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老保险层次结构与政府监管研究作者:陈和平学位授予单位:西南大学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刘华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成因及对策研究2006资金是养老保险制度正常运行的物质基础。养老保险筹资作为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起点和首要环节,是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发展的关键。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筹资的主要方式是养老保险费征缴,其运行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逃费现象日趋严重,危及养老保险的健康发展。因此,对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从基本养老保险特征和作用入手,分析了政府主导基本养老保险的必要性。阐述了在人口老龄化和养老保险资金短缺的背景下,养老保险筹资的重要性及我国现行养老保险筹资方式——征费制。分析了养老保险逃费的具体方式,阐明其影响与危害:导致养老保险资金隐性流失严重,危及养老保险制度及政策的可行性、可信度和公平性。剖析总结出原因:职工和用人单位存在认识误区;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存在缺陷,政府和公众之间难以达成有效的制度共识;养老保险立法滞后,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缺乏强制性和权威性;政府责任的缺失导致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不信任。对德国、美国和新加坡三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的养老保险筹资方式和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进行了分析和比较。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客观情况,提出了加快养老保险立法;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设计;明确政府和企业职责,积极化解历史债务;加强养老保险费征缴的监管及完善配套措施的对策。2.会议论文杨海文.何莉国外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模式与中国养老保险基金政府监管研究2005为了克服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危机,最近20多年里,多数国家对本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和调整,其中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投资运营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模式成为各国共同之举。本文在对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普遍范式进行了简要分析后,总结归纳了国外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的主要模式,在此基础上就中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模式选择问题阐述了笔者的观点。3.学位论文刘蓓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法律问题研究2006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国家的稳定器,它的完善程度如何,对一个国家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养老保险基金关系着广大社会成员的养老保障,是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基础,对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在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养老保险基金制度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逐步由过去的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变,逐年积累起来的巨额养老保险基金面临着贬值的危险。将养老保险基金有效地投资运营以保值增值已成必然之势。为了防止投资的盲目性和投机行为,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营,以应付未来的支付,如何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进行监管就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目前,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问题已经得到我国业内人士的高度重视,但对投资监管的研究还很缺乏。然而,构建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法律体系,健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法律制度是维护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秩序,保障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因此,本文试图站在经济学和法学的角度,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必要性,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的价值与原则,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的必要性,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等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希望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问题的研究作一些力所能及的理论铺垫。本文共分为五部分,每一章各成一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作一般性的考察。由于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是一个复杂的经济学问题,我们在研究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法律制度之前有必要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基本问题有所了解,为后面的研究奠定基础。笔者首先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涵义和投资方式进行了阐述,明确养老保险基金可以选择多种方式进行投资以实现保值增值。接着,笔者论述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要遵守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和社会性四个原则,这四个原则的有机结合才能有效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功能。最后,分析了为什么我国更需要将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投资的多种深层次的经济原因。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有了一般性的认识,这为研究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法律制度做了基本的理论准备。第二部分,主要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笔者首先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的必要性进行了理论探讨,认为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市场的完善和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特殊性为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提供了理论基础。接着,论述了政府干预的一般理论,主要包括公众利益论、俘虏论和管制经济学三种理论。通过分析可以认为公共利益理论更适合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的目标和原则,为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寻求到理论根源。接下来笔者从法学角度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的价值进行了思考,指出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主要的两种价值:安全与效益。这两种价值既矛盾又统一,共同指导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监管。最后,分析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的原则,重点论述了依法监管、合理监管、适度监管和有效监管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中的体现和运用。对这些问题的理论研究,不仅为下面的研究分析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撑,也为笔者对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有了理论上的把握和理解。第三部分,主要对国外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的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采用了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主要对美国、英国、智利以及东欧的波兰、匈牙利这些国家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法律制度进行了考察,在此基础之上对国际上两种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模式即审慎性监管模式和严格限量监管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了两种模式的特点,优劣及各国采取不同监管模式的原因,进而得出这样的结论:两种监管模式虽然属于两种不同的监管思路,但从本质上说,其目的都是为了达到养老保险基金稳健投资的目标,而选择何种模式要根据各国国情而定。