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沪沪宁宁宁城城城际际际铁铁铁路路路工工工程程程站站站前前前ⅢⅢⅢ标标标第第第444工工工区区区(((DDDKKK777333+++000000000---DDDKKK888222+++444999000...000999)))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铁十局沪宁城际铁路工程Ⅲ标项目部第4工区二00八年八月中铁十局集团沪宁城际铁路工程Ⅲ第四工区施工技术管理办法1施工技术管理办法1总则1.1为强化技术管理,规范作业行为,使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确保项目工程达到合同的承诺,在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精心组织,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实施精品战略,满足顾客要求,特制订《中铁十局沪宁城际铁路工程Ⅲ标项目部第4工区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技术管理办法”。1.2本“技术管理办法”适用于四工区管段内各作业段、改良土拌和站、外协队伍,是经理部与各作业段(外协队伍)、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具有同等的合同效率。1.3职责1.3.1中铁十局沪宁城际铁路工程Ⅲ标项目部第4工区工程技术部负责本“办法”的编制及修订,并归档管理。1.3.2工区技术管理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管理层设总工程师统一领导技术工作,业务上受公司总工程师领导。各作业段设技术负责人,即技术主管,必须由经验丰富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技术主管对经理部总工程师负责,同时对各自工作段的技术负责。1.3.3工区工程技术部负责全经理部日常技术管理工作,对各作业段、外协队伍、两站(水稳站、沥青站)施工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状态实施控制;结合工程实际及业主、监理单位的要求,制订技术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定期(适时)检查、交流、评比技术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地运行。1.3.4各作业段负责所辖管段内施工过程的技术管理和施工过程控制,建立和健全技术管理的职能机构和职能人员,明确职责,在作业段技术负责人、现场监理的指导下,全面负责作业段管内的技术管理工作,做到有职有权。1.3.5各作业段施工负责人(队长)、技术负责人是贯彻实施本作业段管内工程“施工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和“工区技术管理办法、技术交底”的负责人,并对其在本作业段有效运行负责。1.3.6各作业段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法规、政策、规范、标准,贯彻执行经理部及作业段所属企业的质量目标和质量体系文件;贯彻落实业主、监理以及经理部下发的管理文件、技术交低、工作指令等;应用统计技术,做好本岗位的质量记录;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填报、签认、归档工作,确保施工技术文件资料及时、准确、真实、有效。1.3.7及时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经理部下发或转发的各种管理文件、办法,掌握其内容和要求,自觉按照标准、规范、规程办事。2技术管理工作内容及制度2.1施工技术调查2.1.1施工技术调查前应先拟定调查提纲,分工明确,调查的方法以现场踏勘为主,内外相结合。必要时,进行现场测绘、现场取样并检(试)验,以取得数据。2.1.2施工技术调查的内容: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交通,水、电、通信、燃料,物质供应,施工机械设备,劳务,临时工程,用地和拆迁,工程造价资料,生活卫生状况等。2.1.3现场调查及收集资料完成后,写出书面施工技术调查报告,作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组织施工的重要依据。2.1.4调查报告的内容组成:2.1.4.1工程概况:工程位置、工程规模、工程数量、技术条件和标准、主要工程中铁十局集团沪宁城际铁路工程Ⅲ第四工区施工技术管理办法2特点、工期、工程地点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交通情况等。2.1.4.1施工组织设计初步意见:任务分工、施工队伍安排;施工方法;重点工程安排和施工方法分述;技术及安全质量保证措施;资源配置及投入时间;大小临工程;过渡方案;环保措施;进度计划及对设计方案和改善设计的初步意见等。2.2施工测量2.2.1施工测量工作范围包括:工程开工前交接桩工作;贯通复测;竣工测量。2.2.2项目经理部设测量工程师负责组织全线导线点的贯通测量和水准点的闭合测量工作,各作业段配备专职测量工程师负责本作业段的闭合测量和施工放样测量工作,业务上接受经理部测量工程师指导。2.2.3各作业段的测量工程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测量工程师职称。2.2.4建立测量复核制。测量应采用专业记录簿在现场逐项记录测量数据,禁止使用易洇水的圆珠笔或钢笔书写。测量记录不得涂改、撕毁,如有误可用明显的记号标识。记录中参加人员、设备、日期、地点部位等事项应记录完备、清楚并签字。记录数据应及时检核,录入计算机资料的数据应核对无误,项目经理部测量工程师对各作业段的测量工作按月定期和不定期检查。2.2.5工程复测、重要结构物控制测量、竣工测量成果应形成书面资料(成果书);测量成果书应资料齐全,计算准确,文整清楚,必须有计算者、复核者签字,作业段技术负责人签认,保存手续齐全的交接桩资料。2.2.6项目经理部测量负责人与设计院或监理单位、一期工程承包单位统一进行交接桩工作,经理部对各作业段进行交接桩程序。2.2.7项目经理部测量工程师组织全线贯通,各作业段必须积极配合并服从项目部测量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人员安排。2.2.8由项目部测量负责人组织的贯通测量成果成形后,各作业段技术负责人与项目部测量工程师以书面形式进行桩的交接手续;各作业段必须保存签字齐全交接桩手续,做好文件备查工作。施工完成后,各作业段技术负责人将测量记录本交于项目经理部测量工程师存档。2.2.9各作业段发现设计文件中有关测量方面的错误,必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呈报项目经理部测量工程师,待项目经理部测量工程师或监理单位复核审批后方可施工;2.2.10施工测量必须满足现行公路工程测量技术规范要求。2.2.11测量仪器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和各作业段施工技术部门应设专职或兼职测量仪器管理人员,负责测量仪器的使用、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要定期校核,技术台帐卡片齐全,保持仪器状态良好和标识正常。各作业段使用的测量仪器要按规定标定,并将标定资料上报项目经理部工程部汇总后报给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测量负责人对各作业段的测量仪器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各作业段的测量仪器的标定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测量仪器标定工作由项目部测量工程师统一办理,标定资料的原件由项目经理部测量工程师保存,各作业段保留复印件。各作业段的测量仪器配置数量、类型由项目部测量工程师统一安排。2.3设计文件审核2.3.1为强化工程施工管理,各作业段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对路面、附属等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和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核对,对需要优化和完善的进行优化完善,以确保各工点设置科学合理、功能兼顾、节约投资、创造明显的经济及社会效益。