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主题活动的通知为深入推进我校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安排,校党委决定,以“立足本职做贡献,我是党员我带头”为主题,组织全校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具体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创先争优活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立足党员的岗位特点,突出实践特色,丰富活动载体,搭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平台,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学校科学、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主要目标通过党员公开承诺,拓宽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内容,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宗旨意识,使党员在推动学校发展和服务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通过争做党员先锋,带动不同群体党员立足岗位、立足实际做贡献,增强党员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引领全体党员积极投身到学校工作中来,树立党员先锋形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和辐射作用。三、活动内容(一)“党员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按照“选得准、定得实、做得到”的原则,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切合实际进行承诺。1.参与对象(即承诺人)为全体共产党员,包括教职工党员、离退休党员和学生党员。2.承诺的实施步骤和内容。(1)围绕岗位承诺。不同群体的党员根据自己的岗位特点和自身实际情况承诺。职教工党员在立足本职做贡献、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树立良好师德形象、教育学生成长成才、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自身素质方面进行承诺。离退休党员从自身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主动关心年轻同志,保持身心健康,维护校园和家庭和谐,参加科学、健康、有益的活动。(2)围绕联系服务师生承诺。党员应积极发扬先进性,树立责任意识,主动帮助身边党员群众,在活动期内至少为师生做一至两件实事、好事。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可与困难党员群众结成帮扶对子,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3)围绕其他事项承诺。党员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其他承诺事项。承诺可以是党员个人承诺,也可以是几个党员共同承诺,但每个党员必须有明确的承诺事项和责任。承诺内容要符合实际、力所能及,简明具体、可操作。承诺不需要多,但一定要能够落实。3.活动安排。(1)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结合工作职能、岗位特点和服务对象特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调查研究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了解和掌握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服务意向和服务需求。(2010年11月12日—11月19日)(2)提出承诺事项。党员将承诺的事项、设想、如何兑现承诺、完成时间等内容用500字左右的语言进行简要描述,填写统一格式的《共产党员承诺书》(见附件)。(2010年11月12日—11月26日)(3)审核承诺事项。党员个人提出承诺内容后,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交流,机关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每个党员的承诺内容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审查承诺内容是否体现组织要求和承诺对象的需要,是否切合党员本人实际,是否具体可行。对不切合实际的承诺,党组织要提出具体意见,引导党员重新确定承诺事项。教工党员的承诺书(统一印制版1份)交学校留存,学生党员和离退休党员的承诺书(统一印制版1份)交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留存,电子版的承诺书由基层党组织统一整理存档。(2010年11月29日—12月3日)(4)公开承诺内容。对党员承诺的事项、目标措施、完成时限等内容进行公开,将党员承诺书在办公室、会议室、宿舍、党员活动室等场所进行张贴,或在本单位、部门网站上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时刻提醒党员牢记自己的诺言。(2010年12月1日开始)(5)兑现承诺事项。党组织和党员做出承诺后,要积极创造条件兑现承诺,把口头承诺转变成实际行动。(2011年5月31日前)(6)考核总结。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每位党员对自己的承诺兑现情况进行总结,党支部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列席旁听。(2011年6月1日—6月10日)(二)争做“党员岗位先锋”活动不同岗位的教工党员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发挥作用、作风形象等方面塑造党员形象,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参与对象:全体在职、在岗教工党员。2.“岗位先锋”的标准:(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用先进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思想过硬。(2)熟练掌握工作业务知识,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务实高效,服务热情,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3)宗旨意识强,主动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团结协作精神好,奉献精神强。(4)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规范,组织纪律观念强。(5)树立良好师德,恪守学术道德,工作作风受到师生好评。3.活动安排。(1)亮出党员身份。学校发放党徽和党章,在开展活动时共产党员统一佩戴党徽,使党员身份彰显、党员的身份意识常在。(2010年11月12日—11月17日)(2)公示共产党员岗位。基层党组织可采取不同形式,在教职工党员工作的场所放置党员岗位标识,将党员岗位公布,促进党员自律。(2010年11月15日—11月19日)(3)对照标准争做先锋。根据“岗位先锋”的标准,对照检查自身差距,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争做岗位先锋。(2010年11月17日开始)(4)群众监督。各单位、各部门设立意见箱和邮箱,群众对党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等有意见或者建议,可直接将其投入意见箱或发至邮箱。学校设立了专门邮箱cufecxzy@cufe.edu.cn。(5)推选表彰。学校各单位、部门综合党员、群众的意见,推选出本单位、部门的党员岗位先锋,学校授予“党员岗位先锋”荣誉称号,让师生人人身边有榜样、党员时时处处做先锋。(2011年6月1日—7月1日)(三)争做“学生党员先锋”活动以党风建设促学风建设为目标,要求学生党员在学生群体中起到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的作用,提高学生党员的影响力,增强党组织在学生中的凝聚力和战斗力。1.参与对象:全体学生党员。2.“学生党员先锋”的标准:(1)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人生价值取向积极向上;(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自身综合素质;(3)富有年轻人的朝气,积极、健康、向上,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自强精神,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共同进步;(4)牢记宗旨意识,密切联系同学,具有乐观向上、自立自强的人生态度,品德高尚,乐于奉献,代表着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5)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在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等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中做出表率。3.活动安排(1)学生党员先锋标准大讨论。在学生党员中开展“我心目中的学生党员”和“当代大学生党员先锋形象”大讨论,明确学生党员先锋的标准,确立努力方向。(2010年11月12日—11月26日)(2)制定方案。各学生党支部要结合本支部实际,确定活动主题,提出明确的活动目标,制定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2010年11月29日—12月3日)(3)对照标准争做先锋。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营造一种以先锋形象示范同学的氛围,真正实现“一名党员,一面旗帜”。(2010年11月29日开始)(4)推选表彰。基层党组织推选出学生党员先锋,学校授予“学生党员先锋”荣誉称号。(2011年6月)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公开承诺和争做党员先锋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来抓,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二)创新活动载体基层党组织要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实际和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丰富和拓展活动内容,不断创新活动方式,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活动形式,使创先争优活动开展起来更具吸引力、更具群众性、更具实效性。鼓励党组织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大胆创新,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出特色、出亮点、出经验、出成果,务求取得实效。(三)注重总结宣传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及时宣传总结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典型,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各自网站宣传,并及时、定期向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四)建立长效机制要使创先争优和党员承诺制成为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力抓手,建立健全党员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对党员的党性锻炼,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引导党员把创先争优与履行岗位职责结合起来,与联系服务群众结合起来,争当先锋。鼓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不断创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并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运用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中去。联系人:田晓江(62288995),王颖(62289116)特此通知。附件:共产党员承诺书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