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在法治阳光下弼时中学239班王须眉法律,一个庄严的名字,它使多少罪犯闻风丧胆;法律,一架代表着正义的天平,它是权衡普天之下人民利益的力量;法律,一把锋利的圣剑;它是维护所有人自身权益的武器;法律,是一名老师,它教会我们如何保护自己,如何帮助别人。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应该做到知法;作为一个社会公民,我们应该做到懂法;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应该做到守法;作为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我们应该做到用法。只有做到了这四点,我们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并更明智的帮助别人。相反,如果没有做到,我们青少年甚至是其它成年人,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不归路。知法、懂法、守法是最重要的,曾经有一个小男孩就因为不懂交通法而差点丧命:有一天,在一辆公交车上有一个小男孩,他坐在靠窗的椅子上,也许是对新事物的好奇,坐在椅子上的他很不安分——一双小手不知在车窗上捣鼓些什么,还时不时把头和手伸出窗外。就在这时,对面突然又来了一辆公交车,差点把小男孩的头挤扁,幸亏驾驶员处理及时,这才没有酿成惨剧。由此可见知法对于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啊!若果当时小男孩知道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不能把头和手伸出窗外,又或者当时驾驶员和旁边的乘客能及时提醒他,就不会有这惊险的一幕了。其实,造成这一局面的,不仅仅是小男孩的无知和驾驶员的疏忽,更是大家单薄的法律意识,差点毁了一个尚且年幼的生命啊!当然,我们不仅要知法、懂法,更得要学会用法。有这样一个故事:小健11岁时父母离异,他被法院判给了母亲。但是过了不久,母亲因病去世,小健的父亲当时已再婚并育有一女,不愿意再承担抚养小健的义务。由于无人监护,小健被寄养在外婆家。可是外婆年纪大了,又体弱多病,根本没有办法照顾小健;于是,无奈之下的小健将父亲告上了法庭。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李法官认为,如果立案,就会出现父子对簿公堂的局面,会伤害到小健幼小脆弱的心灵,也不利于父子日后的生活,应该尽可能地在诉前调解,于是法院通知小健的父亲到法庭进行谈话。在第一次谈话时,小健的父亲态度很强硬,强调当初小健的母亲生前声称,不需要他来抚养儿子。李法官指出,依照我国民法通则,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因父母离婚而取消,如果遗弃未成年人,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几天之后,法院再次通知小健的父亲到法庭谈话,李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再次耐心的为其解释我国民法的监护规则,劝其克服困难,承担起抚养小健的义务。经过李法官的多次努力,小健最终被父亲接回家去,一起生活。是法律帮小健找回了亲人,找回了爱,令他有了一个家,有了生活的保障。由此可见,法律对于我们而言是多么的重要!学习用法对我们来说,又是多么的必要!愿我们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指导老师彭炳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