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手册(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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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x职校《教师手册》入职须知篇二零一三年八月(第三次修订)2前言欢迎你加入加入xx职校,成为xx集团有限公司大家庭的一员,愿xx职校的工作成为你事业新的起点。这是你的手册,也是我们xx职校对教师管理的基本准则,它的目的是帮助你在新的工作中不感到茫然和拘束,并且告诉你一些必须了解的信息,向你陈述xx职校的价值观,介绍xx职校内部最基本的规章制度,讲解你在xx职校所拥有的基本权利、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请你仔细阅读。熟悉和经常重温本手册会有助你在xx职校工作期间快乐的工作和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规则对一个学校的管理来讲是必不可少的,尤其象xx职校这样追求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学校,规则有助于我们卓有成效、井井有条地工作。当我们在一起工作时,为了共同的目标,我们必须建立保护大家并使大家共同受益的规则。我们都明白大多数人都渴望能有互助、礼让、有效、诚实的工作环境,为此我们相信本手册将会帮助你做到这一点。你的直属上司是你工作的主要指导人,他/她将负责你的训练、工作安排及你的个人发展。当你在工作上有疑问或遇到困难时,请首先与你的直属上司沟通。当他/她无法帮你解决问题时,请咨校办,他/她会指导你并帮你找出问题的症结,或引导你运用学校的沟通政策,寻求学校最高管理层的帮助。本手册只是指南,如对手册所述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等有任何疑问,请与校办联系。总之,愿你在xx职校工作快乐、生活开心、事业顺利!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学校为明确规定学校与教师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学校持续发展方针,并顾及学校与教师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本手册。第二条本手册所称教师系与学校发生工作关系,由学校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第三条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一、学校---即指宁海县xx职业学校;二、行政主管---指的是学校部门主管以上人员;三、教师---每位与学校发生工作关系,已由学校正式接受为教师,并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领有工资者;四、职务、工作---教师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五、职务行为---指以学校教师身份所为的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六、工资---教师履行职务所得之酬劳金,其酬劳条件系依双方签订合同书或国家法令规定而行,并含一切奖金、津贴在内;七、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学校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八、奖励---对在学校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代价;九、申戒、警告---教师因犯错违规而案情轻微者之惩戒记录;十、小过、大过---教师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重者之惩戒记录;十一、校牌---教师身份之证明卡;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学校规定应给公假者;十三、公出---教师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校学习、培训、办理公务;十四、出差――教师因公务需要前往宁海县以外地区者。第四条一般规定一、行政主管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学校指派或指导教师工作;二、教师对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学校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三、凡教师触犯《教师手册》,其主管应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之惩罚;四、行政主管为学校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教师手册》。第二章聘用第五条本学校按编制及教学之需要聘用教师,由用校办填写《人员需求申4请单》,送校长室审核,呈总校长批准后,办理招聘。第六条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一、政府规定不得雇佣者;二、经本学校认可医院实施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传染病者;三、曾在本学校及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四、经查学历和工作履历不实者;五、认定不适担任本教学工作者。第七条应聘人员依下述面试程序办理:一、应聘人员面试时由校办办理填写个人资料履历表;二、向校办提供有关证件;三、依需要作针对性专业知识之测验;四、经校办初试合格后通知用校长室复试;五、验证有关证件及工作履历;六、呈校长批准录用;七、资料转回校办备案。第八条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一、居民身份证;二、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三、职称证(有职称者);四、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五、体检表或身体健康证明表;六、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七、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八、其他经指定应缴之文件。第九条本学校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三至六个月,含受训期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新教师由校办填写《试用安排表》,经核准指派专人进行辅导或培训。试用期间,本学校指定辅导人员帮助新教师接受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辅导人员的职责包括向新教师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学校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教师安排脱产集中培训的时间,确认并协助取得《教师手册》等资料。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工作岗位、技术要求、领取办公用品、纪律遵守、用餐等,新教师都可咨询辅导人员。5在试用期间,如果新教师感到学校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职员的工作无法达到本学校要求,学校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在试用期内,新教师表现突出,试用部门可提出提前正式转正。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教师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教师转正考核表》,送校办,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教师;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第十条经本学校雇用经管财务、出纳、采购、库管学校认定其有必要者,应于到职前(特许者在到职后两星期内)办妥连带保证手续,其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一、中国国藉、有固定处所和正式职业,20岁以上公民;二、经本学校认为有资格者。