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上市文件此為涉及衍生工具的結構性產品。除非閣下完全了解及願意承擔所涉風險,否則切勿投資此產品。德意志銀行(根據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透過其倫敦分行行事關於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H股的200,000,000份於2011年10月31日到期歐式(現金結算)股票認購權證(證券代號:26053)行使價:每100份權證87.50港元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香港結算」)對本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文件的資料乃遵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發行人的資料。發行人願就於2010年4月30日刊發的基本上市文件、於2010年8月13日刊發的披露增編及本文件所載資料的準確性承擔全部責任,並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文件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實,足以令基本上市文件、披露增編及╱或本文件的內容在任何重大方面產生誤導。投資者務須注意,權證的價格可急升急跌,持有人的投資可能蒙受全面損失。因此,有意購買者應確保其了解權證的性質,並於投資權證之前仔細閱讀基本上市文件及本文件所載有關風險因素的說明;如有需要,應尋求專業意見。權證構成發行人(而並非其他人士)一般無抵押合約責任。閣下如購買權證,所依賴者乃發行人的信譽;權證並不賦予閣下任何權利追討發行指定股份的公司。2010年10月21日2重要提示閣下投資權證前,應先閱覽本文件以及本公司於2010年4月30日刊發的基本上市文件及本公司於2010年8月13日就基本上市文件刊發的披露增編。本公司不能向閣下提供投資建議。閣下須自行決定權證是否符合閣下的投資需要,並於適當時徵詢專業意見。於本公司所發行的任何結構性產品在聯交所上市的期間內,閣下可前往EuropeanAsianBank(HongKong)NomineesLimited辦事處(現時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中2號長江集團中心48樓)查閱下列文件:(a)本公司的基本上市文件及基本上市文件的任何增編或續編(英文版本及中文譯本);(b)本補充上市文件(英文版本及中文譯本);(c)本公司最近期可供查閱的年報及中期報告(如有);及(d)本公司基本上市文件所述本公司核數師的同意函件。Duringtheperiodinwhichanystructuredproductsissuedbyusarelistedonthestockexchange,youcancometotheofficeofEuropeanAsianBank(HongKong)NomineesLimited,whichispresentlyat48thFloor,CheungKongCenter,2Queen’sRoadCentral,HongKongtoinspectthefollowingdocuments:(a)acopyofourbaselistingdocumenttogetherwithanyaddendaorsuccessordocumenttoourbaselistingdocument(boththeEnglishversionsandtheChinesetranslations);(b)acopyofthissupplementallistingdocument(boththeEnglishversionandtheChinesetranslation);(c)acopyofourlatestpubliclyavailableannualreportandinterimreport(ifany);and(d)copiesoftheconsentlettersofourauditorsreferredtoinourbaselistingdocument.本公司的權證不發售予美國人士(定義見美國1933年證券法(修訂本))。目錄風險因素....................................................................................3發行概要....................................................................................4權證的條款和細則............................................................................7有關該公司的資料............................................................................8流通量提供者的資料..........................................................................9其他資料...................................................................................11有關本公司權證的更多資料...................................................................12有關本公司的補充資料.......................................................................13頁次3風險因素閣下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考慮下列風險概要及本公司的基本上市文件所列的風險因素,以及本文件及基本上市文件所載的所有其他資料。下列概要未必載列所有有關權證的風險,閣下不應在沒有參考基本上市文件所載各項細則的情況下依賴下列概要。閣下如對權證有任何問題或疑問,應徵詢獨立專業顧問意見。