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硕士学位论文我国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研究姓名:赵向荣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企业管理指导教师:蔡福安20060401我国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研究作者:赵向荣学位授予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李林子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研究与实证分析2003该文首先从保险公司的认可资产和负债入手,从不同管理角度对各种偿付能力额度进行了比较分析,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静态的考察方法和动态的现金流方法结合是监管机构考察偿付能力的有效途径.IRIS和FAST都是静态的破产预测的财务比率系统,论文详细的比较、分析了这两个预警系统,通过对保险偿付能力监管方法的发展研究,指出今后的保险监管的趋势所在.根据中国保险业监管的发展趋势,在研究了目前的监管方式的基础上,得出了中国目前应该实行以偿付能力为核心,同时加强市场行为监管的结论.考虑到中国保险业尚无破产机制,至今没有产生过破产企业,利用中国保险数据做破产预测的回归分析的数据条件不能满足,论文尝试利用《中国保险年鉴》的数据,设计了一套中国保险市场上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绩效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其主要反映内容为:偿付能力、资本结构、盈利能力和投资绩效等四方面.最后,论文对中国保险市场上13家数据较为完整的财产保险公司的绩效状况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的确证实了中国保险业的潜在的偿付能力危机和资本金严重不足的现状.作者随后利用散见于各处的数据资料进一步佐证了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并从保险公司的微观角度探索了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与方法.2.期刊论文巩天凤金融全球化对我国金融保险业的影响及对策-商业经济2010,(1)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为应对各种风险,我国金融保险业应采取制度性措施改革银行业,不断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逐步转变为功能型监管模式.保险公司要更新保险营销观念,根据企业自身优势及经营特点进行准确的保险市场定位,拓展保险产品线的长度和宽度,占领并不断巩固市场份额;同时建立企业文化来管理保险营销人员,以增强保险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齐心协力实现保险企业的目标.3.学位论文张玲试论我国保险企业偿付能力的政府监管2000本文的思路正是从分析目前我国的保险市场入手,联系英美等先进国家的保险监管模式,进而构建出适合我国的保险企业偿付能力监管的以偿付能力额度为主,财务监管指标体系为辅的监管模式。基于上述思路,本文的主要内容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我国保险市场及其监管概述。分别从西方经济学角度和保险业的特殊性来论述保险监管的必要性。第二部分是我国保险市场的概述。在这一部分里总结出我国保险市场近二十年发展中所取得的成绩和分析保险市场尚存在的问题。从成绩来看,目前的保险市场已形成产、寿险分营,内、外资保险公司并存的多元化竞争格局。保险险种迅速增加,保费收入增长强劲,在保险赔付中,从恢复保险业务当年的IL百万元赔付到1999年末的510亿元,显示了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保障作用。第三部分是我国保险监管的回顾和评价。第四部分是对完善我国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思考。4.学位论文曹明奎保险业偿付能力管理的经济分析2006中国保险业在近20年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长足发展。特别是加入WTO后,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程度逐渐加强,给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是1996年以后的8次降息,形成了严重的“利差损”,给保险公司带来了沉重的损失和负担。中国保险业“利差损”产生的深层次内在原因是资产负债不匹配风险造成的。于是,如何有效地防范资产负债不匹配风险,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成为了中国保险业不能回避而又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选题背景和意义。从保险企业角度来看,目前我国保险企业仍处于较低水平的管理层次,而从我国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看,产品的创新已经使公司的产品结构十分复杂,特别是在寿险方面,随着新型投资保单的陆续出台,保险公司的产品和种类与国外发达国家已非常接近,但是从资产来看,投资资产种类过少,资金运用渠道相对狭窄,资金收益率低下,资产总体来说质量不高,资产的质量和数量远低于负债的要求,存在很大的潜在风险。从保险监管角度来看,目前中国保险业还是采用的偿付能力额度监管方式,偿付能力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这种监管模式基本上采取的是现场监管体系,以静态监管为主,大多采取抽查或到公司实地考察的方式,缺乏动态监管指标,因而无法及时根据保险公司现有的财务报告,来分析其未来业务的风险因素对偿付能力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共分为四部分。第一章是对偿付能力概念及其构成的基本界定。通过对偿付能力的概念进行了深入剖析,揭示了保险公司加强偿付能力的必要性,明确了偿付能力的内涵和外延,澄清了一些关于偿付能力的误区,力图建立一个相对完整的偿付能力理论基础。从清算角度、资产负债表角度、保险监管角度等不同方面来考察偿付能力的构成。通过对保险业偿付能力风险及其构成的深入研究,根据“保险企业破产或倒闭”的关系密切程度来划分了不同的保险经营风险,从而指出偿付能力风险的存在不仅严重损害保险企业的经营能力,破坏保险企业的声誉和形象,而且严重危及投保人、被保险人、投资者等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和安全感,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保证保险企业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既是保险企业追求的首要目标,也是保险监管当局关注的焦点。第二章是对偿付能力管理及其核心内容——保险监管的经济分析。对偿付能力管理主要从三个层次进行论述:一是从政府监管角度以法律形式作出的一系列规定;二是从风险理论的角度以统计方法来控制企业的风险;三是从保险企业经济学的角度对企业管理的整体风险加以监控。通过对偿付能力管理概念的论述,力图将保险企业偿付能力管理和偿付能力监管纳入到一个统一的框架中,使两个层面相融合、统一,以使两者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在不同阶段、不同层次上适用于不同类型的保险公司,进一步的完善偿付能力监控体系,为保险公司和监管部门提供一个有效的决策支持。同时采取了比较新颖的经济学分析工具——交易成本分析和博弈论对保险监管进行分析,从而阐明了保险监管的起源,揭示了监管的经济作用,展示了保险监管从市场行为监管转变到偿付能力监管的演进路径,提出了保险监管是法律根据交易成本最低原则对监督权这一权利资源的有效分配,保险监管是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强制信息披露和信息传递加快的一种手段等一系列新颖观点,奠定了保险监管的理论基础,丰富了监管的理论内涵。第三章是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技术应用的介绍。