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葛洲坝集团二公司山西大同十里河工程项目施工用电管理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葛洲坝集团二公司山西大同十里河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部)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确保施工用电安全、节约、畅通、有序的进行,做到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单位的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第二章用电管理部门及用电单位职责第三条项目部机电物资部是项目部供电管理单位,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组织各单位供电线路的总体布置和各用电单位的报装、移装方案审批。2、负责组织现场高压电线路及相关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拆除、转移、验收。3、负责项目部所属供电设备供电负荷的安全及供电设备合理调配。4、负责审定施工现场各用电单位的线路布置,并对各使用单位用电安全进行监督检查。5、督促运行维护单位(综合队)现场用电故障的恢复工作。26、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各用电项目的安装、转移、拆除等工作,以生产任务形式下达到综合队。7、施工现场进行线路调整、安装、拆除、搭火、换线等工作,需停电进时,由机电物资部提前24小时在现场调度会时提出停电时间及范围报告,征得项目部领导和工程管理部同意后方可进行实施(特殊情况以电话形式通知项目部领导及相关部门)。8、负责组织协调与业主、电力公司有关施工用电的相关事宜。9、负责组织电力公司对项目部现场施工用电总计量的确认工作。10、负责督促(综合队)每月(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统计项目部及各外协队伍生产生活用电的计量统计。第四条综合队是项目部用电运行维护单位,具体负责项目部各施工部位的用电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1、对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的总体布置、用电报装、移装方案提出申请。2、对审批后的用电报装、移装方案组织实施。3、负责落实项目部对上、对下用电总计量的统计确认工作。4、及时对施工现场用电故障进行排除、抢修。第五条项目部所属各外协队用电,由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施工部位安全用电的管理工作并至少配备一名供用电管理人员,具体职责如下:31、负责本单位用电设备和供电线路管理、安全维护工作。2、负责本施工部位用电方案申请、用电负荷统计工作。3、负责协助综合队对审批的所在处用电搭接工作。第三章施工现场用电规定第六条各施工用电单位应服从机电物资部和用电维护单位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本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第七条项目部变压器出线端为各施工单位搭火点。第八条各使用单位需报装、移装用电线路时,必须向项目部机电物资部填报《用电报装表》(附表一)及用电线路施工方案,经主管领导、机电物资部、工程管理部等部门审订后,由各用电单位电工负责搭火。报装搭接所需相关材料如计量箱、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等由机电物资部负责提供(购买),该部分材料产权看护责任属报装单位,费用由报装单位承担。第九条项目部原则上不转供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项目部以外第三方转接供用电,一经发现项目部将严肃处理。特殊情况需向外单位转供电时,根据其用电申请,由机电物资部报项目部领导审批后,双方签定供用电协议,根据其用电负荷大小、时间长短、用电部位等收取用电押金(双方协商),押金交项目部财务部,安装前应缴纳初装费一次性增容费,高压搭伙2-3万元,低压搭伙1-2万元,方可进行。电价按经营管理部核算确定的用电协议执行,相关材料费用由用电单位自理。第十条各高、低压线路安装完毕后,未经项目部相关部门4验收一律不得投入使用。第十一条任何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三级漏电开关保护,各级漏电开关的额定电流、额定动作电流、额定动作时间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第十二条配电装置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控制保护的规定,严禁一闸或一漏电开关控制或保护多台用电设备(包括连接电气器具的插座)。第十三条各种开关、控制、保护等电器必须安装在有门锁的配电箱内,并有防雨措施。第十四条施工现场配电箱安装高度不小于1.3米,移动式开关箱的高度不小于0.6米(箱底至地面、楼面或脚手架走道板),控制、保护固定安装设备的配电箱、开关箱与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米。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必须牢固,严禁放在地(楼)面及脚手架走道板上。第十五条配电箱内的开关、控制、保护等电器必须完好无损,可动部分灵活,箱内电器接线整齐,无外露导电部分,进出线必须从箱底或侧面进出,电缆线路进出位置应加塑料护套保护。