權證的價格可急升亦可急跌,閣下可能會蒙受全部投資的損失。閣下如購買權證,即依賴於本公司的信譽,而權證並不賦予閣下任何權利追討發行相關股份的任何公司。信貸評級機構通常會向被評級的發行人收取費用。閣下評估本公司的信譽時,不應只依賴本公司的信貸評級,因為(a)信貸評級並非買入、出售或持有權證的推薦意見、(b)發行人的信貸評級可能涉及難以量化的因素,例如市場競爭、新產品及市場的成敗升跌以及管理能力及(c)高信貸評級未必表示低風險。本公司於截至本文件日期的信貸評級僅供參考。倘若本公司的信貸評級被調低,權證的價值可能因而下跌。權證並無評級。如相關股份在聯交所暫停買賣,則權證亦會同時暫停買賣。行使權證與付款之間存在時差。或會出現可能影響相關股份價值的事件。如毋須因該等事件而對權證作出調整,則權證的價格或會受到影響。本公司或流通量提供者可能是權證的唯一市場參與者。權證的第二市場可能有限。權證的價值與相關股份價格的變動未必完全掛鈎,且或會受到其他因素(包括權證到期前剩餘時間)的影響。本公司的整體活動或本公司的附屬公司及聯屬公司的活動可能會引致各種潛在及實際的利益衝突。於本公司日常業務過程中,本公司可為本身賬戶或客戶的賬戶進行交易,並持有相關股份的倉盤。如本公司認為,由於本公司控制範圍以外的原因,履行本公司在權證中的責任因任何理由變得全部或部分不合法,或本公司維持有關權證的對沖安排因(i)任何適用法例或法規的採納或變更或(ii)因任何適用法例或法規詮釋的頒佈或變更而不再合法,則本公司可以酌情但並無責任提早終止權證。若本公司提早終止權證,本公司會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向各份有關權證的持有人支付由本公司釐定的有關權證的公平市值(不論所涉的不合法情況)減本公司將任何相關資產的有關對沖安排平倉的成本。閣下不會就所持有的任何權證獲發任何票額證書。閣下將須依賴中央結算系統及╱或閣下的經紀(a)確定閣下的權證實際權益、(b)收取有關權證的公佈及╱或資料及(c)向本公司收取款項(如有)。4發行概要以下僅為權證條款的概要。閣下應閱覽本文件全文及基本上市文件。權證關於該公司股份於2011年10月31日到期歐式(現金結算)股票認購權證。該公司及其股份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H股。與權證有關的該公司股份數目為2,000,000股。倘發生有關該公司的公司事件,例如供股、派送紅股、股份拆細或股份合併,則本公司或會調整權證的條款,以計及該等事件的結果。有關在該等情況下作出調整的詳情,請參閱細則6。推出日2010年10月15日數目200,000,000份權證發行價每份權證0.15港元每手買賣單位5,000份權證行使數額100份權證現金結算款每筆行使數額賦予閣下權利,可收取本公司按下列公式計算的港元現金款項:權利金x(收市價-行使價)-行使費用如按以上公式計算的金額相等於或少於零,閣下不會收取任何款項。權利金1股股份收市價於每個估值日每股股份收市價(由聯交所日報表得出,但可根據細則2所規定予以調整)的算術平均數。估值日緊接到期日前五個營業日的每一日。如聯交所在香港開市交易以及銀行在香港開門營業(星期六及星期日除外),則該日為營業日。倘於估值日出現市場中斷事件,則估值日將會推遲。有關在該情況下所發生事項以及本公司何時須要對股份價值作誠信估計的詳情,請參閱細則4B(d)。5行使價每筆行使數額的行使價為87.50港元。到期日2011年10月31日,如該日並非營業日,則為下一個營業日。到期時行使權證僅可於到期日按每手買賣單位或其完整倍數行使。如於到期日的現金結算款大於零,則權證將於到期日自動行使,而閣下毋須發出任何行使通知。如於到期日的現金結算款相等於或少於零,則閣下將喪失投資價值。支付現金結算款倘權證於到期日自動行使,本公司將向閣下支付現金結算款。權證於到期日行使時,閣下須支付本身的行使費用。支付行使費用已反映在現金結算款的計算中。本公司將於到期日後三個營業日內發出現金結算款。謹請留意,本公司將透過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中央結算系統」)支付所有款項。閣下或須依賴閣下的經紀╱託管人,確保現金結算款記入閣下在彼等開設的戶口。本公司向運作中央結算系統的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付款後,即使中央結算系統或閣下的經紀╱託管人並無將閣下應佔的款項轉付予閣下,或轉付款項時有所延誤,閣下亦無權就上述付款而針對本公司。行使及交易貨幣港元上市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而聯交所亦已原則上同意權證上市及買賣。倘本公司不獲聯交所批准權證上市,則不會發行權證。本公司預期權證將約於2010年10月22日開始在聯交所買賣。除聯交所外,本公司無意申請權證在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上市。獲納入中央結算系統本公司已作出一切所需安排,使權證獲納入中央結算系統。中央結算系統一般規則及中央結算系統運作程序將適用於所有在中央結算系統進行的活動。如閣下為中央結算系統個人投資者戶口持有人,則閣下可在中央結算系統設立的戶口持有閣下的權證。如閣下並無在中央結算系統設立戶口,則閣下的經紀(作為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將安排在中央結算系統的戶口代閣下持有權證。6形式權證以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義登記的記名形式總額證書表示。閣下無權享有票額證書。倘本公司需要向閣下寄發任何通知書,將透過中央結算系統寄發。閣下或須依賴閣下的經紀╱託管人,確保通知書送交予閣下。閣下可參考中央結算系統或閣下的經紀╱託管人的紀錄以及閣下從中央結算系統或經紀╱託管人收取的結單,以確定閣下的權證實益權益。權證的轉讓閣下僅可以每手買賣單位或其完整倍數在中央結算系統轉讓權證。倘透過聯交所轉讓權證,必須於進行交易後兩個交易日內交收。權證於本公司清盤時的地位權證構成本公司的一般無抵押合約責任,而並非任何其他人士的責任。各份權證之間與本公司的所有其他無抵押責任具有同等地位(法律規定有優先地位的若干責任除外)。管轄法律香港法律存置登記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