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业系统风险分析doc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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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业系统风险分析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保险业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成为我国发展最快、高速增长持续时期最长的行业。在充分肯定保险业成就的同时必须看到,随着保险主体的增加和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大,保险业的风险也在累积,需要加以重视。一、我国保险业面临的主要风险(一)保险业风险的一般分类保险风险分类有多种方法。根据国际通用分类,我们将保险风险分为资产风险、负债风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和经营风险四类。在这四类风险中,资产类风险大多属于可控风险,可以通过投资多元化、改善投资结构、再保险以及改进财务制度和评估方法来加以规避(但在金融市场环境不够健全、金融商品种类较少、保险公司投资能力较低以及保险资金投资管制过多时,资产风险将难以规避。)。负债类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可控的,但这类风险多由外部因素引起,在防范和化解风险时更多地需要保险业外部环境的配合。资产负债匹配风险的化解重点在于调整资产结构,改善投资管理,需要同时在内部管理和拓展投资渠道两方面下功夫。经营风险尽管受外部因素影响较大,但这些风险基本上是可以预测或识别的,通过完善企业内部风险管理机制和强化监管,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这类风险。(二)当前我国非寿险业的突出风险我国非寿险业的风险主要集中在负债风险和经营风险上。包括:1.定价不足风险这类风险主要由保险公司精算水平不高和过度竞争造成,具体表现为赌博性承保、超出承保能力承保、降低承保条件承保、以赔促保、赠与保险等不规范承保行为。由于定价水平明显偏低,保费收入很难覆盖风险。2003年,财产保险业务承保金额为290851亿元,同比增长23.19%。而财产险保费收入增幅仅为11.53%(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统计数据。),前者比后者高出11.6个百分点。同时平均费率在连续五年下滑之后又创新低,全年为3.07‰,较上年3.29‰下降了0.22个千分点。目前我国财产险、运输险的费率已经远远低于国际市场费率,一些大型项目的保险费率甚至低到万分之一以下。如深圳地王大厦这样投资额高达40多亿港元的巨型保险标的,保费仅收取了二十几万元人民币。再如有的公司承保飞机责任险,对整个机场所收取的保费只有280万元。费率过低将使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受到极大影响,其不良后果有三:一是保费收入偏低使得企业无法按照风险管理要求提足准备金,加大了承保风险;二是加大了公司资金运用的压力,往往会诱使经营者靠金融市场的投机行为获取高额收益来弥补承保业务损失,违背了保险资金稳健运作的原则。而中国金融市场的不健全性和高风险性会使这种投机行为面临极大的风险;三是使得企业难以通过分保将超出自身能力的风险转移出去,特别是难以向国际保险市场转移风险。结果是只能依靠侥幸而不是科学管理来维持保险公司的经营。一旦出现规模较大的灾害,必定有相当数量的保险公司难以承受。2.信用风险近年来,各种保险欺诈案件层出不穷,且手段和方式也在逐渐技术化和隐蔽化。以车贷险为例,广东保险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10月,广东各非寿险公司车贷险平均赔付率高达4546%,个别公司甚至高达8543%。所有开办此项业务的保险公司基本都陷入亏损。从已发生的保险索赔案来看,故意拖欠、蓄意诈骗者居多数。另据北京各非寿险公司的保守估计,目前约有20%的车险赔款属于欺诈。在2000年至2003年的4年间,骗赔造成的保险损失约有13亿元(《经济参考报》,2004年4月14日。)。3.理赔风险因缺乏严密的核保制度和核保管理系统而导致保险资金流失的现象还相当普遍,往往因不能合理定损,使保险公司实际履行的责任超出了保险合同规定的责任。4.负债过度集中风险如表所示,我国非寿险业的业务集中度是相当高的。在主要险种中,第一大险种机动车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比重连续保持在60%以上,第二大险种企业财产险占比14%,其余险种的市场份额均在5%以下。