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设计课程名称环境影响评价课程设计题目名称广州某手机铝件外壳阳极氧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学生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业班级2012级环境科学()学号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徐文彬2016年1月总则1、编制依据1.1、环保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粤人大[2004]33号,2005年1月1日实施,2015年1月13日修订);(2)《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03年11月);(3)《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29号);(4)《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粤府[2012]120号,2012年9月);(5)《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6)《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的通知》(粤环[2014]7号,2014年1月27日);(7)《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0年7月23日修订);(8)《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年7月26日修正);(9)《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2004年7月29日经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10)《关于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粤环[2014]27号);(11)《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的通知》(粤环[2013]13号,2013年2月18日);(12)《关于印发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2013]14号);(13)《关于发布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5本)的通知》(粤环[2015]41号);(14)《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2009年版);(1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的通知》(粤府[2014]6号);(16)《印发〈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的通知》(粤环[2011]110号,2011年10月21日);(17)《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二五”后半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13]47号,2013年10月23日);(18)《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2015年2月10日;;(19)《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20)《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2004年9月);(21)《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2009年2月;(22)《关于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7]77号);(23)《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11]48号,2011年7月28日);(24)《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25)《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粤环〔2012〕18号,2012年3月);(26)《广东省生态发展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27)《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2008年1月14日);(28)《关于同意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的复函》(粤办函[2009]459号,2009年8月17日);(29)《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知》(穗府[2013]17号);(30)《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工作的通知》(穗环办[2013]48号,2013年3月);(31)《番禺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番府[1999]100号文);(32)《广州市番禺区“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规划》(2011年12月);(33)《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年)》;(34)《关于我区排污单位废水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公共污水管网的意见》(番环[2011]22,2011年5月19日);(35)《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1.4相关环评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9)《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10)《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2004年4月;(11)《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2014年9月实施;(12)《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13)《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14)《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1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16)《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17)《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粤环[2008]42号;(18)《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2、评价标准2.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有关污染物及其浓度限值见表1。表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二级浓度限值(mg/Nm3)SO2年均值0.06日均值0.151小时平均0.50TSP年均值0.20日均值0.30PM10年均值0.07日均值0.15NO2年均值0.04日均值0.081小时平均0.2CO年均值4.0日均值10.0NOX年均值0.05日均值0.101小时平均0.252.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周边地表水体为珠江广州大学城河段,该河段属于地表水III类环境功能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有关污染物及其浓度限值见表2。表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单位:mg/L(除pH)序号项目标准序号项目标准1水温/13硫化物≤0.22pH6-914高锰酸盐指数≤63溶解氧≥515总氮≤1.04总磷≤0.216氟化物≤1.05COD≤2017砷≤0.056BOD5≤418汞≤0.00017氨氮≤1.019硒≤0.018六价铬≤0.0520镉≤0.0059阴离子表面剂≤0.221铅≤0.0510氰化物≤0.222类大肠菌群≤1000011挥发酚≤0.00523锌≤1.012石油类≤0.0524铜≤1.02.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类别为IV类,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V类标准,具体限值见表3。表3地下水质量标准(摘录)单位:mg/L(除pH)项目标准项目标准pH6.5~6.58.5~9浑浊度10总硬度550氯化物350高锰酸钾指数10亚硝酸盐氮0.1硝酸盐氮30总大肠菌群数100氨氮0.5硫酸盐350镉0.01溶解性总固体2000砷0.05铁1.5铜1.5锰1.0镍0.1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3铅0.1氟化物2.0Cr6+0.1汞0.001锌5.0氰化物0.12.4声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属3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具体限值见表4。表4声环境质量标准(摘录)类别昼间dB(A)夜间dB(A)3类65503、污染物排放标准3.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二级标准,同时臭气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具体标准值详见表5。表5硫酸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Nm3序号污染物二级标准1硫酸雾403.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沥滘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等级标准。表6废水排放标准单位:mg/L序号项目名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等级标准1悬浮物4002BOD53503COD5004氨氮455动植物油100项目生产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北亭村北面的珠江,排放标准执行《电镀废水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7电镀废水排放标准(节选)mg/L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限值总铬1.0总铁3.0六价铬0.2总铝3.0总汞0.01悬浮物50总铜0.5石油类3.0总锌1.5总氰化物0.33.3噪声排放标准施工作业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见表8。表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昼间夜间7055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见表9。表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3类65554、评价工作等级4.1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规定,选择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对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分级。评价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酸雾,排放参数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及其出现距离,然后根据最大地面浓度的占标率Pi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计算公式为:Pi=oiiCC×100%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根据计算结果,评价等级判断标准,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4.2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的要求,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主要依据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受纳水体规模的要求确定,评价等级判据见表10。表10拟建项目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表因素项目参数判别参数综合判定结果污水排放量m3/d三级水质复杂程度简单(污染物类型等于1,需预测浓度水质参数数目小于7)简单地面水域规模大、中地表水水质要求III(珠江水质级别)I~IV4.3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属Ⅲ类建设项目。Ⅲ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和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判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根据《关于同意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的复函》(粤办函[2009]459号)和《广州市地下水功能区区划》(见图2.3-2),本项目所在地浅层地下水属不属于敏感及较敏感的区域,因此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根据前面所述,本项目为Ⅲ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因此本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4.4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位于声环境三类功能区,项目建设前后区域噪声级变化不大,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有关规定,本评价区域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4.5生态环境评价等级拟建工程新增占地面积为0.1km2,面积≤2km2。综合考虑,项目影响区的生态敏感性为一般,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中评价等级的基本原则,生态环境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评价等级划分依据见表11示。表11生态环境影响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