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排乡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核方案为了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科学规范地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业绩,引导、保护和发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教师在聘任、晋职、晋升、调动、绩效工资发放、评优评先及奖励等方面提供准确的依据。同时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教育教学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乡教育事业健康、高效、快速发展。特制订教育教学考核方案:一、考核评价对象全乡所有在编在岗的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顶岗教师。二、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陈启福副组长:钟建来张尧煌成员:谢英俊谢锦圣廖兴平罗崇高何建华廖小兰钟鸣叶丽萍下设教师考评办公室,谢英俊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师教育教学考评工作。三、考核评价内容、分值和方法(一)考核评价内容和分值。考核评价内容为六项:师德表现(10分)、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学过程(25分)、工作绩效(35分),一至五项内容满分100分。以及现金奖励。(二)考核评价方法。1.师德表现(10分)。每学期末对根据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方案进行专项考核。采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考核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学校师德考核小组根据个人自评分10%、学生评议分20%、教师评议分30%和考核小组评议分(一至三年级60%,四至六年级40%)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考核总分在90分(折前)以上为“优秀”,59分(折前)以下为“不合格”。“优秀”人数控制在被考核人数的20%以内,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不合格0分。各学校要根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和《赣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七项严禁”》要求,制定若干扣分条款。若违反师德要求,在师德综合评分中直接扣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考核直接记0分,综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谩骂、侮辱、调戏、猥亵学生,情节严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2)违背学生意愿填报、篡改学生报考志愿或有偿招生推介生源的;(3)参与赌博、盗窃、打架斗殴等活动,严重损害教师形象的;(4)编造、传播谣言信息中伤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5)乱收费,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等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6)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7)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8)其它严重违反师德规范或违法乱纪的。2.考勤(10分)。(1)具体分值:(此项每位教师基础分为10分,由各校自行进行考核,各村级学校在每学期结束时上报每位教师的考勤得分到中心小学)。(2)具体的奖惩规定将按考勤制度执行,所扣分全部分配给出全勤人员。注:考勤扣分不封顶。3.工作量(20分)。根据各校教师数每位教师20分进行总数下拨考核分数,以校为单位进行考核,各村小自定考核办法,学期结束前上报考核结果,各校教师考核分总和等于下拨总分,若总得分不足(超过)下拨总分数,则普加(减)平均分)。(1)根据教学计划课时,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基本课时量。周基本课时量=全校周正课总课时数(总班级×周课时)÷全校专任教师数。(2)担任管理工作和事务性工作按以下标准折算课时:①校长每周8课时,副校长每周6课时,中层正职干部每周4课时、副职每周3课时,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周2课时。班主任每周2课时。村小负责人每周3课时。兼任多个职务的折算总课时不超过8节。②多科(班)教师每周2课时。③擅写人员、广播站、仪器管理等其他工作或岗位,每周折算1课时。④55周岁以上的男教师、50周岁以上的女教师每周加2节课时计算工作量。(3)教师的工作量按一周计算,以每周任课节数加上管理工作和事务性工作折算课时作为教师工作量课时,工作量课时达到基本工作量的记20分,超过课时每节加1分,少课时每节减1分;工作量此项得分不封顶、不保底。4.教育教学过程(25分)。(1)教学常规(12分)。根据县教育局《全县落实教学常规的意见》、《关于加强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高排中心小学教学常规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好常规工作,注重教学常规的实效性,中心小学将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全面检查每学期不少二次。每次检查后将及时公布检查情况,一学期综合情况按专职教师数3︰5︰2分四个等次分别给12分、10分、8分及以下。(2)培训与教研(5分)。由各学校制订培训学习、校本教研、基本功和专业素养提高等制度,每学期由教研处和电教处分别对教师参与相关培训、教研等活动的积极性和效果进行综合评分,视情况分别得5分、3分、1分,教研处、电教处评分各占50%。对于活动缺席、远程培训等学习不合格等情况可另外直接扣分。(3)全面育人(8分)。围绕“以人为本,全面育人”目标,值周行政、年级组、政教处等处室要根据教师在履行职责、关爱学生、合作共处、争先创优等方面的表现,每周(年级组、政教处等处室每月)给不超过20%的表现优秀的教师加过程分1分;各处室对于布置工作,可根据落实效果,进行专项考核,并给予加过程分。一学期按以上累计过程加分以3︰5︰2比例分四个等次分别给教师考核分8分、7分、5分,一学期没有过程加分的本项记0分。(各村级学校在每学期结束时上报每位教师的全面育人考核得分结果)5.工作业绩(35分)。业绩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由管理、教学业绩得分组成(35分)。见附件1《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四、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一)评价结果必须作为主要依据运用于教师年终考核、评优评先、聘任晋职、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之中(附件2)。