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第十章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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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学》第10章在线测试剩余时间:59:42答题须知:1、本卷满分20分。2、答完题后,请一定要单击下面的“交卷”按钮交卷,否则无法记录本试卷的成绩。3、在交卷之前,不要刷新本网页,否则你的答题结果将会被清空。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1、教育管理纠纷是指教育管理相对方对教育管理方的具体管理行为因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并对教育管理行为不服所形成的争议,教育法律救济是有关部门为解决争议、平息纠纷、使教育管理相对方的受损权益获得赔偿的一种________。A、法律制度B、法律救济C、法律帮助D、法律援助2、__________是教育法律救济的重要内容,其涵义是指学生在接受教育过程中,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教育行政部门诉说理由,申请处理或重新处理的行为。A、学生诉讼B、学生法律援助C、学生申诉D、学生纠纷3、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___________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有权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裁决活动。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性质的救济活动。A、行政诉讼B、教育救济C、法律救济D、行政复议4、教育行政复议决定一经作出并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除法律规定终结的复议外,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_______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A、5日B、10日C、15日D、30日5、受教育权权利的行使,导致教育行政管理的内容,较多地涉及到__________,如学位的颁发、职称的评审,涉及到对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能力、学识的认定;考试中确定标准答案、核查分数,涉及到各个专业领域。因此,如何处理好学术自治与司法审查的关系,是教育领域经常碰到的问题,也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A、教育领域B、学术领域C、社会领域D、法律领域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1、教育法律救济具有以下特征——————。A、以教育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前提B、以教育管理纠纷存在为基础C、目的是维护教育相对方的合法权益D、目的是维护教育管理方的合法权益E、目的是维护老师的合法权益2、教育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这无疑对教育行政机关工作是一种监督。A、同样的情况B、同样的事C、必须同样对待D、不得有所偏私E、允许教师依法申诉3、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在职务聘任、工作安排————等方面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均可以提出申诉。A、民主管理B、培训进修C、考核奖惩D、工资福利待遇E、退职退休4、教师申诉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有权受理的机关提出,申诉书应写明以下内容——————。A、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B、被申诉人的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名称、职务等C、申诉要求D、申诉理由E、附项5、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教育行政复议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A、申请B、受理C、审理D、决定E、执行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1、法律救济则是通过一定的途径和程序裁决社会生活的纠纷,从而使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对人受到法律上的补救,其保护对象范围十分广泛,其中也包括贫弱残者。正确错误2、所谓法律救济,是指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对人,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获得法律上的补救。它是指国家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裁决社会生活中的纠纷,从而使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对人受到法律上的补救。正确错误3、法律就其实质而言,法律救济是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如何使权益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上的保护。正确错误4、所谓教育行政诉讼,是指教育管理相对方认为教育行政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关在行使法律、法规授予的管理职权时,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给予法律救济,人民法院依法对教育行政机关以及其他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管理行为合法性进行调查,并作出裁判的法律救济活动的总称。正确错误5、教育行政诉讼案件争议的权利,除了人身权、财产权以外,还涉及受教育权。正确错误交卷恭喜,交卷操作成功完成!你本次进行的《教育法学》第10章在线测试的得分为20分(满分20分),本次成绩已入库。若对成绩不满意,可重新再测,取最高分。测试结果如下:1.1[单选][对]教育管理纠纷是指教育管理相对方对教育管理方的具体管理行为因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并对教育管理行为不服所形成的争议,教育法律救济是有关部门为解决争议、平息纠纷、使教育管理相对方的受损权益获得赔偿的一种________。1.2[单选][对]__________是教育法律救济的重要内容,其涵义是指学生在接受教育过程中,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教育行政部门诉说理由,申请处理或重新处理的行为。1.3[单选][对]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___________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有权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裁决活动。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性质的救济活动。1.4[单选][对]教育行政复议决定一经作出并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除法律规定终结的复议外,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_______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1.5[单选][对]受教育权权利的行使,导致教育行政管理的内容,较多地涉及到__________,如学位的颁发、职称的评审,涉及到对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能力、学识的认定;考试中确定标准答案、核查分数,涉及到各个专业领域。因此,如何处理好学术自治与司法审查的关系,是教育领域经常碰到的问题,也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2.1[多选][对]教育法律救济具有以下特征——————。2.2[多选][对]教育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这无疑对教育行政机关工作是一种监督。2.3[多选][对]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在职务聘任、工作安排————等方面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均可以提出申诉。2.4[多选][对]教师申诉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有权受理的机关提出,申诉书应写明以下内容——————。2.5[多选][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教育行政复议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3.1[判断][对]法律救济则是通过一定的途径和程序裁决社会生活的纠纷,从而使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对人受到法律上的补救,其保护对象范围十分广泛,其中也包括贫弱残者。3.2[判断][对]所谓法律救济,是指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对人,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获得法律上的补救。它是指国家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裁决社会生活中的纠纷,从而使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对人受到法律上的补救。3.3[判断][对]法律就其实质而言,法律救济是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如何使权益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上的保护。3.4[判断][对]所谓教育行政诉讼,是指教育管理相对方认为教育行政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关在行使法律、法规授予的管理职权时,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给予法律救济,人民法院依法对教育行政机关以及其他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管理行为合法性进行调查,并作出裁判的法律救济活动的总称。3.5[判断][对]教育行政诉讼案件争议的权利,除了人身权、财产权以外,还涉及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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