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洋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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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海洋国土现状和捍卫海洋权益的方略目录•一、关于海洋问题•二、《联合国海洋公约》•三、海洋国土的重要性•四、中国海洋国土的现状•五、我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的原因•六、维护我国海洋国土权益的策略一、关于海洋问题•得海权者兴,失海权者亡;得海洋者盛,失海洋者衰。这是历史揭示的一个鲜明的真理。•中国既是一个陆地大国,又是一个海洋大国,有18000多公里海岸线,6500多个沿海岛屿,但目前,我国周边安全形势呈现出“陆稳海动、陆缓海急”的状态,其中东部南部海域一带局势紧张,动荡频繁。二、《联合国海洋公约》从1958年起,联合国陆续召开了3次国际海洋公约会议。1958年2月至4月,第一次由联合国主持的海洋会议在日内瓦召开,会议就拟定海洋法草案进行了讨论,最后制定了四个公约。1960年3月,第二次由联合国主持的海洋会议同样在日内瓦召开,专门讨论海洋宽度问题。今天的《公约》是历时9年(1973年12月至1982年12月)的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制定的。1982年12月,经过160多个国家的协商、妥协和斗争,终于通过了一部国际立法史上最广泛、最全面的海洋法典,即《公约》,并决定建立“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国际海洋法法庭筹备委员会”。1984年12月,共有155个国家和4个实体在《公约》上签了字。1993年11月16日,《公约》得到了第60个国家的批准,1994年11月16日,《公约》正式生效。二、《联合国海洋公约》1994年11月16日,《联合国海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生效后,海洋自然再度成为举世关注的热点。中国作为一个海洋大国,自1996年7月6日正式加入《公约》,就有了国际法基础上拥有的300多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的主权。然而,与中国海上相邻的8个国家,由于历史遗留等问题,都与中国有海洋权益之纠纷,中国至今尚未与任何一个海上邻国达成海上划界协议。人类已进入21世纪,中国既要保卫自己的海洋国土、捍卫自身的海洋权益,又要和周边国家一起把和平和稳定带入新的世纪。这是一个既崭新又敏感、既对现实又对未来有深刻影响的课题。二、《联合国海洋公约》(一)《公约》主要内容《公约》涉及海洋法几乎所有方面的问题,由1个序言和17部分组成,共320条,另有9个附件。其主要内容包括:领海和毗连区、用于国际航行的领海、群岛国、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岛屿制度、闭海或半闭海、内陆国出入海洋的权利和过境自由、“区域”、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技术的发展和转让、争端的解决等。二、《联合国海洋公约》1、首先规定了沿海国有权建立12海里领海和24海里毗连区,并规定沿海国的主权及于领海的上空及其海床和底土,对毗连区行使必要的管制权,拥有海关、财税、移民和卫生等管辖权;2、规定沿海国可建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在此区域内沿海国对生物及非生物资源拥有主权权利,对环保、科研、人工岛屿等有管辖权;二、《联合国海洋公约》3、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享有主权权利。这一权利是专属的,即:如果沿海国不勘探大陆架或开发其自然资源,任何人未经沿海国明示同意,均不得从事这种活动。而且,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也不取决于有效或象征性的占领或任何明文公告;4、规定公海自由,属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5、规定占世界65%以上的深海海洋底乃至底土“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共同的继承财产,由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行使管理权。二、《联合国海洋公约》《公约》实质上是对海洋的归属和管辖的一次重新调整,是海洋资源和权力的一次再分配。尽管《公约》中有不少条项是笼统的,但它仍称得上是当代国际社会关于海洋权益和海洋秩序的基本文件,标志着新的海洋国际秩序的建立。二、《联合国海洋公约》(二)《公约》生效后出现的新问题《公约》的生效,标志着人类进入了全面开发、法制管理海洋的新阶段。