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包合同甲方:赫章县宏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3#楼项目部乙方:甲方将国宇·金海岸工地23#楼桩基础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赫章县国宇·金海岸。二、工程地点.贵州省毕节地区赫章县白果镇。三、工程量。估算在1750立方米左右,按实收孔量(一孔只计一次)结算。四、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甲方将国宇·金海岸五区23#楼桩基以清工大包干,具体施工范围以甲方指定为准,自带机械,机具,自负盈亏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五、工作内容。设备进出场,测量放线,设备就位移位,挖设护筒,泥浆循环成孔,泥浆处理,清孔,钢筋笼制作安装,混凝土灌注,泥浆及渣的排放转运,工程资料(按质检部门及地方存档有关要求)及二次成孔(费用自付)的处理等。六、甲方责任。1、负责三通一平工作,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2、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地质资料各一份。3、负责成桩所需的钢材,电焊条,黄泥,电费。4、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如地下室有障碍物甲方协助乙方共同清理。七、乙方责任。1、负责桩位定点,护壁成孔,灌注混凝土,钢筋制作,安装就位。2、负责本班组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3、确保工作质量,工程进度,顺利施工。4、服从安排,做好本班组安全教育工作。5、按质检部门及地方存档有关要求完善工程资料。八、质量,安全,技术要求。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钻孔灌注桩施工规范、技术要求,做到保质,保量,按时完工。2、乙方如在施工中出现断桩或不符合质量要求,桩位偏移等问题由乙方全部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范,确保安全生产。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违章操作所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九、工程进度。乙方在保证在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苦干加巧干,合理安排时间,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工作量。十、工程承包费用、结算及付款办法。1、按实际工程量从孔口至孔底以体积计算每立方米310元计价(空灌按每立方米260元计价)。含静、动测费用。2、如成孔期间出现严重孔内垮塌,采用其它任何措施,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3、计量规则,从原地坪到桩底以体积计算。浮浆每桩减60CM。即每桩应减60cm作为空灌计算。4、工程开工后,甲方按月支付部分生活费、人工工资,工程完工支付总工程款的60%,余款在两个月内经桩基检测、基础备案合格后付清。5、乙方机械设备全部进场(不低于三台)后付2万元(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除)。十一、安全要求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负责人及班组兼职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进场及日常工作。2、乙方必须定期做好班组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强烈的安全意识。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4、由乙方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5、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如发现未戴安全帽,发现一次、甲方有权处罚乙方50元每次。十二、工期要求1、进场日期约定为2013年9月15日(管理人员提前一天)进场,具体进场时间按甲方的书面进场通知为准,工期天数40天。2、乙方必须按甲方下达的可行工期控制指令按期或提前完成任务。3、由于甲方或天气、停水、停电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顺延。十三、其他。1、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2、没有得到甲方书面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否则乙方将赔偿甲方因停工而造成的一切损失。3、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和不听安排的施工人员,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工期、质量、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等各项要求时,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如乙方半途退场,甲方不付任何费用,由此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后本合同自行失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2013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