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投資銀行競爭優勢之探討趙永祥育達商業技術學院財務金融系講師陳彥彰育達商業技術學院企業管理系講師康緞中國技術學院企業管理系講師摘要自1996年以來,全球金融環境的迅速變遷,對企業的經營管理產生很大的衝擊,而在各種改變中,最明顯的就是直接金融較間接金融的重要性與日俱增。所以,發展直接金融業務是大勢所趨,這對國內金融環境將產生重大變革,投資銀行的業務將會更蓬勃。1996年以來,投資銀行業務隨金融環境的變遷做了適度調整,同時在調整的過程中更促進了金融市場的變革。因此,投資銀行不再只是股票、債券承銷商的代名詞,其新功能(如購併、創業投資等)、新產品(如利率交換等)、新技術(如資產證券化或商品重新包裝等)、新市場(如香港、新加坡等)不斷出現,這也正是促使投資銀行業務大幅轉變的主因。而2002年1月1日台灣正式成為WTO會員國之後(台灣成為WTO第144會員國),筆者認為,國內銀行為順應高度競爭時代之來臨,投資銀行之發展將逐漸成為未來台灣金融業發展的另一股主流。關鍵詞:投資銀行、資產管理、融資收購、WTO壹、緒論一、研究動機與目的在台灣,金融機構為一特許經營的行業,在早期常做為政府施行貨幣工具的控管單至,政府為了穩定金融秩序而制定了一套保護既有金融機構的措施,在資訊不發達且投資管道缺乏的年代裡,這樣的保護讓大部份的公營行庫因享有高額的利差而獲利豐厚。近年來,全球金融環境的迅速變遷,對企業的經營管理產生很大的衝擊,而在各種改變中,最明顯的就是直接金融的重要性與日俱增。隨著資本市場的蓬勃發展,金融商品的不斷創新,傳統商業銀行固有的業務已稍嫌不足,台灣自開放民間設立銀行後,商業銀行在各地林立,過度競爭的結果,使得金融業利潤大幅縮小;另一方面,國際金融環境的快速變遷,間接金融的資金來源已不敷企業成長的需求,所以,發展直接金融業務是大勢所趨,這對國內金融環境將產生重大變革,投資銀行的業務將會更蓬勃。投資銀行的出現,將使投資大眾更具多元性的選擇,目前台灣專業的投資銀行有交通銀行、中華開發工業銀行和台灣工業銀行。投資銀行在學理上,依經營型態與公司背景之不同,可以經營投資銀行業務的有本國銀行、本國綜合證券商、外商銀行及外國專業投資機構等四個群組。而藉由中華開發工業銀行的發展與業務為主要研究內容,進而探討投資銀行的業務與商業銀行業務上的異同處,以進一步瞭解投資銀行在整體金融環境中所扮演的角色為何,並探討其經營特色,使企業在資金的管理上能具有更多元化的選擇。另一方面,藉由銀行現今承作部份投資銀行業務加以探討,台灣市場的空間發展、影響金融服務業及需求的各種層面,參考競爭策略相關理論,以及配合政府之政策與法規,歸納出投資銀行業務之特性與競爭優勢,由於台灣有愈來愈多的機構從事發展投資銀行業務,所以想要從中獲取比一般機構較多的利益,就必須考量到總體環境與整個金融體系的環境之競爭優勢及劣勢。此研究將從投資銀行的歷史背景說起,進而探討投資銀行業務並瞭解與商業銀行業務之差異性為何?及台灣投資銀行業務在金融體系中之地位和銀行承做投資銀行業務之分析以及台灣發展投1資銀行業務之競爭優勢為何?本文皆做詳細說明。二、研究範圍在這快速變遷的環境裏,台灣面臨激烈的國際化衝擊與迎向新世紀的挑戰時,台灣市場不僅只有單純的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也在漸漸發展當中。而在眾多的投資銀行中,要獨樹一格就必須考慮到它們之間的競爭優勢。也因此經過多數的考慮,就將主題命名為我國發展投資銀行業務之競爭優勢,然而研究範圍包括:一、商業銀行;二、投資銀行等二項做更深入的了解與分析。三、研究內容本報告的內容除了第一部份緒論,介紹本報告的研究動機與目的外,第二部份將對投資銀行與商業銀行的業務做一扼要的介紹並分析其差異,第三部份主要是在介紹我國投資銀行業務主要之結構做一分析,第四部份則在對台灣發展投資業務應具備之主要優劣勢做一詳細分析,並且探討經營投資銀行業務之關鍵成功因素。