第十六条变压器及其低压侧配电盘必须有围栏,并悬挂“高压危险、高压止步”等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的变压器顶部要有防护棚;空气开关出线端应固定在配电盘构架上,并挂上标识(用户、电压等)。5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发现运行中的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用变压器,但在停用前尽可能先转移负荷或投入备用变压器,并通知相关部门用电单位做好停电准备。1、内部响声很大,很不均匀,有裂炸声;2、正常冷却条件下,温度不正常且不断上升;3、油枕或防爆管喷油;4、漏油致使油面降落低于油位计最低限度;5、油变色过甚,出现炭质;6、套管有严重的破损和放电现象;7、其它现场规程规定者。第十八条变压器开关因后备保护动作跳闸时,除检查变压器及母线有无故障外,还应检查出线开关保护是否有动作,如有保护动作跳闸时,应拉开此线路开关试送变压器;如保护均未动作,应拉开所有线路开关,然后试送变压器。第十九条变压器开关因主保护(差动、瓦斯、速断)动作跳闸时,必须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方可送电,如明显确定属误动可以试送一次。第四章用电报装第二十条项目部所辖或外单位用户需接入项目部电网时,都必须进行用电报装。第二十一条凡在项目部所辖的各用户都必须在机电物资部登记,由机电物资部组织核查后方可用电。6第二十二条新装用户、增容,必须由所属单位、厂或用电单位填写《用电报装表》的表格报经项目部机电物资部,标明用电电表表号、用电负荷、地点,经机电物资部审核验收,符合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后方可入网搭火。第二十三条凡在项目部所辖电网搭火的用户,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必须遵守项目部用电管理规程,与项目部签定《用电安全协议》,确保用电安全。第五章用电计量收费第二十四条根据申报施工用电使用容量,机电物资部现场确定计量装置的安装位置、倍率和配备线路保护开关,以满足施工用电质量要求,确保电表的正常运转,计量装置所用材料费用由用电单位承担。第二十五条用电计量装置应当安装在供电设施与受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分界点以上部位由供电方负责检修,分界点以下部位由用电单位负责维护,计量装置属用电单位的产权和保护范围,造成计量装置损坏应由用电方负责更换。第二十六条机电物资部根据每月用电计量装置记录,向用电方计收电费,计量装置安装后或计量装置需拆除移位时,应及时通知机电物资部双方确认用电量,便于以后电费核算,避免发生电费结算纠纷。第二十七条机电物资部对每块施工用电电表建立表卡(附表三),每月二十五日机电物资部会同综合队及各施工单位到用7电部位抄表,请各用电单位安排人员现场确认并在表卡上签字,每月二十六日各单位用电管理人员到机电物资部核算汇总电量,逾期不予确认电量的用电单位其所用电量以机电物资部抄表数据为准,由此产生的电费纠纷问题全部由用电单位承担。第二十八条施工用电统一按1.00元/度收取费用,生活用电统一按1.50元/度收取费用,由于考虑到变压器和低压线路电损情况,所有结算用电量为表计电量加10%的线损电量。第二十九条机电物资部每月二十八日将当月用电电量及费用报项目部领导审核,然后送财务部按月向各所用电单位扣除用电费用。第六章用电安全第三十条用电单位搭接处为产权分界处,产权分界处以下部位供电线路设备属用电单位承担安全责任及安全保证措施。第三十一条产权分界点以下部位发生短路和电气安全事故,引起上一级开关柜烧坏或跳闸停电现象,机电物资部将会同安全部对发生事故停电影响的时间、范围,损失进行处罚。第三十二条用电单位发生电气事故造成上一级设备及材料损坏以及修复的费用,全部由各用电单位承担。第七章违章处罚第三十三条用电单位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搅乱正常供电、用电秩序的行为就是违章,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均视为违章:81、用电不按规程报装,私接电源;2、私自改装电表计量,线路及其它供电设施;3、用电不经过电表计量或采用其他方式窃电;4、违反本规程和《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者。第三十四条对违章用户,用电管理部门将立即予以制止,对多次违章者将停止供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章用户承担全部责任。不装电表者将按其用电总功率的十倍惩罚性收取电费。第三十五条有上述违章之一,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视情节轻重罚款500-20000元。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机电物资部负责解释。附表一:用电报装表附表二:施工供电电表卡附表一:用电报装表9用电单位(章)负责人电话搭火点地址用电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用电性质收费标准电表表号报装内容新装□、增容□、转移□、暂停□、减容□、拆除□、其他:报装容量申请报装理由综合办公室意见工程管理部意见经营管理部意见机电物资部意见主管经理意见报送的图纸资料及份数1、合同名称、编号、指定搭火点的相关内容。2、合同中指定合约电价的相关内容。3、用电设备容量明细表。4、接线示意图(标明线缆的长度,材料型号,直配负荷容量,配电容量等)。附表二:施工供电电表卡10户名位置台区变比互感器号搭火日期电表底数表号控制柜号单位日期表码电量备注用电单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