接着,总结了国外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的一般特点:法制化建设不断完善以及一些共有的监管内容。最后,总结了国际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的发展趋势:养老保险基金运作朝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倾斜,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限制呈现宽松化趋势等。通过以上的比较和分析,使我国可以在充分认识最新国际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监管的经验,建立适合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法律制度。本文的第四部分,主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通过回顾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的法律制度,指出我国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的法律法规缺失、立法不完善并且层次低,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法律体系尚未真正建立,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制度不完善等,并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通过这一章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的认识到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法律制度与其他国家相比,存在很多缺陷和不足之处,也为下一章提出实质性的建议打下实践基础。第五部分,也是本文的最后一部分,从监管模式的选择、监管法律体系的建构以及具体监管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法律制度进行了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就监管模式而言,由于我国目前资本市场无论在深度广度还是制度建设上都没有得到充分的发育,各类中介机构的数量和质量都不高,相关法律和制度环境还不完善,基金运作和监管的经验也较缺乏,目前应采取严格限量模式。从长远来看,我们应当将两种模式结合起来,采取适度监管模式,再逐步过渡到审慎性监管的模式。就监管体系而言,由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处于探索阶段,适宜采用“政府间接控制型”的投资管理模式,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应实行严格的多重监管,在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形成以政府的宏观行政监管为主,基金投资管理人内部监控及中介机构的外部监管有机配合的监管体系,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管。接下来的部分从政府的宏观监管、基金管理公司内部监管和中介机构的外部监管三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制度设计。首先,政府监管的前提为管理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在此基础上应成立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证监会、银监会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形成有效的政府监管体系。政府部门具体监管的内容应包括基金投资管理人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养老保险基金资产的独立性、基金投资渠道和限额、最低收益担保、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等。第二,基金管理公司内控机制的健全与否也是影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一大因素。我国要加强基金管理公司的内部监管,主要是要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健全内部稽核制度以及完善公司财务制度。最后,只有加快中介机构市场化改革的进程,完善中介服务行业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秩序并提高中介行业的整体素质才能发挥中介机构在监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这部分是笔者在借鉴国外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的经验,结合我国实践对完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的理论构想。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已经成为理论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监管制度研究还是一个崭新的课题。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还没有真正进入投资市场运营,而投资监管法律制度也就缺乏相应的实践基础。由于我国监管理论匮乏,监管实践更是一片空白,本文是在借鉴国外的监管经验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法律制度做出的一种前瞻性的理论设计,这是一种大胆的尝试。第二、就目前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的研究来看,多站在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角度,笔者主要站在法学的视角,结合经济学研究方法,使法学理论跟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实践相结合。第三、本文在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法律制度进行设计时,提出建立政府监管、基金管理公司内部监管以及中介机构外部监管有机配合的监管体系,并提出在政府监管中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构想,并对其职责进行了设计。这些也具有一定的创新性。4.学位论文王敏吉林省养老保险问题研究2007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加,养老金负担的加重势必会引发对养老问题的社会关注,成为不可回避和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为此,政府应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养老体制,使之能够得到可持续发展,为老年人构建一个“老有所养”的健康社会。本文分别从国内外两个视角针对现行养老保险的发展进行了比较分析,重点立足于吉林省老工业基地这一重要区域,对其养老保险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提出了吉林省养老保险发展的新方向——企业年金。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章从我国现行养老保险的发展概况入手,介绍了自上世纪50年代初期至今的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对社会进步所起的作用,并结合试点省份辽宁省的养老保险改革方案,总结出相对于吉林省的可借鉴性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第二章分析比较了国外养老保险发展概况和一些典型先进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如美国、澳大利亚、法国、日本及德国。从国外来看,国家管理的公共养老金的比重逐步降低,而由市场运作、政府监管的企业年金的比重逐步提高是当前世界性养老金制度改革的普遍性趋势。相比之下,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目标替代率在整个养老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比重过大,而企业年金的比重过小。国外的经验表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具有较高的效率,我国国情的复杂性也决定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应当坚持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的指导思想。第三章主要针对吉林省目前的现状,提出现行养老保险在吉林突破三个“100亿元”大关等显著成绩,但其形势依然严峻,并就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最后在以上详尽论述的基础上。第四章提出吉林省未来养老保险体系发展的新方向是大力发展企业年金。2006年4月18日吉林省企业年金研讨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推介会在吉林省省会长春召开。这意味着吉林省正式启动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作为吉林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利补充,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存在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借助在吉林省发展的诸多优势,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以达到合理的养老替代比例,从而为老百姓规划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构建一个“老有所养”的健康社会,为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5.学位论文宋桂红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2006中国将会未富先老。10多年后,中国的人口将快速地老龄化。总人口中退休人员的比例将快速上升,伴随市场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养老保障的任务越来越重,社会化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管理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