(二)第一学年评价总分(两个学期得分之和除以2)未达60分的或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学校可定为待聘人员或落聘人员;连续两学年评价总分(两个学期得分之和除以2)均未达60分,直接定为落聘人员。五、考核评价工作要求1、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有反映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确实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2、学校考核小组成员,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整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考核中出现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要从严处理。3、法定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经批准的病假、事假按实际在岗时间考核,教育教学奖励按实际在岗时间计发;因请假原因只有一个学期考核分的教师,学年考核分折算成百分制时不除以2。4.对教师综合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价工作在每学期结束后半个月之内完成,评价结果在校内公示不少于7天。学年结束后累计二次综合评价得分,作为考核最后得分,由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考核等次,校长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备案(备案表与教师业务档案合并,附件5)。5.班主任津贴,各校自行制定方案考核,中心小学将进行督查。6、以前下发的文件与本方案有冲突的,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解释权归中心小学教代会。各村级学校必须根据本方案中的有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经学校90%以上的教师通过后,形成纸质文稿上交至中心小学备案。附件::1.教学质量考核办法2.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3.教学常规考核参考内容和分值4.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学生调查参考内容和分值(小学生用)5.教师业务档案汇总表会昌县高排中心小学2013年1月20日附件1: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一、考核项目1、一至五年级学期质量考核(1)期中和期末检测(基础分100分)每学期中心小学将在学期结束前对全乡小学各年级进行期末检测,分语、数、英计算出人平分15分、后50%人平分(15分)、及格率30(其中全科及格率10分)、优秀率40(其中总分优秀率15分),取几项和为每学期期末检测业绩得分。2、对毕业班的考核,毕业检测(100分)①2012秋期末考试成绩计算出人平分40分,后50%人平分40分(其中后50%人平总分30分)、及格率90分(其中全科及格率80分)、优秀率90分(其中总分优秀率80分),对同级科业绩考核排位1~3位,4~5位,分别得业绩考核分100分、95分。②毕业检测成绩考核分根据全县排位进行计算,若全乡小学毕业检测成绩在全县排位1~8位,9~10位分别得业绩考核分100分、95分。③毕业检测成绩在全县排第11~12位,对同级科业绩综合得分1~3,4~5位的各科任教师分别得业绩考核分90分、85分,而综合得分(不含全科分值)未达全乡同级科综合总分平均值的85%的教师得80分;排全县12位(不含12位)以后,每后退一位按各科任教师综合得分排位再各加扣3分,且对综合得分(不含全科分值)未达全乡同级科综合总分平均值的85%的教师翻倍加扣分。学期业绩得分,期中考试得分的40%和学期末得分的60%之和,再折换成35分作为教师业绩考核总得分(1-5年级95%的学生,六年级97%的学生列入考核)。计算公式参照县教育局的考核计算方法。注:英语等同语、数考核。担任多个班的语、数、英,各班人数相加70人以上或担任三个主科以上,各个班业绩考核分都达同级科业绩考核分平均值的85%,该教师业绩考核分取多个班业绩考核分平均值的1.4倍;而既担任毕业班语、数科又兼任英语的的教师,各科业绩考核分都达同级科业绩考核分平均值的85%,该教师业绩考核分取多个科业绩考核分平均值的1.8倍;担任双科,各班人数相加70人以下的,多科的业绩考核分都达同级科业绩考核分平均值的85%,该教师的业绩考核分取多个班业绩考核分平均值的1.2倍;以上三种情况若出现有一个科未达同级科平均值的85%,则考核分取多个班或多科的平均值。二、文体、科普竞赛加分凡全县统一组织的文体、科普竞赛,获县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指导老师加考核分3、2、1分。市级将加倍计分,此项计分满分为10分。三、其他说明(1)校级干部。管理业绩占80%,由县教育局根据上学年学校工作评价结果,给予评定,优秀30~35分,良好25~30分,合格20~25分,基本合格20分以下;新提拔校长按30分计,调任校长以原学校的评价为依据。教学业绩占20%。(2)中层干部。管理业绩占50%,由校级领导和全体教师评定,优秀30~35分,良好25~30分,合格20~25分,基本合格20分以下;教学业绩占50%。(3)统考学科教师。教学业绩占100%。(4)非统考学科教师。学校组织测试,检验完成教学计划、教学效果情况(5分),由考核领导小组评定优秀5分,良好3分,较差2分);另25分为教育教学过程得分(即按第3项办法的得分再加一次)。(5)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主要考核他们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方面,考核小组评定优秀15分,良好13分,合格9分,较差6分和教师评分优秀20分,良好16分,合格12分,较差8分。附件2: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一、奖励细则1、教师考核(100分):运用《高排中心小学2012-2013学年教育教学考核奖励方案》的考核结果。2、教学质量进位奖:一至六年级语、数、英期中、期末检测进行排位,以上一次检测排位为基数,每进一位奖励30元,任多个同级科班级的不设进位奖。3、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语、数、英考核分进行排位,一至三年级和六年级同级科排列第一、二名的教师奖120元、80元,四、五年级同级科排第一的教师奖120元。4、毕业年级质量检测(1)毕业检测成绩考核分根据全县排位进行计算,若全乡小学毕业检测成绩在全县排位1~8位,毕业班教师分别奖励2200元、2000元、1900元、1800元,1700元、1600元、1500元、1400元。(2)毕业检测成绩在全县排位9~10位,毕业班教师分别奖励奖励800元。(3)毕业检测成绩在全县排位11~12位,对同级科毕业成绩综合得分达全乡同级科综合总分(不含全科分值)平均值的85%的教师奖励600元,未达同级科综合总分(不含全科分值)平均值的85%的教师减半奖励。(4)担任毕业班年级语、数科,又兼任了英语的教师每学期给予500元的工作补助。5、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