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政治【必修2】《政治生活》复习提纲-1-第一单元公民的政治生活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一、人民民主专政: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1、广泛真实的民主(1)国家的含义:从本质上讲,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2)我国国家性质: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3)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对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敌对分子实行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统一。▲(4)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5)我国人民民主的特点①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②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保障、法律保障和物质保障。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也体现在国家尊重和保障我国公民的人权。(6)民主与专政的关系:辩证统一对立区别: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势力。统一联系:两者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7)民主的含义——指在一定阶级范围内(不是全民的,是统治阶级),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民主是相对的、具体的,不是绝对的。专政——主要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2、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意义、必要性P7)(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已被写入我国宪法,是立国之本。(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时代新内容(了解)。二、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公民的权利是法定的、神圣的、不可非法剥夺的。公民的义务也是法定的、庄严的、不容推辞的。公民的全部政治生活,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为基础和准则的。1、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就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选举权是指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并且没有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都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但自由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相对自由,不是绝对自由。公民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政治自由权利。(3)监督权。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2、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公民对社会、国家应承担的责任。(1)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2)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的根本行为准则,是公民应尽的义务。(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体现,国家富强振兴的重要保证。(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3、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含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就是公民平等的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表现:任何公民都平等的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平等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平等的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2)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二者密不可分,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要求: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3)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原因:在我国,国家、集体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怎样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将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第二课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一、民主选举:投出理性一票1、选举方式分类:从选民的角度:直接选举(县或县级以下的选举)、间接选举(县级以上或乡及以上的政府领导人员的选举)从候选人的角度:等额选举(正式候选额=应选额)、差额选举(正式候选额>应选额)2、选举方式的选择:(1)直接选举:优点——每个选民都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选择心目中的当家人。缺点——在人多地广的情况下组织工作难,选举成本大。(2)间接选举:优点——可以降低组织工作难度和选举成本。缺点——难以很好地体现选民意愿。(3)等额选举:优点——可以充分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缺点——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选民的自由选择,会误认为“事先内定”。(4)差额选举:优点——为选民提供了选择余地;在被选人间形成了竞争。缺点——如果管理不善容高一政治【必修2】《政治生活》复习提纲-2-易导致虚假宣传、金钱交易等情况发生。3、选择选举方式的主要制约因素:(1)选举方式选择的制约因素: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文化水平等。(2)选举方式的选择必须体现国家性质,并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要采取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选举方式。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面对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发展不平衡的实际状况,我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4、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选民参与民主选举的素养,即参加选举的态度和能力,是影响选举效果的重要因素。是否积极参加选举、认真行使这一权利,是衡量公民参与感、责任感的重要尺度。怎样行使选举权,如何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是公民政治参与能力的体现,也是表明公民政治素养高低的重要标志。二、民主决策:作出最佳选择★1、公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1)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方式: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新闻媒体等。意义:信息是决策的基础,民意是正确决策最重要的信息资源。拓宽民意反映渠道,是决策机关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有助于决策反映民意。(2)专家咨询制度:方式:通过举行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意义:听取专家意见,集中学者智慧,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3)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方式:各项决策进行公示。意义:公民享有对涉及公众利益决策的知情权,这是是公民参与决策的前提和基础。对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有利于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4)社会听证制度:方式:听证会。意义:听证于民的目的是为了决策利民。2、公民间接参与民主决策:通过选举代表进入决策机关参与决策。★3、公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1)公民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参与决策过程,是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环节。(2)从决策者的角度看: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有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3)从公民的角度看: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三、民主管理:共创幸福生活1、基层群众自治: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1)村民自治性质:在农村,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不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不是政府,也不是政府的派出机关。村民自治的内容:①选举:▲村民直接选举村干部,是村民自治的基础,是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②决策:村民会议是村民参与决策管理的重要形式,村民会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③管理: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规约是规范自己和村干部行为,实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难题自己解”的有效途径。④监督:运用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等形式,对村干部的行为和村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使村民自治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2)城市居民自治性质:在城市,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作用: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居民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设等方面,居民委员会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调动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提高居民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也起到积极作用。城市居民自治的内容:①选举:居民委员会的干部由居民民主选举产生。②决策: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务,要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③管理:社区大事居民定,日常事务居民管。④监督: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定期向居民汇报,接受监督和质询。2、农村村民自治与城市居民自治的意义:(1)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2)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物和公益事业,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的途径。(3)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4)我国正把它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四、民主监督:守望公共家园1、民主监督的方式★(1)民主监督的方式和渠道(3+3):①信访举报制度——给国家机关写信、打电话或向有关人员当面指出的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提出批评、建议。这是依法行监督权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方法。信访工作机构的设立、信访法律的制定为公民行使监督权提供了有利保障。②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公民将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给人大代表,使公民行使监督权、参与民主监督得以真正落实,得到切实保障。③舆论监督制度——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意见,具有透明度高、威力大、影响广、时效快的特点,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发挥独特的作用。④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方法,拓宽了民主监督的渠道。2、民主监督的意义:高一政治【必修2】《政治生活》复习提纲-3-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3、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为了国家和人民利益,公民要敢于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监督权;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综合探究一:有序与无序的政治参与一、有序与无序的政治参与的区别:1、是否遵循法律、规则、程序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也是判断有序与无序的准绳);2、是否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3、是否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同时,还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公民积极有序的政治参与的意义:有序的政治参与,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要求。能否进行有序的政治参与,决定着我们能否真正的享受民主生活,这也是对我们政治素养的检验。依法有序的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第二单元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第三课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一、政府的职能:管理和服务★1、政府的性质: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2、政府的职能:(1)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政府担负着保卫国家的独立与主权,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种合法权益,保护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保障人民民主,协调人民内部矛盾,惩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等职能。(2)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政府在经济建设中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