不久前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不少地方执法部门将保险公司作为交通事故案件的被告或共同被告,采用先予执行的方式裁定保险公司先行支付事故相关费用。此举立即对一些保险公司产生重大冲击,负债过度集中的风险已经显现。资料来源:《中国保险年鉴2004》。(三)我国寿险业的突出风险目前我国寿险业在资产、负债和资产负债匹配方面都存在较大风险。1.现金流风险即由新业务大量减少和大量保单退保造成的风险。由于资产和负债的长期特性,这类风险对寿险公司的影响远大于非寿险公司。2003年,部分寿险产品大量退保,而新增保费增长缓慢,潜在现金流风险正在加大。2.投资风险《保险法》颁布以前,我国保险公司的投资活动非常混乱。保险公司大量投资于三产、房地产、拆借,结果造成大量呆账、逾期贷款。1995年以后这类投资活动得到抑制,但受资本市场发展滞后等因素影响,保险公司无论是委托证券公司或其他机构理财,还是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理财都面临很大的投资风险。近两年来股票市场一路下行,证券业风险已经波及保险资产。2004年10月中央银行上调利率前后,国债等债券收益率大幅下降,而2004年保险公司持有债券比重已达到总资产的38%,投资风险显然还在加大。投资效益低下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经营的稳定性,成为我国保险公司发展的最大障碍。3.利差损风险据测算,1999年以前的保单会导致我国寿险业利差损每年增加约20亿元,到2004年底寿险业利差损总额将超过720亿元,占到行业总资产的9%左右。即便各寿险公司将全部业务盈余都用于弥补利差损,也需要10年的化解时间(参见国务院发展硏究中心《调查研究报告》2004年第163号,李建伟、杨琳:“我国保险业的风险与对策”。)。若投资收益不理想,化解时间还会延长。尽管在进入升息周期后利差损的压力会有所减轻,但由于1999年以前保单平均预定利率高达7%、保单平均期限长达35年,无论是升息周期的长度还是升息幅度都很难使利差损自然消除。这意味着在未来10年左右的时期内,我国寿险业特别是老公司都将背负沉重的历史包袱。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由于保险公司普遍存在财务数据失真现象,真实的利差损风险可能被大大低估。4.资产负债匹配风险由于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我国寿险业资产负债失配问题相当突出。特别是一些公司为追求高速增长,在寿险产品定价时,往往不能全面考虑资产的期限、收益、利率、汇率未来的可能变动等因素,而仅从市场竞争的角度出发,甚至简单模仿其他公司的产品定价。据有关部门测算,目前5年以内的资产负债匹配程度高于50%,但5年以上中长期资产与负债的匹配程度却远低于50%,资产负债失配状况已相当严重。(四)寿险业和非寿险业的共性风险1.资产过度集中风险当保险公司资产高度集中于某一单项资产或某一类别资产上时,资产价值的波动极易给保险公司带来风险。这类风险本应通过资产多元化途径规避,但在目前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仍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管制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资产多元化将很难实现。2003年我国保险公司9122.8亿元的总资产中,银行存款就占了49.9%,集中度显然过高。2004年这一状况虽有改善,但改善的程度还十分有限。2.管理风险部分公司的增长模式仍相当粗放,有章不循、违章操作、重要凭证管理混乱等现象普遍,导致企业财务信息失真、资金流失或串账使用。因管理失控,一些公司应收保费和未决赔款漏洞很大,成为主要风险源。3.股东风险目前大股东利用控股地位侵占企业资金的潜在风险已经出现。而外资保险公司通过再保险等关联交易的形式,向海外关联企业转移利润以逃税避税的做法,也有可能导致其在华设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偿付能力不足(例如2003年美国友邦在中国设立的7个分公司中,就有5个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此外,目前许多热衷于保险公司的民间投资者并不懂保险。成为股东之后,他们很难有耐心等待数年才获取投资收益(寿险公司通常需要7-8年才能进入获利期。),而股东的分红压力往往是造成经营者短期行为的重要原因。二、保险系统风险分析与判断(一)保险系统风险定义在经济学意义上,系统风险是指由市场主体的外部因素造成而无法通过市场主体自主行为消除的风险。