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学校简介学院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13988人。教职工925人,专任教师690人,正高职称57人,副高职称165人,具有硕士学历303人,博士46人。同时,还聘有一批校外的学者和金融界的专家担任兼职(客座)教授。学院分设广州校本部和肇庆校区,占地面积998亩,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环境优美,教学和生活设施齐全;建有计算机网络中心、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等;图书馆拥有纸质图书近120万册、电子图书21万多种、报刊上千种;还建有模拟银行、金融、国际贸易、电子商务、财务会计、保险、工商管理和商务英语等专业实验室,并拥有华南地区收藏最为丰富的广州货币金融博物馆。学院设有金融系、会计系、保险系、经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法律系、外语系、劳动经济与人力资源管理系、公共管理系、社会科学部、基础教学部等十二系二部。开设了金融、保险、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商务英语、经济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21个本科及金融管理与实务、投资与理财、财务管理、国际金融、保险、注册会计师、国际会计、商务英语等20多个专科专业或方向。其中,保险专业是国家级高职高专示范专业;金融专业是省级示范专业和人民银行总行重点专业。学院重视科学研究,加大投入,建立激励机制,遴选学科学术带头人,组建科研机构,成立了华南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所、劳动经济和人力资源研究所、会计和审计研究所、工商管理研究所、区域经济研究所、法律研究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研究所等,形成了有一定实力的科研团队,取得了一批科研成果。近几年来,我校教师主持或完成了国家级和省级科研课题29项,厅级课题20多项,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2000多篇,其中在《经济研究》、《金融研究》、《保险研究》、《世界经济》和《中国软科学》等国内权威刊物发表论文50多篇。获各种奖项36项。学院不断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2002年5月,“欧元之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蒙代尔教授来校访问并受聘为我校名誉教授;美国信诺保险公司在华南地区惟一的LOMA考试中心设在我校,目前该考试中心由香港盈科保险公司提供赞助;美国华盛顿州立格雷港学院、英国伦敦城市大学、加拿大BC理工学院、丹麦哥本哈根商学院等国外高校与我校建立了教育合作关系;英国商联保险公司、瑞士丰泰保险公司、法国安盛保险集团、以及香港新华集团等一批境外金融机构和知名企业在我校设立了奖教奖学金。学院除承担普通全日制教育任务外,还积极开办本科和专科函授、电大、网络等形式的成人学历教育和短期干部培训。还设有广州高级金融人才培训中心、金融英语培训中心、计算机培训中心、金融法规培训中心和自学考试辅导中心,并被广东省人事厅确定为金融系统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学院立足广东、面向全国,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创新办学机制,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本科教育为主体,以金融行业为依托,构建特色鲜明的专业结构体系与优势学科。学院以商科类、社会科学类学科为主干,以金融、保险专业为龙头,人文科学和工科等学科协调发展,办成具有高水平的经济管理类应用型本科院校。广东金融学院所在的位置: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迎福路527号所在省份:广东所在城市:广州联系电话:(020)37215393,87053902录取分数线年份最低最高平均投档录取人数录取批次2009528.00617.00562.00--2707本科二批2008528.00577.00545.00--1699本科二批2008528.00577.00545.00--1699本科二、三批2007501.00568.00531.00--1319本科二批2007470.00568.00531.00--1320本科二、三批2006573.00762.00611.00--2883本科二、三批2005563.00775.00597.00--2649本科二批专业设置2009专业大类专业小类具体专业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批次经济学经济学类经济学565587--第二批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568589--第二批经济学类财政学566586--第二批经济学类金融学575601--第二批经济学类保险568585--第二批法学法学类法学564585--第二批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561585--第二批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562585--第二批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562585--第二批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562586--第二批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559586--第二批工商管理类会计学573594--第二批工商管理类财务管理568583--第二批工商管理类人力资源管理560585--第二批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569583--第二批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565610--第二批公共管理类劳动与社会保障559582--第二批专业设置2008专业大类专业小类具体专业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批次经济学经济学类经济学554568--第二批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558568--第二批经济学类财政学556573--第二批经济学类金融学561572--第二批经济学类保险552560--第二批法学法学类法学553565--第二批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551564--第二批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553570--第二批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552564--第二批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552563--第二批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554567--第二批工商管理类会计学558573--第二批工商管理类财务管理552559--第二批工商管理类人力资源管理552562--第二批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552559--第二批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551563--第二批公共管理类劳动与社会保障553559--第二批专业设置2007专业大类专业小类具体专业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批次经济学经济学类经济学574595--第二批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581594--第二批经济学类财政学576591--第二批经济学类金融学575626--第二批经济学类保险571584--第二批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570588--第二批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574590--第二批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574586--第二批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575588--第二批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575588--第二批工商管理类会计学575601--第二批工商管理类财务管理575588--第二批工商管理类人力资源管理573588--第二批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572584--第二批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571585--第二批公共管理类劳动与社会保障571585--第二批教职工925人,专任教师690人,正高职称57人,副高职称165人,具有硕士学历303人,博士46人,同时,还聘有一批校外的学者和金融界的专家担任兼职(客座)教授。劳动与社会保障开设院校排行同类专业排行所属类别:管理学公共管理类学年:4年授予学位:管理学开设院校数量:69所主干学科: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西方经济学、人口学、社会学、财政学、保险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行政学和行政法、货币银行学、人力资源管理等。历史沿革师资力量教职工925人,专任教师690人,正高职称57人,副高职称165人,具有硕士学历303人,博士46人。同时,还聘有一批校外的学者和金融界的专家担任兼职(客座)教授。就业状况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毕业生就业必须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我校能根据形势需要和市场变化,主动地调整专业设置、课程安排及加强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在毕业生就业形势较为严峻的情况下,我校毕业生仍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被用人单位誉为“好用、顶用、耐用”人才。近年全校专科毕业生就业率在97%以上重点专业保险专业是国家级高职高专示范专业;金融专业是省级第十八条学校按广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每年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广东金融学院--招生简章广东金融学院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广东金融学院二、校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迎福路527号(校本部)广东省肇庆市星湖石牌(肇庆校区)三、办学性质:公办四、办学层次:本科学校代码:11540邮政编码:510521联系电话:(020)3721539387053923传真:(020)3721608637216666网址:电子邮箱:a37215393@21cn.com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广东金融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本科在第二批A线或二本第一类录取。为保证广东金融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依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坚决贯彻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实施“六公开”、“六不准”阳光工程,实行“公平、公正、择优录取”,接受社会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三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广东金融学院招生章程,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第四条广东金融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校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五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全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录取现场负总责,实行现场办公。第三章录取规则和办法第六条录取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七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监督指导下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九条未报广东金融学院又未填服从志愿者一律不予录取,所报专业已录满且填报志愿中无专业“服从”者不予录取。第十条在我校投档分数线以上且报有我校志愿的考生按省招办出档先后顺序按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把同一轮“平行投档”的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第一志愿”或“非第一志愿”。第十一条凡出档给我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专业志愿排序录取。即按出档先后,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就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根据专业要求,对个别综合素质高的考生,可以考虑调剂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十二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第十三条对体育尖子生的录取,依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我校对上线考生择优录取时,将认真参阅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和退档的依据之一。第十五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要求是高等学校录取时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七条学校录取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广东金融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广东金融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其他第十八条学校按广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每年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第十九条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新生录取工作结束并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新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页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广东金融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