希望藉由上述四部份內容做一詳細說明,讓我們更了解投資銀行之主要業務及其競爭優勢。而第五部份則探討「金融控股公司法對台灣投資銀行發展之影響」,文中並一併討論台灣加入WTO之後,投資銀行發展對台灣金融業經營效益之總體分析,最後第五部份則為本論文之結論。貳、投資銀行概論之探討一、投資銀行之定義及演進(一)投資銀行之定義早期的投資銀行是以國內股票與債券之承銷為其主要業務,在資本市場上所扮演的是金融仲介的角色(圖1),作為資金供給者(個人、公司或政府部門)與資金需求者(個人、公司或政府部門)之間的橋樑。面對直接金融取代間接金融的趨勢,傳統商業銀行的因應對策之一,即是朝投資銀行的型態蛻變,參與直接金融,使銀行業務多元化1。(二)投資銀行之演進隨著經濟環境的改變,資本市場的交易型態亦跟著改變,以往商業銀行所扮演間接金融的角色已不敷需求,而扮演直接金融的投資銀行角色,其地位也將因台灣已加入WTO成為第144個會員國而愈顯重要2。投資銀行現金或約當現金所有權或債權現金或約當現金所有權或債權股票、債券、發行者投資人圖1投資銀行扮演中介者的角色資料來源:謝劍平&周昆,「投資銀行」,華泰書局,1996年。1有關投資銀行,其主要經營業務有下列幾項:1.股權與債權之承銷(Underwriting)2.經紀與自營業務(Broker&Dealer)3.私募(PrivatePlacement)4.合併與收購(Merger&Acquisition)5.公司重整(CorporateRestructuring)6.創業投資(VentureCapital)7.專案融資(ProjectFinancing)8.資產管理(AssetManagement)9.融資收購(LeveragedBuyout;LBO)9.公營事業民營化(Privatization)2台灣已加入WTO成為第144個會員國之時間是在2001年11月11日,此一時間是台灣加入WTO之後,國內銀行業一個重要之里程碑。2投資銀行業務的開發,在世界上許多國家的金融體制改革中,視為最重要也是最謹慎的一項,重要的是它的發展常涉及整個金融環境的長遠變動,而必須謹慎的則是它經營業務的高風險性,因此各國對於不管是商業銀行跨足證券業務,或證券商發展投資銀行業務,莫不詳細加以規劃,但以利潤為導向的金融機構,仍是對此高風險、高報酬的行業樂此不疲。其實投資家也深知高風險的存在,所以就傾全力開發更多的新金融商品來規避業務上的風險,再加上全球金融環境的變動異常,使得經營投資銀行除了要忍受高報酬所帶來的風險外,在面對複雜的業務時更要在高人一等的經營技術。想要進一步瞭解投資銀行,非從它的歷史發展開始說起不可。投資銀行最早起源可追溯到十六、十七世紀英國的商人銀行,當時如日中天的海上霸主,在全球各地擁有許多殖民地,商人銀行適時提供了貿易相關的金融服務:如票據貼現、信用狀開立等貿易金融業務,而發達了海外貿易。在1780年代,英國政府普遍存在著政府銷售債券的貸款中介人,貸款中介人通常從政府及企業取得證券,而將該證券售予一般大眾,藉以賺取中介的利差。接下來投資銀行的發展主要轉移至美國,從十八世紀至南北戰爭結束前,在此期間美國並沒有真正的投資銀行,但卻有類似投資銀行業務的零星出現,直到南北戰爭結束後,美國經濟進入快速發展時期,當時美國為建築鐵路需要大筆資金,諸多銀行乃介入該項業務,成為中介者,也因這樣形成了初期之美國投資銀行業務。直到十九世紀末期企業因不景氣引發的危機,更間接讓投資銀行因鐵路公司的重整與清算而日益壯大,此時投資銀行業的經營者主要以商人銀行、商業銀行與信託公司為主體。進入至20世紀初,因證券發行量大,三者常籌組承銷團隊以分散業務風險,唯這種權利及名望集中在少數銀行家手中,導致社會各界對於投資銀行獨佔金融領域的事實逐漸感到不安;再加上業界的舞弊事件種下日後對投資銀行業的調查、訴訟及商業銀行與證券業分離之因。逐漸至1920年代時,美國的銀行大多同時經營一般銀行的存款業務以及有價證券的承銷與自營業務,致使銀行信用漫無管制地進入證券投資市場,造成1929年美國經濟崩潰,引發紐約股價大跌及銀行信用危機,導致銀行信用破產倒閉。