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标识管理规定QG/SIDRI-ZSG-006-2010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2011年01月1目的与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院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产品和安全标识的管理。2职责2.1项目经理负责对产品和安全标识的管理提出要求,以保证施工现场产品和安全标识能满足产品识别和追溯的要求,以及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2.2施工经理负责组织施工分承包商对产品标识进行管理和现场安全警示标识的管理。2.3在设备材料的接收、搬运、贮存和交付安装中,各岗位都应负责对产品标识进行保护。2.4施工分承包商应按本规定要求进行产品标识的保护和安全标识的管理。2.5试运行经理应在调试试运行、考核和验收(交付)的各个阶段,负责检查产品和安全标识的管理。3管理规定3.1供施工分承包商施工用的图纸文件均应有“供施工用”图签标识。3.2运抵现场的设备材料应按照设计文件中对产品的规格、位号、材料标号等的要求,建立与设计文件表示方法一致的铭牌或标牌标识。3.3施工分承包商采购的设备材料标识应与设计文件相一致。在材料检查中,如发现有不合格品,应作出明显状态标识。4现场搬运、贮存和交付中标识的保护和转移4.1在搬运、贮存和交付过程中,库房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应保护好产品标识,若一旦因故损坏时应立即修复。4.2成批产品的标识,入库后需分小批出库时,应按规定进行标识转移(如板材牌号、批号、炉号的转移;管材牌号、批号等的转移,以及线材、型材色标的转移)。严格防止使用无标识的产品。5标识方法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标识,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技术文件规定,标识可采用低应力钢印标识法,书写标识法,标签标识法,涂色标识法等。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标识,均不能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当需要时,应对标识情况作以记录。6施工过程中的标识6.1施工分包商从供应部门领取物资时(包括从业主物资部门领取甲供物资),领用人必须逐一核对物资标识,物资标识证明该物资为需领物资时方可使用。6.2对于现场组焊规定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在材料分割前,由操作者作标识移植,质量检查员作移植确认;若施工过程中标识需破坏或消失,则该工序操作者应在破坏或消失前作好质量记录,在该过程完工后恢复相应的标识;材料标识应在完工产品或工程的外露明显部位,标识移植应获得质量检查员确认。对于其它产品或工程用料,若需要分割时,由施工生产人员在分割前按原标识进行移植,移植的正确性由移植人员负责。6施工过程中的标识6.3为便于焊缝质量的可追溯性,技术人员应对工程施工中的主要焊缝(由技术文件确定)确定焊缝编号。组装、施焊、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目测检验时,对该焊缝用唯一规定的焊缝编号作施工和检查记录。6.4对于自制配件及过程中的零件,施工生产人员应逐件标识工程项目编号或产品编号、材质、规格型号、安装部位(对标准件可只标识规格、型号、材质)。装配时,装配人员应逐件检查各种标识,当证明零部件符合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时方可装配,并在装配记录上记载各部件的标识。6.5对工程中的预制件应用白色油漆在预制件上表明其预制件的安装位置及尺寸,以防在使用过程中用错。6施工过程中的标识6.6对已做自检、专检的安装工程应在施工质量记录中详细记录所检的位置及安装的偏差,达到可追溯性。6.7对压力钢管等的组对,应在对口的位置用白色油漆标出对口的中心点。6.8对钢结构的安装,在安装前应在地脚板上标出钢结构安装中心线。6.9高压管道焊缝及焊口探伤位置必须标注在管道图上,并报钢管、焊接专业工程师的确认。6.10对专检合格项目在其上用记号笔标注“OK”字样。6.11对进行强度或严密性试验合格的项目,采用挂“合格”标识牌。6.12对现场的废料堆应挂“废料”标识牌。7完工工程的标识7.1可使用钢印作标识的,使用钢印对实物的名称、材质、规格、型号进行标识。7.2不可使用钢印作标识的,使用其它不易脱落的方法进行标识,例如用油漆书写。8施工现场安全和危险警告标示8.1现场悬挂、张贴安全标语8.2动火类标识8.2.1电焊机房配灭火器;8.2.2固定动火点配灭火器;8.2.3动火点配专职监火人员,并配戴袖标。8.3安全标志8.3.1为确保设备在使用中或在修理中的运作安全,必须在其控制开关柜处加附危险警告标签。8.3.2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应经总承包商安全人员检查合格后加检验标签,有检验标签的施工设备才能运行。8.3.3施工分承包商搭设的脚手架,应验收合格后加检验标签,才能投入使用。8施工现场安全和危险警告标示8.3.4氧气、乙炔瓶,应有“当心爆炸”标志;8.3.5电焊机房一栋一个“当心火灾”标志;8.3.6现场电源点“开关”应有“当心触电”标识牌;8.3.7现场明显处,包括工具房、休息房,都必须具有戴安全帽和必须穿工作服标志;8.3.8大门口、仓库都设有禁止烟火和禁止吸烟标牌;8.3.9吊车作业点,应设有“当心吊装”标牌;8.3.10高空作业点应设置“当心坠落”和“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标牌;8.3.11X射线应有警界线和防止射线标牌;8.3.12挖沟、井等处应设有“红灯”和“当心坠沟”标牌;8.3.13危险区应设有“当心火灾”和“注意安全”标牌;8.3.14灭火器固定点应设有“消防器材禁止移动”标牌。8施工现场安全和危险警告标示8.4大型运输和吊装必须具备:8.4.1有专人指挥;8.4.2有红、绿旗;8.4.3有红布条。