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治理出生性别比问题研究摘要:出生人口性别比偏离正常范围成为全国性的一个突出问题,它的长期失衡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江西是全国人口性别比最高的省份之一。本文立足江西实际,结合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及最新相关单位数据资料,对江西省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现状、原因及影响进行了分析,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解决江西省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对策。这些对策从江西省省情出发并符合当前的国情,吸纳了国外经验,以期能为解决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问题提供一定的借鉴。关键词:性别比失衡原因引言人口问题一直是中国面临的严峻问题,其中出生性别比失衡亦是备受学界关注的重点。据省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省2010年出生人口性别由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130.44下降为122.95。这表明,10年来江西在转变群众重男轻女生育观念、建立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社会保障机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不进行人为控制的情况下,出生婴儿的性别比一般都会维持在102-107之间。我省出生性别比仍严重偏离正常值范围,居于全国前列。因此,对于江西省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衡的原因以及解决措施的提出都是值得探讨和研究的。一、我省出生性别比的现状与影响(一)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的现状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期间,动员了22万乡村干部参加人口普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大规模基础信息核查工作。2010年11月1日,江西全省常住人口总数为44567475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1398015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3169460人,增长7.66%,其中,男性占51.80%,女性占48.20%,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31下降为107.46。江西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调问题非常严重,主要有三个特点。1、失调的长期性江西省自第一次人口普查以来,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呈持续升高之势。江西省子1953年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如表1.1所示。表1.1六次人口普查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时间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全国104.9103.8108.5113.8108.31107.46江西107.39109.58116.93118.82130.44122.95由上表可知,子1953年开始,我省的人口出生性别比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失衡的长期性和积累性,使得男性人口与女性人口总量差距越来越大。2、失调的畸高性江西是全国人口性别比最高的省份之一。我省人口出生性别比2001年为137.4,20002年为141.7,2003年为141.1,2004年为138.7,2005年为128.8.2005年高于140的县(市、区)有20个,最高的达到163.1。.我省0-4岁出生性别比2000年为132.57,2001年为137.36,2002年为141.65,2003年为131.85,2004年为139.14,一直处于13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严重失衡。3、失调的递进性孩次越高,失调越严重。江西省一孩出生人口性别比由2002年的111下降到2005年的104.控制在正常范围。二孩和多孩出生人口性别比比大大高于一孩出生人口性别比,二孩出生人口性别比比2001年至2004年一直在200-210之间,2005年下降到163,多孩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离正常范围,多年维持在210以上,最高年份2004年达到260.同时,失调也体现在城乡之间的差别性,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城市为113,明显低于农村,农村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最严重的地方。(二)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影响从1980年,随着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的不断攀升,并在2002年达到141.7的全国最高值。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长期失调将会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导致社会畸形发展,影响到民族的繁荣和长治久安。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将带来三个方面的失衡:1、婚配关系失衡婚姻是男女两性之间的结合。出生性别比失衡使婚姻市场上可供选择的男性或女性不足使供需平衡,从而出现所谓的婚姻拥挤现象。根据江西省统计局的相关资料,江西省在2006年有10-14的男性约2019862人,10-14岁的女性约1751700人。以此推算,到2020年,江西省24-28岁的男性比女性多268162人,约为27万,这样在10年后即2020年或有约27万“剩男”.由婚姻挤压所延伸出来的低收入男性的仇富心理,进而引起犯罪等严重的一系列社会问题。2、劳动力结构失衡当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高出正常范围时,在就业竞争中会存在“挤占效应”,将对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带来制约和影响。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全省劳动适龄人口为3059.89万人。期间,15-64岁劳动年龄平均每年净增39.2万人。到2020年劳动年龄人口总量约为3372人,到2027年将达到峰顶,约为3427万人。如果按照平均人口性别比120推算(54%,46%),2027年男性劳动力比女性劳动力多343万人。在就业压力不断增大,而男性劳动力不断增多的情况下,男性就业将更加艰难,必将导致劳动力结构的失衡。3、社会道德的失衡“性别失衡”因而嬗变成重大的社会与文化课题,如果性别比得不到扭转,婚姻家庭伦理道德将面临严峻挑战,必然助长和滋生更多不道德和丑恶婚姻现象。有专家预言,婚姻挤压问题将导致婚外恋、婚姻欺诈、性交易、第三者插足、离婚率上升、卖淫嫖娼、强奸犯罪、艾滋病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加重;导致非婚剩余、婚外生育和重新组合家庭中的超孕超生,引起生育的无计划性,同时买卖婚姻、拐卖儿童等丑恶现象也会死灰复燃。就业性别挤压将给社会稳定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给社会控制增加不少难题。二、我省出生性别比的失衡的原因造成我省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衡的原因是很多方面的,有传统观念的影响,也有生育文化、保障体制、法制环境等综合因素的影响。(一)、传统观念的原因人口性别比失调的深层次原因是中国农村传统的根深蒂固的生育性别比偏好。