2.3.2未经审核及现场核对优化完善的工程不得开工。经理部对优化合理、经济效中铁十局集团沪宁城际铁路工程Ⅲ第四工区施工技术管理办法3益明显的方案的作业段和个人进行奖励,奖励办法按《经营部管理办法》中的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执行。2.3.3审核内容:设计总说明书、相关标准图、平面图、纵断面图、横断面图、设计图要求的施工工艺、方法、工程数量计算等。2.3.4审核工作应与施工技术调查、施工复测相结合,通过对书面文件的全面阅读与现场核对,把握其准确性、完整性。2.3.5对设计文件审核,由各作业段技术负责人负责,各作业段专业工程师分专业审核,各专业衔接,做好审核记录,建立审核台帐,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给经理部总工程师,然后由各作业段技术负责人与项目部总工程师进行交流形成书面文件报上级主管部门(驻地监理、设计代表、业主等)予以解决。2.3.6各作业段必须按经理部要求的时间以规定的格式将审图记录上报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各作业段承担;2.4施工组织设计2.4.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分工和审批2.4.1.1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制《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2.4.1.2各作业段在经理部编制的《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基础上编制各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在单位工程开工前上报经理部工程部审核,项目总工程师审批。2.4.1.3各作业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作业段技术负责人主持,施工技术室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共同调查、研究和编制,力求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2.4.2编制原则2.4.2.1必须遵守国家、交通部和云南省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条例。2.4.2.2必须遵从设计文件、资料及业主、监理的有关要求,总体计划服从经理部编制的《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文件要求。2.4.2.3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安排好环保、水保工作,作好文物保护工作。2.4.2.4认真做好调查研究,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进行方案的比选,因地制宜地制定施工方案。2.4.2.5努力改进施工工艺,提高机械化施工水平,积极而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结构、新设备,以求得到先进技术、工程质量和合理选价的高度统一。2.4.2.6先重点后一般,全面规划、突出重点。施工组织设计要具备科学性、实施性、操作性和可靠性。2.4.2.7文字叙述要简练,表达要清楚;图表部分要清晰、规范。2.4.3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2.4.3.1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一经审批成立,不得随意变更。计划安排、技术管理、机械设备、劳力组合、后勤供应等都要以施工组织设计为行动纲领,紧密围绕着施工组织设计进行。2.4.3.2施工组织设计要实行动态管理。如因设计变更、计划修订、工序调整、条件变化等难以按预定方案实施时,要根据变化的情况,以编制年度施工组织设计的方式进行调整。2.4.3.3方案的补充和修改,须事先进行。编制补充方案或代用方案,按原审批程序上报经理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2.4.4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2.4.4.1《各作业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经作业段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由作业段第一责任人签发,上报经理部审批。中铁十局集团沪宁城际铁路工程Ⅲ第四工区施工技术管理办法42.4.4.2经理部收到作业段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7日内会审,并审批下发。需报送驻地监理审核的及时上报。2.4.4.3施工组织设计的落实和检查:经理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作业段必须自查。作业段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须及时上报经理部,必要时由经理部向监理单位、业主报告。2.4.4.4施工组织设计的文字、表格必须规范,并采用AutoCAD绘制施工组织计划进度网络图、拌和站平面布置图。2.4.5技术交底2.4.5.1经理部工程技术部在单位工程开工前进行技术交底,主要包含“设计文件、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类施工方案、措施及各种管理办法等。2.4.5.2各作业段在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包括设计技术标准、施工方案、工艺要求、工期安排、技术措施、操作规程、测量交底、结构尺寸交底等,以及质量、安全、进度、环保、水保、文明施工等措施。凡未经过技术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2.4.5.3各作业段技术人员应建立本工程范围技术交底台帐。台帐内容主要为:交底日期、工程部位、内容摘要、交底人、接受人。综合交底也应记录在案。2.4.5.4坚持交底复核制,交底必须有复核人签字,同时交底如为实习生交底,必须有具有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签字,严禁交底人和复核人均为实习生签字;2.4.5.5对现场作业队交底禁用施工设计图的方法代替技术交底;2.4.5.6施工技术交底应对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有明确的预防措施,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实用性;严禁泛泛而谈、空而不实的交底出现;2.4.6开工报告2.4.6.1凡属本标段合同内的工程项目开工或停工后复工具有开工条件的分项工程,都必须在正式开工前,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2.4.6.2审批权限:全线开工令由业主发布。总体开工报告由经理部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并报总监办批复后发布开工令,经理部收到总监办签发的开工令后才准予开工。2.4.6.3在具备工程开工必备条件后,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均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办理,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复后及时通知各作业段开工。2.4.7计划、统计管理2.4.7.1各作业段应根据合同要求的工期及经理部下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