《公约》的生效,并不意味着从此海洋会变得风平浪静。《公约》唤醒了沿海国家开发和维护海洋资源的意识,进而引发了争夺海洋岛屿、海洋国土、海洋资源和海洋通道的新的争斗,使世界热点集中到海洋上,不仅霸权主义继续谋求海洋霸权,广大发展中国家也在海洋问题上日益觉醒,都在按照自己对《公约》的理解,尽可能大地圈占海域。二、《联合国海洋公约》世界上海洋国家占全球国家总数的一半以上,而且大多数国家彼此相邻或相向,沿海国家的利益往往与其相邻或相向国家的利益交织在一起。矛盾的焦点是主权的获得或享有以及相应资源的占有或分享。随着更多的国家批准加入《公约》,海洋权益面临一次全面再分配,海洋权益的斗争将越来越复杂。全世界有300多处海域出现划界纠纷,有争议的岛屿达1000多个。世界局部战争和武装冲突次数就达181起,其中80%与海洋有关。二、《联合国海洋公约》(一)政治方面国与国的地缘政治又以海洋、海权为最终代表,对于重要的深水良港、关键的海上交通要道、战略意义重大的海峡、海湾,哪个国家掌握了实际的控制权力,哪个国家就掌握了发言的话语权,当然也就提升了政治资本和政治身价,因此海洋的地缘战略就决定了一个海权国家的政治力量。三、海洋国土的重要性(二)经济方面海洋是全球化经济的动脉和纽带,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海洋。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对能源的需求急剧增加。牵扯到海洋本身的资源占有,因此推动海洋的发展必然是经济发展的结果,海洋国土的安全至关重要。三、海洋国土的重要性(三)军事安全方面“制空权是制海权的基础,制海权是陆地安全的基础,陆地安全才是国家安全的基础!”这一句话深刻反映了海洋对于一个国家安全的构建的重要性,创建安全、和平、稳定的外部环境。三、海洋国土的重要性辽阔的海洋国土蕴藏着丰富的渔业资源、油气矿产资源和海洋能源。1996年5月,国务院总理李岚清,明确提出我国人民要增强海洋国土意识,这是大势所趋,形势所迫。我国人民对于祖祖辈辈用汗水和生命开垦和保卫的每一寸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守土意识非常强烈。三、海洋国土的重要性(一)中国的海洋国土根据《公约》的有关规定,中国拥有主权和管辖权的海洋面积达300多万平方公里,约合陆地面积的三分之一,拥有312万公里长的海岸线,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有6500多个。我国人均的陆地面积仅为0.1008平方公里,远低于世界0.13平方公里的平均水平,用占7%的世界耕地面积养活占世界22%的人口。海洋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成为解决我国水资源、能源、食物和其它可持续发展的必备的资源的重要来源的新领域,同时也是保卫国家安全的重要屏障。四、中国海洋国土的现状我国是海洋大国,同时也是海洋小国。我国的海岸线长度为世界第四,大陆架面积为世界第五,200海里专属经济区面积为世界第十,从这些数据看,我国是名副其实的海洋大国。然而,从人均海洋面积来看,就显得十分可怜了。人均占有面积排在世界第122位,因此,中国将十分重视这份海洋国土。四、中国海洋国土的现状海岛问题、海上划界问题、海洋资源开发问题,是当今中国海洋安全的三大问题。而这三大问题相互联系,并相互制约,其中海岛问题是基础、海上划界问题是前提、海洋资源开发是目的。从这三方面来看,中国海洋国土安全的形势不容乐观,屡遭侵犯,至今悬而未决。四、中国海洋国土的现状(二)中国与海洋邻国海洋国土争端的现状朝鲜、韩国、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越南等与我国海上相邻或相向的八个国家,都与我国有海洋争端。据《海洋国土》作者于焱平同志的调查,与我国相邻或相向国家片面划定涉及我国管辖的海域范围共约150万平方公里之多,其中绝大部分已被他国非法划入其版图,约占我国海洋辖区的二分之一。四、中国海洋国土的现状70年代以来,我国的海洋国土在缩小,因为我们对一些属于我国的海洋国土,仅仅停留在“自古以来”的观念上,没能及时进行战略上的控制和事实上的开发,因此,中国面临着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的艰巨任务。就目前而言,存在“重复水域”、大陆架和岛礁争议的重区域是在东海和南海。四、中国海洋国土的现状1.中韩黄海划界问题黄海海域面临着同朝鲜和韩国的划界问题。这一带海域,中朝、中韩之间的海洋距离均小于400海里,因此各方都不能单方依照《公约》划定“200海里专属经济区”,而是要依照《公约》的其他规定。海域底部有一条明显的由北向南的海底谷线,这条接壤线以西的海域理所当然地属于中国,以东的海域才分属朝鲜和韩国。但是朝鲜和韩国却多次宣称在这片海域内应以中间线为界。四、中国海洋国土的现状这不仅违反《公约》的规定,而且侵占了本应属于我国管辖的若干黄海海域。