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现状以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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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3、我国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现状3.1.1银行业市场结构垄断性强,市场份额集中在我国,四大商业银行占据垄断地位。截止2011年底,大型商业银行的资产和负债都占银行业的47%左右,虽然市场份额在逐年减少,但在我国金融市场中扔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资产和负债的高度集中显示了我国银行业的高垄断性特点。在此种市场结构下,大型商行的兴衰会直接受制于其贷款客户自身的管理水平、信用度高低以及其他相关行业的影响。一旦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降低,损失的概率增加,投资风险无法分散,投资政策固化等,就可能推动大型商行的信用风险的增加,进而威胁到金融市场的稳定性。3.1.2不良贷款相关指标呈上升趋势中国银监会从2004年1月1日起将贷款分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及损失类五种,开始全面实施贷款的五级分类制度,其中后三种总称为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率指标是商行信用风险高低的重要测量指标,是指不良贷款额占总贷款额的比重。几年前我国银行业信贷资产质量出现提升,我国经济增长率稳步提高,商业银行经历了两次不良资产的剥离。近两年来,随着经济增速放缓,房地产投机火热,地方债务、影子银行等问题愈演愈烈,货币供应偏紧,甚至出现了2013年6月“钱荒现象;不良资产率和不良资产额这些信用风险的核心监管指标都呈明星上升趋势,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下降。如图3-1所示,2009年我国商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为4,973亿元,这一数字在2011年下降到了4,279亿元,而又在2013年较2009年增加近1000亿元达到5,921亿元,其中归入不良贷款的三种贷款都由减到增,不良贷款余额上升态势明显。如图3-2所示,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由2009年的1.5%降到2012年的0.95%。这一改善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宏观经济的向好,但与此同时,同期巨额新增贷款的投放这一因素也值得我们加以重视。新增贷款的巨额发放会导致存量贷款的逐年积累,继而提升商业银行的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据统计,中国银行业在从1949年到2007年的58年间贷款规模为26万亿元,但这一规模在从2008年到2011年的短短4年间就增加到30万亿元。通过国家对不良贷款的三次剥离,1949年到2007年的这一数值为3.3万亿,但针对2008年到2011年年的贷款的相应处理还未进行,这就不可避免的促使此阶段不良贷款的逐步积累,其影响也己经开始显现,值得银行和政府重视。如图3-3所示,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由2009年的155.0%,提升到2013年的282.7%。拨备覆盖率是用来衡量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上述结果表明银行业的风险可控,财务稳健运行,但也应当注意到2013年的拨备覆盖率开始下降。2013年四季度末不良贷款余额与不良贷款率出现“双升”趋势。来自银监会的最新数据表明,银行不良贷款余额截止到2013年四季度末未5921亿元,这一数值比三季度提高了5.06%,增加了285亿元,而不良贷款率在四季度末为1.0%,也比三季度提升了0.03%,如图3-4所示。从五级分类贷款制度来看,次级贷款和可以贷款的增加对不良贷款余额增加的贡献度最大,两者占比新增不良贷款总额的81%。以上数据表明我国近几年的信贷资产质量还是有所改善的,但不良贷款余额与不良贷款率的“双升”现象也再次为我国商业银行敲响警钟,要求我们更加注重信用风险的管理。3.1.3银行贷款集中度呈攀升态势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集中度较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贷款客户的集中度较高。通过对成本收益分析以及资产质量等的考量,虽然国家一直提倡信贷政策向中小企业倾斜,但目前的情况是大部分商业银行仍会将信贷资金集中投给国有大型客户。2010年的数据显示,银行业新增人民币贷款7.95万亿元,其中大中型企业贷款占比78.4%,而中小企业贷款仅占21.6%。垒大户现象在我国商行中十分明显,资金的分布非常不均。为防范贷款结构失衡,监管部门做出了相关指标上限的规定,如银行针对单一最大客户的贷款比例不能超过10%,前十名的客户不能超过50%。