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住房金融的发展与改革住房基金是指按国家政策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由国家财政和单位共同筹集,用于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的专项基金。住房基金是企业按照规定的来源取得、具有特定用途、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资金。住房基金是国家为了保证和促进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实现住房商品化,加快住房建设而要求企业设立的一种基金。住房基金的偿付时间一般都在1年以上,在未结清前则成为企业的一种长期负债。企业住房周转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住房折旧、公益金中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借入的住房资金和住房周转金。住房金融的定义界定对于住房金融的定义,各国学者都是基于本国住房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对其进行了相应的界定。英国学者DavidGarnett(1991)等认为住房金融是居民各类住宅的建设、改善、购买、租赁、维护和维修的货币运行制度。美国学者Randall(1988)从住房抵押的角度来理解住房金融,认为抵押市场和住房市场是紧密联系的,他暗示了住房金融就是抵押贷款。住房金融的定义界定我国学者蔡德容和潘军(2001)认为住房金融是以住房信贷为主的各种住房信用资金(包括住房抵押票据、各种住房证券等)的交易活动,是以筹措、融通住房资金为核心的住房金融市场、住房金融体系以及住房金融运行机制的总称。曾国安(2004)还根据资金融通的对象的不同将住房金融划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住房金融的融资对象包括所有的经济主体,而狭义的住房金融的融资对象仅包括居民和消费性的非营利性住房机构。同时他指出,住房金融中最重要的就是与居民住房购置有关的货币融通活动。综合前人的研究成果,本文住房金融的研究重点也将主要放在消费者的住房金融,即居民住房购置相关的资金融通活动。发展住房金融的意义1、发展住房金融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居民居住水平的内在要求。住房是人们生活的基本消费资料,是人们安居乐业的关键所在,居民居住水平的高低对于居民的生活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而同时住房又由于其价值巨大,一般情况下,购房者缺乏一次性付款的经济承受能力,这种需求与购买力不足之间的矛盾,直接影响居民的居住水平。而发展住房金融可以为居民提供相关的资金支持,解决购房者即时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使得其对住房的需求转为有效的购买力,进而促进居民居住水平的提高。发展住房金融的意义2、发展住房金融是支持住房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必然选择。住房产业无论从技术上还是产业链上,都与国民经济中众多的产业部门具有广泛而密切的联系,住房产业的发展会带动其相关产业部门的产品需求大幅度增长,从而促进经济增长。由于住房产业属于资金密集型,无论是住房的供给方还是需求方,都需要来自外界的资金支持,来解决自身的资金不足的问题。因此,住房金融在住房产业的发展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它为住房产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可持续的资金支持,从而有助于推动住房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发展住房金融的意义3、发展住房金融是促进金融业发展与改革的推动力之一。由于住房贷款一般以住房作为抵押物,通常来说,住房有固有的保值和增值作用,又属于实体财产,具有不可移动性和耐久性,是可靠的抵押品,清偿率比较高,也是较为安全可靠的投资领域,因此住房贷款风险相对较小,属于银行比较优质的资产。同时住房贷款属于消费贷款的一种,从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来看,消费信贷比例的提高是金融业发展的大方向之一。因此大力推进住房金融发展,对于促进我国整个金融业的发展与改革也是十分重要的。我国住房金融的发展历程回顾第一阶段住房金融的停滞阶段(1919年-1978年)建国初期,由于没有禁止房地产买卖、典当等市场活动,所以房地产经营还活跃了一阵,住房金融也维持了一定阶段。1956年,建设银行曾在18个省市试办一年的建造住宅贷款。但随着计划经济的推行,城镇住房及其他各类用房建设投资转由国家财政拨款建设,住房作为福利近似无偿分配。住房实行供给制,住房市场不复存在,也就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住房金融。在这一阶段,中国实行的是高度的计划经济体制,一方面,住房建设投资来源主要由国家财政的拨款,造成资金运动过程简单化,使银行对房地产资金的管理也简单化,仅仅充当了财政的保管和出纳的角色。另一方面,住房的生产、分配和供给的计划性使得住房的商品属性被否定,也就失去了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经济基础,没有市场这个载体,金融业对于住房生产、交易、消费活动的资金支持和服务也失去了意义。我国住房金融的发展历程回顾第二阶段住房金融的导入阶段(1978年-1990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我国投融资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重大变革,城镇住房体制开始进行改革,提出了住房商品化的概念,住房产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开始形成,住房金融业也因改革的需要应运而生。1978年,国务院批转了《加快城市住房建设的报告》1979年,中央决定将基本建设投资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这标志着中国住房金融业的诞生。1980年4月,邓小平同志发表《关于建筑业和住宅问题的谈话》,明确了改革城镇住房投资、建设和分配制度的总体设想。1984年国务院在《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中要求:发展房地产业,推行住宅商品化。我国住房金融的发展历程回顾1987年在烟台和蚌埠成立了专门的住房储蓄银行,并承担了当地的房改金融业务,至此出现专业的住房金融机构。198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住房商品化目标与提租补贴的改革方案,同年,人民银行把住宅贷款列入消费信贷业务。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相继成立了房地产信贷部,专门从事住房信贷业务,承办各个地方政府委托的住房金融业务,并形成了以建设银行为主,多家银行并存的竞争格局。在这一阶段,住房商品化改革为住房金融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住房金融作为住房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开始逐渐导入。