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晋煤集团离岗休养、退休人员从业管理办法集团公司省内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离岗休养及退休人员从业行为,维护集团公司和离岗休养及退休人员和从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按照晋煤集纪字〔2012〕6号《晋煤集团关于开展防止利益冲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现状,特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集团公司离岗休养(含提前退养)和退休人员(以下简称离退休人员)。二、从业类型离退休人员从业分为集团内部返聘和集团外部从业两类。三、从业原则1、竞业限制、优先集团原则离退休人员有再就业要求的,应优先到集团公司提供的岗位重新就业。在集团公司以外就业的,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人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党员和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三年内不得从事离职(或退休)前原任职企业相同行业或相同岗位工作,不得在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或工作。2、岗位延续、发挥特长原则集团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返聘离退休人员应本着充分发挥离退休人员-2-特长和作用的原则,以技术指导、师带徒、项目攻关等方式进行返聘。3、尽职尽责、廉洁从业原则离退休人员从业后应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岗位职责、干净干事、干事干净、廉洁从业。四、管理权限1、集团内部返聘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对集团公司范围内离退休人员的返聘审批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子、分公司是内部返聘人员的实际使用单位,负责返聘劳务协议的签订、待遇的支付、保险的缴纳、绩效考核、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2、集团外部从业各子、分公司是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外部从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离退休人员外部从业的摸底、登记和其它管理工作。五、从业程序(一)内部返聘1、建立离退休人员从业人才库集团公司离退休人员中具有一定专业或管理技能并有就业意愿的人员持单位介绍信进行就业登记,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要建立离退休人员从业人才库,掌握离退休人员具备的资质和专业特长,为返聘提供依据。2、有指定对象的离退休人员返聘程序子、分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返聘用工需求,经集团公司批准后,上-3-报返聘离退休人员候选名单。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离退休人员资质并指导子、分公司与其签订劳务协议。3、无指定对象的离退休人员返聘程序(1)子、分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申报技术用工需求,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发布外聘信息。(2)通过离退休人员从业人才库筛选符合岗位条件的离退休人员,通知有意愿的离退休应聘者填写应聘登记表,持学历、资格证等相关材料报名。(3)根据招聘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综合考评的方式(笔试、实际操作考试、面试中一种或几种)。综合考评实行单向淘汰制,即笔试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或下一个环节。(4)体检。依照综合考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录用人数与综合考评合格人数1∶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5)录用根据综合考评成绩、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请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指导子、分公司与本人签订返聘劳务协议。(二)外部就业拟到集团外应聘就业的,到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登记审批,经批准后参加集团外单位招聘。本文下发前已就业的,由各单位进行摸底统计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4-管理中心。六、从业要求1、集团公司内部从业人员(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2)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企业荣誉。(3)服从企业安排,树立职业道德。(4)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5)签订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6)违反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处罚。2、集团公司外部从业人员(1)与集团公司以外单位签订协议,需到集团公司审核备案。(2)与集团公司签订保密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有关事项。(3)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自觉维护企业及自身荣誉。(4)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竞业限制约定。(5)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或聘用协议,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七、返聘劳务协议主要内容(一)工作岗位或项目内容。(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三)劳动报酬、支付标准和方法。(四)劳动保护。(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明确的其他事项。-5-八、其它1、各单位要加强对离退休人员从业的管理工作,要对单位重要岗位、重要部门离退休人员在办理离退休前与其签订内部协议,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应聘同行业中其他集团、个体单位从事其与在职前同岗位工作。2、各单位摸清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外部从业动向,与外部从业离退休人员保持联系,及时对离退休人员宣传集团公司政策,引导其正确就业,如宣传不及时、不到位,追究原单位领导责任。3、集团公司内部返聘原则一年一聘,续聘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按相关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并通知返聘人员重新签定从业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4、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公司。5、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6-编号:返聘协议书(范本)-7-晋城煤业集团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离岗、退休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详细通讯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聘用协议并严格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一、聘用期限第一条本聘用协议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终止。二、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第二条甲方根据生产需要,同意乙方从事____________工作,安排在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第三条乙方按甲方所安排工作的数量、质量、标准等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第四条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8-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按国家及甲方制度规定办。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四、聘用报酬第七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岗位贡献向乙方支付报酬,报酬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每月8—15日。第九条乙方不享受甲方在职员工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第十条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应的商业意外保险。五、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第十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及山西省规定的工作条件,提供保障乙方安全的、健康的工作环境。第十二条甲方应完善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第十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六、协议的履行和变更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9-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原聘用协议继续有效,聘用协议由承继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聘用协议的履行。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聘用协议规定的内容,变更聘用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七、聘用协议的解除、终止和续订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协议。第十九条聘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协议。第二十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者可以解除聘用协议:(一)未按照聘用协议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聘用者权益的;(四)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聘用协议致使聘用协议无效的。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者本人,可以解除聘用协议:(一)聘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二)乙方非因在甲方工作原因受伤或患病不能正常工作需要住院治疗的,凭区、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书请假接受治疗;治疗时间超出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10-(三)聘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聘用协议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聘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聘用协议内容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二条聘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协议:(一)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协议终止:(一)聘用协议期满的;(二)聘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四)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六)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中相关规定。第二十四条聘用协议到期30日前,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续订的,可以续订聘用协议。第二十五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继续存在聘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聘用协议。八、其它第二十六条为了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相关秘密,对涉-11-及该项内容的工作人员实行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二年,具体协议由甲、乙双方另订专项协议作为协议文本的附件,与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一)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各项真实、合格、有效的证件及资料。若乙方提供的证件及资料有虚假、欺骗等现象,甲方可解除本协议,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如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二)甲方或乙方解除本协议,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乙方须在甲方安排人员接岗并完成接交工作后方可离岗,乙方工作接交未完成而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本协议约定的报酬二倍承担和约解除金;(三)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确实已熟知甲方之规章制度,并承诺自觉遵守。协议期间,如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按该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聘用协议,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四)甲方所订立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五)《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六)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实际人员配置,有权对乙方实际工作给予岗位调换安排;(七)乙方同意,在日常工作操作中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或因乙方个人原因严重影响甲方形象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企业管理制度》-12-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除外);(八)乙方工作时间内在甲方工作场所内从事工作任务,或在工作时间内在甲方工作场所外从事工作任务,受第三人伤害的,其待遇按国家民事规定向第三人主张损害赔偿。第二十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