第十一条被保证人任职本学校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一、侵占或亏空公款(物)者;二、不法毁损公物者;三、不法毁损、拷贝、转移电脑软件或数据资料者;四、不依学校规定擅自越权处理教学,致学校发生损害者;五、离职时移交不清者。第十二条校办接到保证书应即予对保,如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换保。第十三条被保证人离职时,应将经管事物移交完毕三个月后,始得由学校发还原保证书,解除保证责任。第十四条人事安排学校有权依教学工作需要安排教师之工作部门、委任、调迁、奖励惩罚、解雇及考核等事项。第十五条工作调动一、因学校教学之需要,教师得服从学校之调整命令;二、教师若借故推诿、拒绝安排时,学校将视情况决定对其终止雇用与否。第三章考勤第十六条出勤时间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按学校上课作息时间;班主任老师:周日17:00之前签到至周五放学(学生离校后)签离,这区间内全程管理班级。6值班校长:本周五至下周五。这区间内全程管理学校。二、各部门出勤及作息时间依实际需要由学校订定。第十七条打卡一、教师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打卡:打上班卡应于规定上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区间以内打卡;二、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经查明属实,均记大过一次。第十八条忘打卡一、教师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应于校办填写忘打卡证明单,呈值班校长签证后,送校办登记备案。二、经查忘打卡之申请如有不实情事,除当日以旷工论外,申请人记大过一次,其签证主管视情节轻重酌于连带处分。三、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内未及时呈主管批示的,校办将视本日未出勤论,。一个月内有二次忘打卡也未补签的,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记小过处分。第十九条迟到、早退、旷工本学校教师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30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二、擅自缺勤或未经主管同意,不服从加班安排者,视为旷工,并视情节给予其警告或小过处分一次;三、教师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学校可不经预告,给予开除。五、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并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依据。第二十条出差教师出差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核准后送校办备案;如于上班时间中开始出差者,须填写《教师外出申请》经主管批准后方可外出。有关费用申报,依据相关制度办理。第二十一条休假以及请假给假规定一、婚、丧、产假1、教师依法履行结婚注册手续后可申请8天婚假,请婚假的员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主管领导并按规定办理婚假手续,婚假一次性享受。丧假4天(限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2、女教师产假90天,难产或双生另加15天。73、以上假期,从经请假离校之日开始计算。请假期间的周六周日、寒暑假或节日等法定假日计入请假总假期中,不得因此而延长总假期。4、超过规定的假期,若经补假批准,可作为事假处理。二、因私外出:1、工作时间内,教师因私外出,得填写《请(事)假条》,经主管签字、校长审批后方能外出,并按事假手续办理。三、教师因故必需请假时,应于事前办妥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需亲自处理时,得于半日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报告校长并经同意,事后补办相关证明。旷工1天作事假3天计算。第四章工资与给付规定第二十二条本手册所称工资系指教师因工作所获得之报酬,包括基本薪资、生活津贴、绩效工资等,并以现金方式给付。第二十四条工资结构一、基本薪资:依学校实际予以核定给付;二、生活津贴:含通讯、交通(视级别)、工作餐等补助的一种津贴;三、绩效工资:依个人业绩水平、工作态度等核定的工资;四、职务加级:依担任一定主管以上职务责任的津贴;五、奖金、慰问金:依据学期业绩考核的奖励,教师节的慰问金。第二十三条学校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20日,支付的是教师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教师工资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一、基本工资常规调整——学校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公司其他部门也在作调整时而相应调整教师工资。二、奖励工资阶段调整——学校将定期根据教师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工资晋级,其对象为岗位工作中成绩显著者;促进学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学校认为应奖励的其他人员。三、教师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部门认为工作绩效明显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奖励工资。四、教师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相应进行调整,其工资必须在该职务级别工资范围之内。第二十四条试用期内教师离职情况的工资给付规定一、试用期内学校决定辞退之教师,工资按实际工作日给付;二、试用期内教师自行提出辞职情况:8教师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一个星期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第五章教师权利第二十五条每个教师有享受宪法规定之公民权利与中国法律给予之权利,且不容侵犯。第二十六条教师有享受劳动安全与保护之权利。第二十七条有按教师手册规定休息与休假之权利。第二十八条有参加学校组织之民主管理权利。第二十九条有对学校发展提出建议与评价之权利。第三十条有按学校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之权利。第三十一条有按学校规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权利。对于明显违反《教师手册》的指令,教师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责任和权力。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教师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教师有向校长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权利。第三十二条对学校作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学校物质及精神奖励之权利。第六章教师职责第三十三条教师职责一、教师务必遵守学校之规章制度;二、教师对学校指派之工作务必尽责;三、教师上班时间均应配戴校牌;四、校牌应妥善保管,遗失时,应即附照片一张,连同工本费,送后勤处补发新证,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校牌;损坏时,应至后勤处以旧换新;五、工作时间内应尽职责,除特殊情况经主管许可外,不得擅离职守;六、下班离开前,应先清理自己的办公场所或工作场所;七、教师应对主管指派之任务尽力执行,并将工作执行情况呈报主管;八、教师因职务关系所获得之有关学校机密,务必尽义务保密;九、教师务须爱惜学校授予使用之公物;十、应就工作场所的各种机会学习训练,以提高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