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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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杨宜勇yangyiyong@sina.com微信号:yiyong63中国15个省份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01月24日10:31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7)•0••中新网1月24日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今日介绍,中国已有15个省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建立城乡统一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4-02-0718:48:20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2013年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汇报,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全体人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养老保障,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推进“新四化”建设的需要,这既有利于促进人口纵向流动、增强社会安全感,也有利于使群众对民生改善有稳定的预期,对于拉动消费、鼓励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在已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法将这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与合并前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持基本一致。基金筹集采取个人缴、集体助、政府补的方式,中央财政按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为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鼓励公益慈善等社会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要整合资源,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大力推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改进管理服务,做到方便利民。要严格基金监管,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让亿万老年人心中有底、基本生活无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在总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近日,国务院发布文件,决定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分别于2009年和2011年启动试点,2012年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截至2013年底,全国新农保、城居保参保人数已达4.98亿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达1.38亿人,加上职工养老保险,合计覆盖了8.2亿人。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党的十八大“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社会保障领域重点改革任务重大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推进“新四化”建设的需要,对促进人口纵向流动,增强社会安全感,稳定人民群众对改善民生的预期,拉动消费,鼓励创新创业,都具有重要意义。任务目标•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制度的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十二五”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人社部公开数据显示,截止2012年底,全国城乡居民参加两项养老保险的人数为4.84亿人,其中有1.3亿城乡老年居民可以领取养老待遇,这使得新农保、城居保成为覆盖人群最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和城居保,现在规定的待遇标准是这样的,是由两方面组成,一方面是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是按月领取,最低标准是中央统一规定的,是每人每月55块钱,地方政府可以在这个基础上提高待遇标准。试点几年来很多地区都在这个基础上提高了标准,当然也有高的地方到了200多块钱的也有,这一部分全部都是由国家财政出资,国家财政提供资金支付。第二部分待遇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在60岁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再加上政府的补贴和其他方面,比如村集体经济的补助,都进入到个人账户,然后在到达60岁以后,把所有储存额累计起来,除以一个系数作为每个月发放的标准。这一部分如果交的多最后得到的待遇高,如果交的时间长显然得到的待遇也高。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一)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这次国务院发布这个文件,把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起来,最大的收益群体应该说是在城乡之间流动的或者是转移的群体,当然也包括农民工及其家属。过去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两项制度是分别建立的,在城乡之间没有一个转移的政策安排,而我们国家城镇化的进程是非常迅速的。••如果按照两套制度分立的结构,即使是农民在农村参加了新农保,如果户口迁移到别的地方或者是转为市民了,过去的权益怎么累计,过去没有非常明确的政策规定。而现在这两项制度合并起来了,即使是农民进城了变为城镇人群,这个权益的累计是有明确的规定,这是一方面。•第二方面,原来两项制度分设,交费标准也是分别设置的,原来关于新农保试点文件国务院规定农民缴费是五档标准,从一年100块钱到一年500块钱,城镇居民交费10档标准,从一年100块钱到一年1000块钱,这次把两个制度合并起来统一规定了城乡居民的消费标准,维持原来100—1000的标准,同时又增加了两档,1500块钱和2000块钱这样的标准。这样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只要有意愿也有能力可以在这12档标准里自主选择,并不是说你是农民最多可以交500块钱,如果你有经济能力可以按更高的标准交费,以后可以获得更多的养老金。这对于城乡的均衡发展,赋予城乡居民更平等的选择权是有积极的推进意义。(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来关于新农保试点的政策明确规定了有集体经济组织的资助,可以纳入到个人账户当中,这是一个政策。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当中规定了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缴费提供的资助也可以纳入到个人账户当中去。这次关于投资渠道对上述这两个文件做了补充,除了坚持原来的这样一些资金筹集渠道之外,增加了慈善公益慈善组织的来源,这是总结这四年试点和推开的经验。在基层实践当中有些是其他经济组织的资助,有些是个人的资助,也有一些案例是公益慈善组织对困难群体的资助。我们不排除、不排斥任何支持城乡居民参保交费的资金来源渠道。(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最低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国务院文件规定,包括这次文件也规定,都是讲中央规定最基本的标准,比如说55块钱,地方可以在这个标准上提高。实践证明,大多数地区都在这个标准上进行了追加,不仅富裕地区有提高,连一些相对发展滞后的地区也有增加,比如增加到60块钱,或者是65块钱。要讲它的积极性来源于什么,我只能原则性的回答,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是我们执政党的基本理念,这不光是中央政府的执政理念,也是地方政府的执政理念。所以把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改善和保障民生,我觉得是一个各级政府的基本取向,特别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以来正在扭转为GDP论英雄的这样一种格局或趋势。把增加人民的幸福感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我想这样一种执政理念会对各级政府都有带动和影响。当然这也是基于不同地区的财政能力,财政能力比较强的附加的标准高一些,否则会低一些。•同时中央政府对一般性转移支付对相对落后地区的支持也越来越大,这也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资金来源。五、建立个人账户•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在实践当中也确实有个人,比如农村先富起来的个体,或者是社会组织给居民参保提供缴费资助。我理解你提出的问题,我们在程序上怎么更好地实现,我现在了解的案例基本是这种情况,比如我是这个村的居民,我在外发展赚了一笔钱,报效乡民,每人交100块钱我包了,至于多交是你们的事,至于这个钱算不算慈善捐助,要不要免税,走什么财务程序,实事求是说我没有调研的那么细,但是你提出的问题很好,对于个人和一个组织都是这样,如果真是为居民参保提供什么资助,这笔费用在财政上怎么处理,有没有政府特别的政策支持,真是需要研究,这也需要部门之间更好地协调合作,我们把它作为今后发展的一个问题提出来,加强研究。你的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六、养老保险待遇及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一)基础养老金。•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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