因此,美國政府遂於1933年所頒佈的Glass-steagall法案中,嚴格規定銀行不得登錄為證券交易所會員,證券自營商或承銷商,並不得兼營證券承銷或自營業務,這使得部份原來兼營證券承銷或自營業務的銀行,雖仍為銀行名稱,但已放棄傳統的銀行存放款業務,而專營證券承銷或自營業務,此為投資銀行起源。所以,投資銀行雖有「銀行」二字,但基本上,已經沒有傳統銀行所扮演資金存貸的金融中介機構角色。1970年代兩次的石油危機導致許多國際性大銀行面臨經營倒閉的困境,進而促使他們體認金融創新是永續經營的重要因素,再加上全球電子通訊技術的突飛猛進,使得金融創新的速度能夠迅速擴展與普及。此種結果造成各國金融主管紛紛採行「金融自由化」的各項改革措施,包括法令修改、安全管理與管制政策之解放或放寬,揭開1980年代全球性金融市場國際化自由化的之序幕。由於金融業務的多樣化與國際化,使各項金融業務活動間已無法再像過去的涇渭分明,而是相互支援協調,目前歐洲商業銀行可兼營投資銀行業務,美國亦將商業銀行從事證券業比例提高。因此,現今的金融機構係朝向業務種類廣泛的綜合金融集團發展,所以,投資銀行多為這些大型的金融集團的關係企業之一,例如:在台灣的花旗銀行與花旗證券或荷蘭銀行及荷商浩威證券。近年來,投資銀行業務隨金融環境的變遷做了適度的調整,同時在調整的過程中更促進了金融市場的變革。因此,投資銀行不再只是股票、債券承銷商的代名詞,其新功能(如購併、創業投資等)、新產品(如利率交換等)、新技術(如資產證券化或商品重新包裝等)、新市場(如香港、新加坡等)不斷出現,這正是促使投資銀行業務大幅轉變的主因。(三)投資銀行的業務範圍「投資銀行」的意義範圍很廣,其業務常會隨環境的變遷而變化,業務範圍亦可從傳統的承銷角色擴大到廣泛的金融諮詢服務。在大概了解投資銀行的發展後,依RobertLawrenceKuhn的定義,投資銀行其業務範圍之大小依序可分下列四種:1.最廣義:幾乎包括所有位於華爾街公司之業務,從國際企業承銷,分支機構零售業務到各式各樣的金融服務,如房地產業和保險業都在投資銀行的業務範圍之內。2.次廣義:涵蓋所有資本市場上的活動,從證券承銷、公司理財、企業購併、諮詢服務、基金管理、創業投資及金融機構非零售性質的鉅額交易活動皆屬此義。但證券零售、抵押貸款、房屋中介及保險商品等業務則不在本範圍之內。3.次狹義:僅包括部份資本市場上的活動,尤其著重於企業承銷及企業購併兩項業務。基金管理、創業投資、商品交易風險管理等業務則未涵蓋。34.最狹義:也就是投資銀行最傳統的功能,包括初級市場的承銷業務及次級市場的經紀與自營業務,相當於我國綜合證券商的業務。以上所述投資銀行的定義中,是以次廣義的定義,也就是包含所有資本市場的活動為定義,較受一般實務界所接受。本報告所提及的「投資銀行」也將以此定義為出發點作分析。二、投資銀行之業務介紹投資銀行業務隨著金融市場變化,必須扮演不同之角色,在此情況之下,本報告依前述所提之次廣義投資銀行的定義,整理如表1所示。表1投資銀行業務與投資銀行角色之比較整理投資銀行經營之業務投資銀行扮演之角色一、股權與債權承銷協助公司發行證券至資本市場籌措資金二、經紀與自營業務於資本市場中接受委託或自已買賣操作三、私下募集為私下募集的公開發行公司尋找潛在投資人四、創業投資募集創業投資基金或扮演基金管理的角色五、合併與收購協助購併公司進行評估、安排合併六、公司重整扮演協助、輔導與諮詢的角色七、專案融資參與專案計劃之策略擬定,做好風險控管八、公營事業民營化對民營進行可行性分析及各階段的規劃九、資產管理為企業機構或個人之資產做好管理十、融資收購精心策劃各種金融商品以取得融資收購資金資料來源:李冠慧,「台灣投資銀行業務之發展策略與競爭優勢之分析」,1998年5月。4三、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業務之差異介紹了投資銀行的業務後,為了更清楚瞭解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在經營上的差異,本節將介紹商業銀行的業