资产负债管理技术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静态到动态、从低级到高级的演进历程。目前,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技术已成为西方保险公司防范和降低风险的主要工具,同时也是各保险公司增加自身经济价值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手段。其核心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建立权责分明的资产负债管理组织体系,设立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资产负债信息沟通和长期投资战略决策等事宜。二是确立完善的管理流程,在兼顾法律法规和资本市场走势的前提下,力求投资组合的区割或配置要与负债产品线的特点相匹配,实现资产与负债的风险收益特性基本匹配的目标。三是采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和模型技术,综合运用到期日缺口、现金流匹配、久期匹配、凸性匹配、免疫策略、随机模拟和动态财务分析(DFA)等技术方法,对资产负债匹配状况进行动态管控。通过对国际先进偿付能力管理技术和工具的详细介绍,把握了当今世界资产负债管理技术的应用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为保险监管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不断更新的计算技术和日益复杂的金融市场风险,促进了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技术的革新和复杂化。当前的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技术,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监管要求的“利率风险管理”,而是将许多非利率风险包括其中。它既要能够管理特定产品风险,也要能用来分析公司整体风险;既要能用来考察投资策略,也可用来做公司其他战略性分析。“动态财务分析”正是顺应这种潮流要求,代表这种发展趋势的产物,它是将保险公司视为整体,从而在整个保险企业内进行模拟分析的有效预测工具。其核心思想是在较广泛的区间内,监控保险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并在不确定和变化的市场环境下考察保险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富变化。第四章是对我国目前保险监管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详细分析。目前我国保险监管仍存在以下问题: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不够合理、会计信息质量不佳、尚未建立起一套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应我国监管要求的保险监管会计准则、缺乏相应的数据系统支持以及无法动态反映偿付能力风险等。一个有效的偿付能力监管系统除了能及时检测出财务状况出现问题的保险公司,还应该能准确地为监管机构提供制订相应措施的信息依据。因此,建立高效的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除了要修正现有监管系统中的问题外,更应该重视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审计师、精算师制度和保险信息系统等外界环境的建设,同时加强对现金流量测试、动态偿付能力测试(DST)以及动态财务分析(DFA)等动态偿付能力分析工具的研究,使我国保险监管能早日与国际接轨。通过以上分析对我国偿付能力体系的建设提出了以下建议:加快保险监管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建立科学详细的报表体系和报告制度、提高保险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建立公开信息披露制度、借鉴风险资本要求法和现金流量测试法,实现我国偿付能力静态监管和动态监管的结合以及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保险偿付能力监管预警系统。以期为我国保险监管的未来发展趋势指出一个比较清晰的发展方向。研究方法和创新。一是采用微观主体行为视角。以微观主体为研究起点,把微观行为主体的反应纳入到研究中来,进行理论推演。二是采用博弈论方法和历史的制度分析方法。通过博弈论的分析优势对,投保人、保险人以及保险监管者在不同条件下的行为进行了分析得出了一系列富于建设性的结论和建议。同时采用制度分析方法为保险监管的产生、发展提供了一个新颖的解释。三是多种分析工具和分析方法的综合运用。本文采用了新制度经济学、博弈论、历史分析方法等多种有效的理论分析工具对偿付能力问题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探析,并将所得结论相互比较,相互验证,从而为偿付能力管理问题的跨学科、多角度融合研究提供了一种思路和平台,拓宽了理论研究的视野和领域。5.学位论文张文伟中国再保险市场制度创新研究2005进入21世纪以来,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让我们面临了前所未有的风险。全球经济、政治状况和自然环境都发生了难以预料的巨大变化,如新经济泡沫的破灭、信用风险的接连暴露、巨灾损失逐年扩大、局部战争连续升级、恐怖主义所带来的新的威胁等,给全球保险业造成了重大的损失。而作为保险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再保险市场,同样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考验。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特别是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给保险和再保险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再保险不仅能够分散承保风险、扩大原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是原保险业的“稳定器”和“助动器”,而且对于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起步较晚的中国再保险市场,正处于一个迅速发展的时期。一方面,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国民经济仍将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这必将为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保险业务的增长率仍会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空间和潜力非常大。但是,与此同时,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单一风险责任加大与责任准备金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单一保险公司承保能力有限,难以承受巨额的风险与责任。虽然再保险的潜在需求巨大,但再保险的有效需求呈现出严重不足的状况,再保险供给主体偏少;同时,作为再保险市场主要中介的再保险经纪公司几乎处于空白,再保险市场的运转环境还有待大力培育,这些都严重制约了中国再保险市场的发展。制度重于技术,中国再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对再保险市场的制度创新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如何从制度创新方面来进行再保险市场建设,成为当今中国保险与再保险界需要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再保险市场作为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度创新的实施与否与绩效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乃至整个金融秩序的稳定。因此,本文提出应从再保险市场制度创新的理论基础、中国再保险市场制度变迁的历史分析、中国再保险市场制度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