但据报道,该规定执行的并不理想,据报道,包括天津银行、青岛银行以及成都银行在内的多家城市商行针对前十大客户的贷款额度均未达到50%上限的要求,也存在针对单一大客户的贷款比例逼近10%上限的问题。贷款集中度过高,客户群体单一,将导致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集聚。(2)贷款投向的行业、区域集中度较高。我国商行信贷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差异明显。一方面,在行业选择上,商行长期信贷流向主要为包括国家基础设施行业、房产业、能源、交通、烟草、电力等垄断性行业。另一方面,在地区选择上,商行的贷款大部分流向东部沿海等经济较发达地区。过高的行业和区域贷款集中,会影响信用风险的分散。一旦行业或者地区出现经济危机,势必导致银行贷款违约率提高,进而使得商行的信用风险也相应增加。4、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以上对我国当前信用风险管理手段的分析及与国外银行的对比,我们可知:信用风险问题已经成为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近年来,银行界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实践上都进行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国外银行较为成熟、先进的管理方法相比,仍旧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信用风险识别与衡量技术落后(一)数据不统一、准确性差制约我国商业银行风险识别能力提高的“瓶颈”首先在于数据基础,而数据基础建设又是银行整个信息系统建设的有机组成。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国内商业银行在信息技术开发上的投入力度都很大,但成效却不甚理想。不同口径的数据的一致性很差,不但无法提高工作效率,反而增加了许多工作量,工作量的增加反过来又使统计数据质量难以切实保证,而基础数据的统一和准确性造成的严重后果是:不仅高层次的风险分析(信贷资产组合分析)根本无法展开,即使是简单的分析工具也因为数据质量差而使分析结果缺乏可信度。(二)客户评级体系不完善对客户的信用评级分为外部评级和内部评级。外部信用评级机构对于改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作用是极其重要的。参考外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构对商业银行内部评定结果进行修正,增加评级标准的前瞻性和风险预测的准确性,对贷款后期的风险控制非常重要。目前我国企业外部评级机构刚刚开始建立,运作还不规范,规模小,不可能对我国大多数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己做出的评级数据也缺乏可信性。国外评级机构仅对国有企业进行过评级,大部分客户没有外部评级。要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水评,完善外部评级是当务之急。在外部评级缺乏的情况下,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近年来逐步建立起内部信用评级系统,但与发达国家银行相比,无论是评级方法、评级结果的检验等方面都存在相当的差距,从而极大地限制了内部评级在揭示和控制信用风险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基础数据库有待充实,评级结果有待检验根据历史数据资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实际违约率和损失程度进行统计,时检验评级标准和评级结果客观性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中国大多数银行开展内部评级的时间不长,相关数据积累不足,这方面的工作明显落后。(2)评级结果的运用十分有限我国大多数银行晋江评级结果用于授信管理等少数领域,是内部评级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大打折扣。这一方面是由于银行管理层对内部评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市场化改革进程和相关金融政策的影响。(3)缺乏信用文化基础,企业评级情况难以真实反映由于我国整个社会的信用文化缺乏,企业的财务数据真实性较小等问题,导致评级体系中的财务数据不准确、不全面,风险得不到真是反映。(4)评级方法偏于简单化,风险揭示严重不足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普遍擦用“打分法”,这一方法烦人特点是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但事实表明这一评级方法存在着以下不足:与缺乏现金流量分析和预测。、指标很权重的确定缺乏客观依据、行业分析和研究明显不足、评级的基础是过去的财务数据,而不是对未来偿债能力的预测。(三)信用风险衡量技术落后目前我国信用分析和信用风险计量技术仍处于传统的比率分析阶段,主要是使用专家分析和计算贷款风险度的方法进行信用风险计量。