尤其令人不能接受的是韩国与中国之间海域采用所谓的“中间线原则”,而在与日本之间海域又承认“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这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绝不答应的。四、中国海洋国土的现状2.中日钓鱼岛问题东海海域最主要的是与日本有关钓鱼岛主权的争议。由此涉及到东海大片海域和大陆架的归属和划分。钓鱼岛及其周围的列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它位于我国东海大陆架的边缘。其西面是中国大陆架,东面是冲绳海槽。我国东海大陆架其海床上沉积物与我国长江黄河下游沉积物具有直接的亲缘关系。因此无论从历史上,还是自然上都与海槽东侧的日本硫球毫无关系。但是日本当局无视历史,违背《公约》的规定,一次次挑起事端。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四、中国海洋国土的现状3.南海争端问题在南中国海,直接卷入争端的共有6国7方,即中国、中国台湾、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越南和印度尼西亚。四、中国海洋国土的现状他们企图利用国际“先占”原则,通过实际控制来取得这些岛屿的主权。他们为了达到长期占领的目的,采取了各种策略和手段。用“一个声音”对付中国,把南沙问题国际化,加强各国的海军力量,加强同美、日、印、澳等国的合作来抗衡中国等。这种不待协商、单方面划界、强行占领、强行开发的行径,实际上是对中国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的严重侵犯。南海的争端已成为当今亚太地区的敏感点之一。四、中国海洋国土的现状1.历史原因二战后形成的波茨坦-雅尔塔体系是现今世界政治关系的基础,也是东亚大多数国家领土及领海边界的划定依据。我国与周边国家疆界的划定也是以这个体系中的一系列公告作为法律依据的。根据波茨坦公告中国应当收回自1895年后所有被日本侵占的领土。因此东海的台湾以及钓鱼岛群岛,南海的西沙、南沙都是属于中国的领土。五、我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的原因但是由于二战结束后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出于封锁,围堵共产主义中国的需要,长期霸占钓鱼岛,后转让给日本,埋下今日的东海争端的伏笔。而后又鼓动东南亚国家敌视中国,促使其侵占中国在南海的岛礁。而日本则希望通过继续占领二战时所掠取的中国领土-钓鱼岛来突破雅尔塔体系,摆脱战败国阴影。五、我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的原因2.周边国家对资源的觊觎中国的近海大陆架蕴藏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在能源短缺的今天必然会被周边国家觊觎。而南海有丰富的渔业资源、鸟粪石以及石油天然气资源,同时是战略要道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周边国家借国际海洋法的名义,瓜分我国大陆架以及经济区,甚至公然岛屿也就不足为奇了。五、我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的原因3.我国长期以来对海洋权益的漠视也是现阶段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白热化的原因。由于我国是传统的大陆国家,因此对海洋并不重视。由于不断的国内政治斗争,在我国宣布领海后并没有有效行使主权。因此,南海的诸多岛屿被东南亚国家偷偷占领。而在改革开放后,为了拥有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我国宣布对领海争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没有及时收回被侵占的岛屿,也是产生现在的被动局面的原因之一。五、我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的原因1、以国家利益为准则,审时度势,分步骤实现海洋国土完整。国家利益是国家对外行为的基本动因和根本出发点。一国对外行为的目的,归根结底是为了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六、维护我国海洋国土权益的策略目前,对我国有限部分的海洋国土的主权实行“搁置”,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这“搁置”并不是分割主权,前提条件是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目前中国处理与海上周边国家的争议最现实的方式,也是我国在处理这些问题中能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的最有效途径。六、维护我国海洋国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