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发包方:承包方:2011年月日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一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协议条款: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概况:给排水、电气、弱电、采暖等设备安装工程4、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总共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布的开工令时间为准,日期相应提前或顺延。第二条项目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1、施工图纸内的给排水、电气、弱电、采暖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室外安装工程另计,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2、本工程预决算依据:(1)采用2008版《河南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相关政策性文件,定额价根据河南省建委最新发布的当季度市场信息指导价计算,人工费计价按照河南省有关最新规定执行,最终结算总价下浮16%(税前),下浮点其中包括公司下浮点数、税金、公司管理费、材料配合费以及向国家有关部门交纳的所有各种规费等,但业主指定的材料或业主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在结算时不进行下浮。(2)根据约定的计算方法,以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甲方通知、技术核定单、施工组织方案及现场实际完成情况作为结算依据,结算书由甲方审核后认可作为拨付工程款依据。(3)取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类别(壹类)进行取费。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第三条工程结算与工程款支付1、主体预埋工程施工至六层,甲方在7日内按照乙方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主体预埋工程施工至十六层,甲方在7日内按照乙方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主体预埋工程施工至二十六层,甲方在7日内按照乙方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主体预埋工程施工结顶后,甲方在7日内按照乙方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以后的工程款按照每月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据实支付,每月28号之前乙方向甲方申报已完成的工程量,按双方审定认可工程量的70拨付工程款,并于下个月5号前支付给乙方。2、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决算书及结算依据,甲乙双方进行工程决算,决算审核期限为30天,甲方审核完成后60日内支付至乙方工程量总造价的97%,如30日内甲方未审核完成乙方上报的决算书,甲方则按照乙方提供的决算数据进行支付工程款,剩余的3%工程款作为保修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施工中当月所产生工程签证、技术核定单及设计变更的费用,甲方在支付当月工程款时按照每月的拨款约定一并支付给乙方。3、工程款及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不提供任何税费票据。第四条材料要求本工程所有的按照材料及设备由乙方负责采购,自行供应,其材料规格、型号、质量标准应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由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派驻有关管理人员配合、协助、监督乙方项目施工并协调工程项目施工中的有关事宜,向乙方提供关于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消防、保卫和文明施工等规章制度及主要技术措施等,并监督检查与管理。2、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图纸六套及电子版的施工图纸,并负责安装工程的全部资料编制、整理和存档。3、对于现场的实际签证,甲方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后,并在24小时内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否则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紧急情况下,甲方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4、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的施工工期条件,对不可抗力(6级以上大风、暴雨、暴雪、地震、国家法定传染病、火灾)、影响主导工序施工的重大工程变更(如高考期间造成的停工、春节及麦收、秋种)、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停水停电一周内累计超过8小时等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现场签证为有效证据)。5、甲方提供施工及食用水源和电源,并承担其费用。甲方负责及协调外界环境的干扰并承担相关费用。6、对于甲方已完成的安装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需乙方整改维修则以实际签证办理。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图纸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精心施工,配合甲方的各项指令要求。2、乙方配合甲方编制整理各项方案和资料。3、乙方负责编制工程结算书上报甲方审计部门进行核对定案工作,直接同施工现场的业主,监理工程师及上级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施工文明等方面的签订与工程验收工作。4、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乙方根据甲方指定的合理现场管理制度、质量标准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执行。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每日按照应支付款项的0.5‰承担违约金。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进度施工和竣工的工期,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3、解决争议方式:因本目标责任书引起的或本目标责任书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其他1、本协议书共计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目标责任书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且工程价款结清终止。发包方(盖章):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承包方(盖章):责任人(签字):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