8.5高空(深井)作业区(超过1.2米)8.5.1有警界绳;8.5.2钢架各层应有高于人腰间的防护栏;8.5.3设防护平台。8.6电缆、闸刀开关部位8.6.1电缆线有“防止触电”的自制铁皮牌,现场埋设的电缆应按照规范加设标志桩;8.6.2闸刀开关部位有专人管理的责任牌;8.7施工现场应有专职安全员。8.8交通安全标识8.8.1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车辆行驶限速标志;8.8.2道路及转弯处竖立明显的交通安全标识。8施工现场安全和危险警告标示8.7施工现场应有专职安全员。8.8交通安全标识8.8.1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车辆行驶限速标志;8.8.2道路及转弯处竖立明显的交通安全标识。9临时供水、供电规划9.1临时供水设施应满足施工生产用水,施工人员生活用水及现场消防用水的要求。9.2临时供水管网应与永久供水管网相连通,并不得横穿运输主干道路,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9.3临时管网的暗管应埋设在冰冻线以下,明管应加保温,并应考虑重型机械荷载对埋设管的影响。9.4临时供电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并应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临时供电设施设计应经当地供电管理部门的同意。9.5用电负荷的平衡及线路设备应考虑经济性。临时供电设施的设计要按规定进行选用和计算。10施工总平面规划10.1施工总平面规划应遵守下列规定10.1.1施工总平面应根据工程总平面规划的基本要求,结合施工公司的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并应满足施工生产、职工生活和现场管理的要求;10.1.2施工总平面规划应结合现场的地形、永久性设施、运输道路、施工顺序进行综合安排,要紧凑合理,节约用地;10.1.3必须遵守有关安全、防火、防爆和环境保护的规定;10.1.4临时设施不应影响永久性工程施工。10施工总平面规划10.2施工总平面图包括下列内容10.2.1施工临时用地范围;10.2.2原有建筑物道路;10.2.3拟建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管线走向;10.2.4临时性设施;10.2.5测量基点、方格网及方向标志;10.2.6复杂地形等高线。10施工总平面规划10.3施工总平面图文字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10.3.1临时设施布置原则;10.3.2临时建筑及施工场地面积数量;10.3.3利用拟建永久性工程和原有设施的情况,有无特别规定;10.3.4施工总平面图例应符合建筑图例的规定。11施工技术组织措施纲要11.1技术组织措施纲要应包括下列内容11.1.1保证工程进度的措施;11.1.2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措施;11.1.3推进技术进步,提高施工技术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措施;11.1.4降低施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措施;11.1.5冬、雨季施工措施;11.1.6技术培训计划。11.2施工方案编制计划表11.3选用“工法”一览表12物资需用量计划12.1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加工件、构件半成品需要量计划,应编制下列表格12.1.1建筑工程主要材料需要量计划表;12.1.2管道工程主要材料需用量计划表;12.1.3金属结构、机电、电气等工程主要材料需用量计划表;12.1.4主要工艺设备一览表;12.1.5加工件、构件、半成品需用量计划表。12.2临时设施及施工手段用料计划应编制下列表格12.2.1临时设施主要材料需用计划表12.2.2施工措施用料计划表12.2.3物资运输计划表。13施工准备工作计划13.1按建筑总平面图,做好现场控制网测量。13.2障碍物的拆除。13.3了解和掌握工程设计意图和拟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并组织进行试制和试验工作。13.4编制施工计划和研究有关施工技术措施。13.5考虑有关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用电的安排。13.6进行有关技术培训工作。13.7材料、构件、半成品和机具的申请等准备工作。14技术经济指标14.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4.1.1施工工期指标;14.1.2劳动生产率指标;14.1.3工程质量指标;14.1.4安全生产指标;14.1.5降低施工成本指标;14.1.6主要材料节约指标。14.2技术经济指标的确定,应根据施工企业当前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结合本工程所采取的各项技术组织措施,并预测其实施效果。15施工成本控制15.1根据项目批准的控制估算,对施工费用进行分解,确定施工费用控制指标;15.2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费用控制估算,建立施工费用/进度基准曲线。16质量管理目标及措施16.1确定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16.2明确质量管理的组织和职责,项目、单项工程、工区的质量管理负责人;16.3确定工序质量控制点和等级划分。17施工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管理规定17.1明确安全、职业健康、环保管理的组织和职责;17.2确定安全手册和安全管理规程;17.3确定执行的职业健康标准;17.4确定执行的环境保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