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2:广播影视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表号:制定机关:文号:年有效期至:一、基本情况01组织机构代码□□□□□□□□-□02单位详细名称:03法定代表人:04联系电话:05手机:06单位办公所在地及区划县(区)乡(镇)街(村)、门牌号07区划代码□□□□□□08邮政编码□□□□□□09单位注册地及区划县(区)乡(镇)街(村)、门牌号10区划代码□□□□□□11邮政编码□□□□□□12单位联系方式(1)传真电话:(2)电子信箱:(3)单位网址:(4)网站名称:13主要经营范围(或主要宗旨和业务范围):(填写?工商执照扫描上传?选项选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登记注册类型□□□内资110国有120集体130股份合作141国有联营142集体联营143国有与集体联营149其他联营151国有独资公司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60股份有限公司171私营独资172私营合伙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90其他港澳台商投资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230港澳台商独资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90其他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310中外合资经营320中外合作经营330外资企业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90其他外商投资215执行会计标准类别□1企业会计制度,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9其他16注册资金:万元17开业(成立)时间(YYYY-MM):18隶属关系为□1.中央级2.省级3.地市级4.县级5.乡镇、街道19是否为国有控股企业□1是,0否20是否为上市公司(事业单位免填)□1是,0否如果选“1”,请说明上市地点:1上海证券交易所7巴黎证券交易所2深圳证券交易所8东京证券交易所3纽约证券交易所9新加坡证券交易所4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10香港证券交易所5美国证券交易所11其他证券交易所6伦敦证券交易所25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本企业是□1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2成员企业如果填“2”,请填写直接上级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26单位类别□1广播影视行政管理机构□2广播电台□3电视台□4广播电视台□5电影机构□6中短波转播发射台□7调频电视转播发射台□8网络公司□9微波站□10卫星公司□11报刊社□12音像出版社□13监测台□14科研、规划、设计院所□15演出乐团□16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17教育培训机构□18乡镇广播电视站□19网络视听服务机构□20网络广播电视台□21移动多媒体机构□22其他327广播电视资质情况(1)是否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1是,0否如果填“1”,请填写发证时间(YYYY-MM):__________;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2)是否持有甲种《电视剧制作许可证》□1是,0否如果填“1”,请填写发证时间(YYYY-MM):__________;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3)是否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是,0否如果填“1”,请填写初次发证时间(YYYY-MM):__________;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变更次数:_________(4)是否持有甲种《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1是,0否如果填“1”,请填写发证时间(YYYY-MM):__________;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5)是否持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1是,0否如果填“1”,请填写:频道数_____;栏目数:______(6)是否持有《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1是,0否如果填“1”,请填写:许可证个数_________(7)是否持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有线)》□1是,0否如果填“1”,请填写发证时间(YYYY-MM):__________;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8)是否持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1是,0否如果填“1”,请填写发证时间(YYYY-MM):__________;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9)是否持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证》□1是,0否如果填“1”,请填写发证时间(YYYY-MM):__________;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10)是否持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1是,0否如果填“1”,请填写发证时间(YYYY-MM):__________;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姓名:职务:固定电话:手机:填表人姓名:职务:固定电话:手机:报出日期: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2.报送日期及方式:4指标解释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无论是法人单位还是产业活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均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组织机构代码填写规定已经领取了组织机构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组织机构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也可参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书上的税务登记号的后九位填写)。单位详细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行政、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法定代表人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又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机关法定代表人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办公所在地及区划指单位实际办公所处的详细地址及行政区划代码等。单位注册地及区划指单位在工商部门实际注册时使用的详细地址及行政区划代码等。区划代码指单位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统一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截止2011年10月31日)中的代码填写。邮政编码指企业对外邮寄信函所使用的邮政编码。单位联系方式指有效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单位网址以及网站的中文名称。主要经营范围(主要宗旨和业务范围)指根据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内容填写。企业单位按照经营范围中主要的内容填写、事业单位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中主要内容填写。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指各单位一至三种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并按其重要程度或总产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填写。登记注册类型指企业法人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如单位登记注册类型改变,但未重新办理变更登记,应按原登记注册类型填写。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分为以下几种:(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5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2)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3)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4)联营企业: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称为联营企业。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5)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为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6)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7)私营企业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称为私营企业。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私营独资企业: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指按《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填表时归入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6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8)其他内资企业:指上述第(1)条至第(7)条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9)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1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11)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设立的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在内地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12)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1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1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15)外资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16)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2.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比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确定。执行会计制度类别分为执行企业会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