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州甘孜县喇嘛庙修建工程基础桩(钻桩)合同书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关规定,双方根据分负责,配合协作精神,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经协商达成本合同: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施工内容:1、根据甲方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在确保工程保质保量的情况下,现定位三种规格的基础桩施工工艺。2、钻桩直径分为:400mm,600mm,800mm。四、承包方式方法:按米计算,400mm每米450元600mm每米550元800mm每米650元(乙方承担设备进出场费用)五、工程总造价:预计工作量1000米,50万产值。六、钻桩开工日期:年月日,现场具备打桩条件,桩机进入现场。打桩竣工日期:年月日。七、付款方式:1、乙方设备进场前由甲方支付2万元预防款(用于定制钻探材料及施工设备配置、准备)2、乙方设备进场后,由甲方支付3万元预付款(现场油料及其他材料费用,人员生活等费用)3、按工作量付款,每完成100米支付一次预算全款,整个完工后在现场一次性结清全部尾款。八、乙方提供现场工作人员的相关保险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工伤事故,赔偿金额在5000元由乙方自行负责,5000元以上,由甲方负责。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应严格履行合同,若任何一方违约,均承担其全部责任。十、甲方应负的责任:1、施工前,甲方提供桩基础平面图一套(地质资料成果报告一份)。负责提供该建筑的定位控制点,因甲方提供定位控制点不准确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甲方负责。2、甲方负责提供(1)40个千瓦动力电(2)搅拌机一台、钢筋弯管机一台、(3)成桩材料(根据设计要求)提供钢筋、水泥、河沙、石子(4)搭建一个钢筋制作工棚,提供钢管扣件(根据实际情况定量)(5)在施工现场提供一个蓄水池。(满足施工用水)2、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进度给予监督。对乙方每天完成工程量进行核实,并由甲方指定的负责人签字认可以后,按此工作量签字单进行结算。3、施工前,甲方应提供施工现场地下隐蔽工程资料,如水、电、暖、煤气管道、通讯电缆、地下管线等若甲方没有提供地下隐蔽工程资料,在打桩过程中造成全部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且工期顺延。4、施工中,工程变更、群众阻拦、遇到旧基础、大型石块、洞穴、雷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等原因工期顺延,根据实际情况延误工期在三天以上,按每天每台设备600元补助。5、打桩施工现场应保持四周及上空的架空输电线路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15米。十二、乙方应负的责任:1、负责编制具体施工方案,搞好安全和技术交底。2、施工前,向甲方呈报放线纪录,甲方、监理审核无误后方可施工。3、依据图纸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和变更通知书,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规范要求。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2、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结算并付清价款时自行废止。3、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法人代表:(盖章)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甲方(章):乙方(章):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