住房信贷体系初步确立,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开展。信贷规模有所扩大,借贷品种也由单一的生产性流动资金贷款发展到同时开办与住房储蓄存款相结合的消费性个人购建房贷款。我国住房金融的发展历程回顾第三阶段住房金融的初步发展阶段(1991年-1997年)1991年开始的住房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启动了住房市场,住房建设和住房市场逐渐活跃,为住房金融的发展打开了空间。1991年,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进一步改革住房金融体制,发展住房金融业务。这标志着全国的住房制度改革进入全面推进阶段。1991年,上海市借鉴新加坡的经验,率先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1992年,建设银行首家推出职工购建房抵押贷款业务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全面进入住房消费信贷领域。我国住房金融的发展历程回顾199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对住房制度改革的目的、内容和重点作了原则性规定。同年11月,国务院房改小组、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暂行规定》,提出“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明确区分政策性和自营性住房信贷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印发《商业银行自营性住房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和《政策性住房信贷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1997年4月,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实行办法》为中国住房消费信贷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这一阶段初步确立了我国住房金融的经营管理体系,明确了住房金融服务住房制度改革的经营方向,自营性和政策性住房信贷业务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基本初步确立。以上海为先导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开始起步,并向全国推广。我国住房金融的发展历程回顾第四阶段住房金融全面发展阶段(1998年至今)1998年是中国住房金融发展的转折点。当时出于扩大内需的考虑,政府为了刺激住房消费,进行了一系列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举措,尤其在金融支持上放开了对个人抵押贷款的限制,促使以住房抵押信贷为主要形式的中国住房金融进入了全面发展的通道。1998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决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按照文件要求,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金融货币政策,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大住房信贷投入、支持住房建设与消费的通知》、《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文件从政策上明确了支持与推动商业银行发展住房金融的基调。住房制度改革深化极大地推动了城镇商品住房建设和居民住房消费的积极性,带动了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的大发展,个人住房贷款规模开始迅猛增长。为配合和支持国家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和居民住房消费,商业银行住房金融业务经营管理逐步规范,在产品种类、业务范围和经营模式等方面获得了长足发展。我国住房金融的发展历程回顾2000年,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为住房贷款担保业务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2002年,国务院修改了《住房公积金条例》,进一步细化各项规定,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同时,这一阶段我国还引进了商业性的住房储蓄业务。2004年,建设银行与德国施豪银行共同出资设立了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对我国住房金融的发展模式进行积极探索。随着住房信贷规模的迅速扩大,商业银行迫切需要提高住房抵押贷款的流动性,2005年4月《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颁布实施。2005年12月,建设银行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首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开创了我国住房金融二级市场的先河,促进了我国住房按揭市场和资本市场功能的完善。这一阶段的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和住房信贷政策的完善,使得我国住房金融业务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住房金融的成功范例美国的住房抵押贷款模式住房抵押贷款模式是一种商业性较强的市场化住房金融模式,主要为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所应用。美国的高度发达的住房抵押贷款模式由抵押贷款一级市场和抵押贷款二级市场构成,两个市场之间的良性互动在提高居民住房水平的同时也促进了金融业自身的发展。发达的二级市场解决了住房抵押贷款一级市场的流动性风险问题,同时拓宽了资金来源渠道,并辅以健全的个人信用制度和保险体系来降低二级市场中证券的不确定性。为了保证政府政策向弱势群体有所倾斜,政府的保险机构主要为中低收入者的住房贷款提供保险,不仅分散了住房贷款机构的风险,也解决了中低收入者的购房资金问题。住房金融的成功范例新加坡的住房公积金模式住房公积金模式是一种政策性较强的住房金融模式,其实质是政府为维护居民的基本住房需要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性的强制性储蓄制度。雇主与雇员按雇员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交存公积金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管理机构负责该项资金的收缴、经营和归还。雇员在发生与住房有关的支出时可以申请使用该项资金。新加坡是最典型、最成功利用公积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