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仓库保管员管理规定1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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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成品仓库保管员管理规范1.装车时认真弄清所装产品的型号、数量及包装数,开出库单时仔细认真核对与装车实物相符。如出现错发,则责任人承担来回运费的50%,数量出现多发,则承担多发的全部价值,若是装箱产品,司机必须清点数量,如出现少发司机全部承担。2.保管员每天必须认真清点入库数量,每错一次罚50元。3.保管员对现库存产品必须建立台账,包括型号、数量、摆放位置标识,以及产品批次的质量状况、该质量产品的禁忌的客户(不清楚的要和销售部沟通),凡因盲目装车出现差错每次罚责任人50元。4.凡销售部通知清库的产品,保管员必须认真查清账面数量和实际库存数量,应基本相符,并清理干净,电脑库存清零提交已清理完毕的报告,签字并交销售部,凡因该产品已清库而后又出现,每次罚责任人50-100元(5小托以上罚100元)而对于常规库存产品,也要帐、卡、物相符,凡账上有库存而保管找不到5小托以上保管必须写明原因签字并报销售部,若瞒报或没认真查找每次罚责任人100元。5.发货装车时必须清理灰尘并检查包装是否完好。瓶子是否有破碎,木墩是否结实完好,瓶内是否清洁(灰尘、虫子、异物)等,尤其是半年以上产品,该换包装或翻盘通知销售部和质检部,凡因检查不到位而出现客户投诉,每次罚责任人50元。对库存产品的湿盘、脏盘及时清点数量,通知销售部尤其是准备清库的产品,整理后及时发走。6.发货顺序按先入先出原则,避免存放时间过长,凡查出不按先后顺序发货每次罚责任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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