系统风险主要源于政治政策、经济周期等外部因素的变动。非系统性风险则主要由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造成,也称作经营风险。2004年末,黑龙江高级法院在一起证券民事终审案中,首次对股市系统风险作出定义:系统风险是指对证券市场产生普遍影响的风险因素,其特征在于系统风险因共同因素所引发,对证券市场所有的股票价格均产生影响,这种影响为个别企业或行业所不能控制,投资人亦无法通过分散投资加以消除。上述两种定义,都将系统风险归结于市场主体的外部因素所引致。但是应当看到,不成熟市场与成熟市场存在很大差异,引起系统风险的原因也不尽相同。在目前中国保险市场上,不能忽视制度缺陷对系统风险的影响。由于保险公司治理、市场制度、监管制度等方面存在缺陷,保险公司的个体行为有时也会对整个保险行业产生影响,成为发生系统风险的基础性因素。另一方面,通过改善制度环境、提高保险企业和行业的自律能力、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将有助于化解和防范系统风险。基于以上考虑,笔者将“对保险市场产生普遍不良影响、足以引起多个保险公司发生连锁反应陷入经营困境、并使投保人利益受到损害的风险”定义为保险系统风险。(二)我国保险业系统风险分析如前所述,目前我国保险业在资产、负债、资产负债匹配和经营管理四个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现实风险和潜在风险。但这些个体风险是否会转化为系统风险?在什么条件下发生转化?还需要进一步分析。1.非寿险业系统风险分析我国非寿险产品具有二个基本特点:一是主要为一年以内的短期险,保险公司的保障责任期限很短;二是以团体险为主,个人险比重不高。基于这两个特点,非寿险业的资金运用多为短期投资,基本不存在资产负债匹配问题。同时产生大面积退保的可能性很低,一旦发生经营危机社会影响也相对较小。因此与寿险业相比,非寿险业的长期风险不大,一般不会因某一个公司的经营失败而产生连锁反应。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非寿险业不存在爆发系统风险的可能性。目前我国非寿险业的突出问题是费率过低和经营管理粗放,这两个问题带来的直接后果是责任准备金提取不足,特别是法定以外的准备金如任意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保险保障基金的计提情况不容乐观。近几年我国自然灾害发生频率不高,同时因保险公司承保责任险的比重不大,频频发生的石油天然气井喷、煤矿瓦斯爆炸等重大事故并未给保险业造成重大损失。但是这种“老天帮忙”的情况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随着非寿险业的发展责任险的比重也会不断提高。由于巨灾风险在国际上再保险基本不可能,而国内的巨灾风险转移机制又没有建立,一旦发生巨灾,一些保险公司可能会立即陷入困境。基于上述分析,我们的判断是:对于非寿险业来说,目前最可能引致系统风险的外因是巨灾风险,内因则是承保风险。这两类风险一旦在高峰期相遇,将无可避免地引发系统风险。2.寿险业系统风险分析我国寿险业的基本特点有三:一是寿险自身特点决定了产品大多为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产品;二是以个人客户为主要服务对象;三是在前些年高速发展时期,为追求规模扩张,推销了大量趸缴的投资型产品。2003年,投资连结产品和分红产品的市场占比达到58%,传统寿险产品比重只有30%。这三个基本特点使得寿险公司的经营活动必然面对以下问题:第一,寿险资金的长期性使得外部环境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巨大,而中国资本市场的不健全性(包括资本市场规模过小、可交易金融商品种类不足、市场秩序紊乱制度缺陷严重、市场缺乏活力和效率等等)必然会大大影响寿险资金的投资效益和安全性。这种不健全性在短期内还看不到改善的前景。第二,寿险产品的长期性使得资产负债匹配程度对寿险公司影响重大。无论是期限、利率方面的不匹配还是由市场汇率、利率等因素波动引起资产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与负债价值不匹配,都可能给公司带来不能及时将资产变现支付到期赔付的风险。第三,与期缴产品相比,趸缴产品比重过大不利于保险公司建立稳定的现金流。同时从内含价值角度分析,投资型的银行保险产品尽管保费占比较大,对内含价值量的贡献却非常小。因此寿险产品结构的不合理,往往会掩盖保险业的潜在风险,最终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第四,以个人客户为主的服务特性使得寿险公司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