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文化广场店招规范说明租户店招设计控制区的定义1.本设施由开放式内街构成。2.对租户商铺沿街玻璃门窗及室内门头标识以内的一定范围,进行设计上的限制。这个限制区域称为设计控制区域。3.在设计控制区内,商铺室内外的门头标识的限高、尺寸、材质等将受到一定的控制。租户标识的审核原则1.租户的门头店招设计由租户自行承担、制作及安装。2.标识或图案制作前,必须先将详细的设计效果图、施工图递交宁波文化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预审批准。未经批准的店招标识不可设置。3.店招正面不可设置标识以外的促销宣传物等,如商品目录、标语、活动通知、播送电视广告等,不可以作为展示的标识,必须保持店招整体设计规格的统一性。4.标识的附件,如电源配线、骨架、整流器、灯管等不能对外暴露,影响整体美观度。5.店招安装方式必须符合安装规范,不得破坏幕墙结构及损坏幕墙主体。租户标识的设计标准1.户外沿街主标识设计标准1.1店招位置控制在门头上方,沿门头线高出8cm起做。1.2整体店招高度控制在90cm内,长度控制在正门两边各加一扇玻璃门的宽度,厚度控制在40cm内(实际情况是100CM)1.3店招的材质,推荐金属板烤漆(与幕墙铝材同色)、亚克力板,租户若因特殊材质需求应及时向商管公司进行特殊报批。不得使用彩喷灯箱布灯箱,不得采用易燃木结构主题,所使用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要求。1.4店招内画面由租户自由设计,字体、颜色不做指定。1.5附图一:2.室内主标识设计标准2.1店招位置控制在门头上方,沿门头线高出5cm起做。1.2整体店招高度控制在50cm内,长度不限,厚度控制在30cm内(商管议建议为10CM)1.3店招的材质,推荐金属板烤漆、亚克力板,租户若因特殊材质需求应及时向商管公司进行特殊报批。不得使用彩喷灯箱布灯箱,不得采用易燃木结构主题,所使用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要求。1.4店招内画面由租户自由设计,字体、颜色不做指定。1.5附图二:店面闭合方式1.统一选用内开门形式,如有租户特殊需求,根据实地现场情况可采用移动侧门,但需提前将设计方案提交商管公司进行统一审核批准。未经批准的租户不得擅自设置。2.材质方面统一采用全透明白色玻璃门,铝合金门框,其颜色必须与整体装修色调统一。3.店铺的玻璃必须保持通透,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封闭,必须经过商管公司审核批准。玻璃上内侧和外侧不可固定或临时张贴、悬挂、彩绘等任何非规范陈列形式,影响店铺整体的形象美观度。4.租户不得随意在玻璃隔墙及玻璃门上张贴防撞贴。如有需求,需提前经商管公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