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普查表编码的技术规范一、编码的分类普查表编码指对普查表中数字框和汉字框(除“姓名”外)据情填写数字和汉字,分为专项编码和非专项编码两大类。专项编码指对普查表长表“R18.行业”、“R19.职业”的编码,其余均为非专项编码。专项编码由专项编码员负责完成,非专项编码由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负责完成。二、填写要求编码应使用统一采购的、符合要求的黑色签字笔(0.5毫米),禁止使用钢笔、铅笔和圆珠笔。不得使用橡皮涂擦,严禁使用涂改液或贴条。普查员有责任保护好普查表,保持普查表的整洁,不要折叠、污损普查表。(一)数字的书写要求及注意事项1.一律用阿拉伯数字“0123456789”填写,阿拉伯数字要求使用手写体书写。数字的书写要本着宜大不宜小的原则,在数字框允许范围内应尽量将数字上下左右写满数字框,但要注意不能写出数字框。特别是0,1不能写得太小,6、8、9等数字“圈”中的“空白”要明显,不能太小。数字的书写要上下均匀,避免断笔连笔,笔画要清晰,不能太粗或太细。每个数字框只填一个数字,严禁并框或跨框填写。手写数字规范字体示例如下:2.必填的项目必须编码,当所填数字位数少于数字框时,数字靠右填写,中间不为空,且高位补“0”。示例如下:错误的填写正确的填写错误的填写正确的填写当所填数字位数多于数字框时,按高限填写。如“上周工作时间”超过99小时时,编码为“99”。3.同一项目中不需填报的小项,其数字框要补“0”。4.不需填报的项目不编码,不必补“0”。5.错码纠正时,用“三横两竖”划掉(“三横两竖”不得画出数字框),在上方相应位置改正。6.每张《普查表短表》、《死亡人口调查表》使用“三横两竖”纠错符不得超过5个,《普查表长表》不得超过10个。√××√(二)汉字的书写要求和注意事项1.字迹工整、清晰,避免连笔。2.汉字大小适中,避免过小或者过大的字,不要写出汉字框外。3.严禁草书以及字和字之间的粘连。4.“地址”、“民族”应严格按照《普查员手册》中《地址名称表》和《民族名称表》所列的标准用字填写,严禁使用同音字或别名,禁止使用繁体字和已经废止的简体字。5.每个汉字框只能填写一个字,根据汉字框数目填写同样数目的前几个汉字,严禁并框或跨框填写。6.书写错误时,用“四横四竖”划掉(“四横四竖”不得画出汉字框),不得更换汉字框另行填写,在预填区修改。三、编码的复查编码工作完成后,要认真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一)有无漏表、漏码。(二)数字和汉字是否正确。(三)书写的数字和汉字是否规范。(四)不需填报的项目一律不编码。(五)已登记的项目是否按规定长度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