这风险计量方法对我国银行制定信贷政策、调整信贷结构及防范风险等方面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种方法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指标和权重的确定主观性太强,各银行对权数的确定不一致,难以进行风险的横向比较;以静态的资料作为分析基础,难以及时反映借款人的信用风险状况;风险度指标体系过于简单;只是从单一贷款的角度出发,没有考虑资产组合的集中风险。因此,这种方法难以适应现代银行要求全面和动态风险管理的需要。二、信用风险处理手段缺乏(一)风险补偿机制有待完善风险管理的意义是将风险控制在银行所能接受的范围内,获取最大的利润。风险补偿机制成为银行承担风险并能维持正常经营的最后保障。常见的风险补偿机制方式有:提取呆帐准备金、补充资本金等。我国商业银行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风险补偿机制,呆帐准备金提取不足、呆坏帐不能及时得到核销以及资本金补充渠道不畅、资本充足率不达标是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问题,使得银行信用过度膨胀,一旦出现呆坏帐,自身化解能力不足,带来了严重的信用风险。(二)信用保障政策效果不尽人意抵押或担保是我国商业银行防范及转移信贷风险的重要手段,但由于执行中的不规范,会出现企业间相互担保、多头担保、或担而不保的现象。因此银行转移风险的同时,又承担了担保人信用风险。近几年,银行逐渐增加了抵押贷款,但在实际操作中,办理抵押贷款难度很大,一是抵押手续繁琐,抵押登记滞后;二是对于一些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来说,办理财产抵押所缴纳的费用大;三是由于国内市场不健全,抵押物的处理难以实施。因此,抵押或担保贷款虽然在贷款中起到一定的防范和转移风险的功效,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效果未能尽人意、分散风险和规避风险的手段缺乏。近年来,由于计算机技术及金融市场的高度发展,信贷及其风险管理领域正在发生着革命性的变化,国外许多银行通过资产证券化、贷款保险、信用衍生工具以及运用资产组合管理等方式来提高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安全性,为信用风险管理开拓了新的领域。我国信用风险控制与处理机制还很薄弱,手段方法单一,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信用衍生产品等控制信用风险的手段还没有有效使用,信贷资产的组合管理也没有真正展开。因此,银行往往只能被动地接受风险行为,而不能主动地通过自身的资产组合或者运用某些金融工具来分散和规避风险。三、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一)信用风险的内部控制不完善巴塞尔银行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包括五个相关的因素,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交流、监督与管理。我国银行在这五个方面都不尽完善。在控制方面,重业务扩张,缺乏有效的审贷机制,忽视风险控制,内部控制严重滞后于业务发展;在风险评估方面,重视程度不够,对各种风险缺乏全面、客观的评估;在控制活动环节上,控制系统没有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分散授信,多头授信,导致授信失控,总分行制的运行系统,对分行的管理和监督失控;在信息交流方面,相互之间交流渠道不顺畅,由于分支机构过多,信息交流漏损严重;在监督管理方面,内部稽核机构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没有发挥其对内部控制系统有效性进行评价和监督的作用。(二)外部监管存在的问题我国银行经营风险的监管才刚刚起步,银监会监管偏重于机构审批,对如何有效地监管日常营运活动则注意不够,稽核监督也仅限于合规性检查,对不合规行为只是象征性地罚款,监管缺乏系统性、连续性。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监会不仅要监管表内业务,也要关注表外业务的发展,才能控制风险,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国银监会对表外业务监管不力,尤其是对以市场创新为主的银行业务发展管理跟不上,带来信用风险上的风险很大。当前,对银行监管主要的方式是现场检查,但主要是侧重合规检查,对风险监控不足,而且监管的手段方法落后,导致效能低下,失去了“防患未然”的作用。此外,非现场检查还不完善,尚未形成非现场监督体系,无法有效地发挥非现场监督作用。在人员素质方面,现有监管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知识结构与银行监管目标的高标准合监管任务的艰巨性相比,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三)外部交易制度不完善银行在通常的情况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