社会公德(工作观)和体现特殊性的专业标准(专业规范),对其职业行为进行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职业伦理: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社会主义事业各项工作的基本方针,同时也是我国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础和核心。二、坚持真理,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历来是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也是其工作作风。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对每一个党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这种要求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