这种思想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是农业生产需要、宗法观念、养老需求等多因素强化的结果。近10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在诸多方面取得了进步。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男女两性社会地位的总体差距仍然存在。女性的就业率低,且集中在职业声望相对低的服务行业。2000年末,18到64岁的城乡女性就业比例为87%,比男性低6.6个百分点。另外,男女两性收入差距扩大趋势。1999年城镇就业女性年均收入7409.7元是男性收入的69.3%。在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社会性别鸿沟依然存在,并且在许多方面男女两性的鸿沟在扩大,特别是江西等传统老区性别比异常偏高是男性中心文化的最深刻表现。(二)、技术监管原因违规使用选择性受孕、鉴定性别、终止性别等医药技术为性别选择提供了方便,B超管理上的漏洞、中晚期引产控制不严、孕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监管上出现的漏洞和问题使得生育男孩的意愿选择变成了可能。渝水区水北卫生院2003-2004年引产17例,除5例是本镇人由计生办介绍来外,其余12人均不要任何证明,其中7人是外县、外市或外省的,5人是本县外乡镇。在实际工作中,在宣传教育上的偏向、政策法规上的漏洞、管理工作中的疏忽、技术服务上的不规范、工作人员素质的不高等,为性别偏好的人群提高了可乘之机,实现了她们生男不生女的愿望。(三)、社会管理原因江西省在相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把控制人口数量做外当前的主要任务来抓,在人口总量的控制上狠下功夫。同时,忽视了同样重要的性别比问题,造成了目前出生性别比在全国居高不下的局面。江西省的突出问题是部分公检法部门和民政部门在查处遗弃、溺死女婴的问题上打击力度不够。根据六普数据显示,江西省的女婴死亡率高于200%。其中江西南昌、鹰潭、抚州的女婴死亡率为标准值得四倍以上,出萍乡外,江西其余的10个地市都处于女婴死亡率严重偏离区。同时,我国一些法律政策也人为的性别选择开了口子,助长了性别比不平等的思想,这是江西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的很大一部分原因。三、解决我省人口性别比问题的对策治理出生性别比失调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相济、打防并举、奖惩结合的方针。一方面要逐步消除群众的生育男孩偏好。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性别选择的控制,依靠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综合治理,在全社会创造保证女婴安全出生、女童健康成长、女孩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主要应该从以下五个方面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一)、文化层面:建设新型性别平等生育文化着重性别平等制度的构建,对独女户、上门女婿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依靠政府或民间组织的力量,积极推进姓氏制度、婚姻制度、居住制度、家谱制度、财产继承制度的改革,充分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驱动和引导功能,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的思想,弱化人们对男孩的偏好。进行社会性别培训,倡导“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是传后人”的社会性别培训,倡导“男到女家”的新型婚嫁模式,表演反映男女平等的文艺节目。在各行各业开展性别比平等的教育,首先在党校、行政干部、学校、教师、新闻工作人员中开展性别比观念和出生婴儿性别比问题的培训。(二)、法律层面:创造有利于女性的法制环境进一步修改、完善和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依靠强有力的法律手段保障女性及其家庭的利益。一是建议将《刑法》第336条第二款单列一条,犯罪主体和违法行为进行修改,把原来的主体“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重新界定,并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建议增加对违反人口法律法规,利用超声技术或者其他技术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规定相应的罪名;对明知故犯的,规定从重处理;三是建议增加对符合生育政策怀孕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鉴定或选择性别的对象的法律责任。四是成立专家小组和修改男女性别不平等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面贯彻和落实,女孩在上学、就业、从政、遗产继承方面与男孩机会均等,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使生育女孩的妇女不被歧视。(三)、政策层面:建立鼓励生育女孩的奖励政策转变生育者的意愿,绝不是靠单一的说教就可以奏效,而是要针对现实,采用激励为主的政策措施,着力提高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和现实利益,让生育女孩的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从而使整个社会风气得以转变,以社会大环境的改变来带动人们生育意愿的转变。因此,要改变生育观念,就必须在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具体而言,加快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困难老人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养老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社会养老制度等,逐步扩大社会养老的覆盖面和扶助政策的“含金量”;加快乡村老年收养性福利机构建设,使纯女胡家庭老人老友所拖、老有所靠。(四)、社会层面:全面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开展针对我省近年来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的现状,从维护人口安全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人口环境的大局出发,必须通过大力传播文明、健康的婚姻新风,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生活环境,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从切入点来说,它要直接着眼于最根本的性别平等和女孩权益问题。要有治标措施,如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两非;但也要有治本之策,如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营造有利于女孩生存和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等。建议借鉴韩国和印度的做法,成立一个性别促进部或“关爱女孩部”,或者成立一个专门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关爱女孩行动”的政策制定、发展规划、监督检查,协调整个社会的各项经济社会政策,促进男女平等,促进性别平等,促进男女共同参与发展。(五)、行政层面:积极预防和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控制“两非”行为时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有效手段。卫生、药监、公安、司法、人口计生等行政部门必须共同配合和共同行动,形成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加强对B超机等现代医疗设备的管理,建立使用B超机等现代医疗设备的一个登记制度。严格实施定点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